国际私法如何解决涉外法律冲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08:45:31 112 人看过

间接调整方法:指在有关的国内法或国际公约中规定某类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受何种法律调整或支配,而不直接规定如何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种方法;直接调整方法:指用直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实体规范来调整涉外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方法。

保护弱者利益是国际私法人文关怀的体现

保护弱者利益是国际私法人文关怀的体现。现代社会以抽象人格、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无身份区别保护为一般原则,弱者身份的提出,是这种一般原则的例外。这种例外的产生并在法律规范中得以体现,是人类文明高度发展的结果。保护弱者是人类高度文明在法律上的显像,是法律规范人性化的反映。国际私法对弱者保护,是国际私法人文关怀的重要体现。国际私法层面上的弱者是指在涉外民商事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或者不利地位的当事人。[10](P85)这种弱势地位或者不利地位可能表现在当事人的经济地位方面,也可能表现在当事人的知识、技能、技术和信息方面。无论在那一方面,处于弱势或不利地位的当事人都可能被欺诈、胁迫,以致合法的民商事权利受到侵害。私法上的保护弱者,指法律不是借助抽象人格对全体社会成员实行一体保护,而是根据人所处的具体社会关系,界定其居于弱者地位,再由法律予以特殊或倾斜性的保护。

在经济地位有明显势差的交易者之间,契约自由正在变成弱肉强食的工具,强者可以凭借契约自由之名接受其预先拟定的契约条款。厂商们利用内容复杂的专业化契约使消费者难明其义而居于不利地位;企业主更是以浩浩荡荡的失业大军而强使雇工接受低工资、少保障的条件等等。[11]现代社会的强者与弱者身份典型表现为: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企业主(雇主)与劳动者(雇员)、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等。这种法律进化归因于人们对人性认识的升华,即由古典时代的抽象人格到现代社会的具体人格。弱者保护是国家干预渗入私法领域,私法适应多样化生活需要、追求实质公平的结果。

弱者身份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身份的多重性。现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使个人可同时拥有多重弱者身份,如个人可同时作为消费者、妇女、老人存在;第二、身份的法定性。弱者身份的取得源于法律的保护性规定;第三、身份的可变性。弱者身份因法律规定要件的满足而享有,因要件的缺失而丧失;第四、身份的独立性。现代社会强调个人独立,弱者身份的获得使特定的个人享有法律规定的特权维护自身权益;第五、身份的社会性。弱者身份的界定是为了使法律倾斜对弱者的保护,体现社会实质公平。以校正这种不公平现象为功能之一的国际私法法律适用规则的确立,可以有效防止社会财富的不公平分配甚至浪费,这是国际私法进步的必然趋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办法
    总体来说,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与国际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类似,主要是两种解决途径:一个是冲突法的解决方式,另一个是统一实体法的解决方式。具体来说,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方式主要包括:(一)区际冲突法的解决方式所谓区际冲突法的解决方式,是指具有多个法域的主权国家或者其各个法域通过制定区际冲突规范来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方式。区际冲突规范就是确定涉及一国内多个法域的区际民事法律关系应该适用什么法律的规范,由此可见,区际冲突法的解决方式也是一种间接的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它本身并不直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其性质是该国的国内法。目前国际上没有关于采用区际冲突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统一模式,按照目前有关国家的理论与实践,采用区际冲突法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制定全国统一的区际冲突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全国统一的区际冲突法在一国各个法域适用,可以有效避免各个法域之间产生区际冲突法之间的冲突,是区际冲突法中
    2023-06-07
    57人看过
  • 国际私法上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冲突问题
    国际私法上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冲突现象比较严重,源于各国国内法对离婚案件的管辖权确立原则各有不同。目前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冲突,主要还是依靠各国国内法来解决,可以从立法、司法等方面入手。我国现行立法的部分规定,与当今国际社会的普遍实践不相一致,不利于跨国离婚纠纷的妥善解决,因此建议参考国外相关立法和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国情,对我国的涉外离婚法律制度加以完善和发展。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我国的涉外婚姻越来越普遍。然而,由于男女双方文化传统、社会经历、意识形态以及人生观等方面的差异,涉外婚姻破裂的比例也相对较高。涉外离婚案不断上升的现状与我国相对滞后的立法形成鲜明对比。由于尚未形成比较完善的涉外离婚法律制度,法官在审理涉外离婚案件的过程中无法可依,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尴尬境地。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及上级法院的批复只能是杯水车薪。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迫在眉睫。离婚的方式一般分为
    2023-03-01
    283人看过
  • 国际私法上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冲突问题
    国际私法上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冲突现象比较严重,源于各国国内法对离婚案件的管辖权确立原则各有不同。目前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冲突,主要还是依靠各国国内法来解决,可以从立法、司法等方面入手。我国现行立法的部分规定,与当今国际社会的普遍实践不相一致,不利于跨国离婚纠纷的妥善解决,因此建议参考国外相关立法和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国情,对我国的涉外离婚法律制度加以完善和发展。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我国的涉外婚姻越来越普遍。然而,由于男女双方文化传统、社会经历、意识形态以及人生观等方面的差异,涉外婚姻破裂的比例也相对较高。涉外离婚案不断上升的现状与我国相对滞后的立法形成鲜明对比。由于尚未形成比较完善的涉外离婚法律制度,法官在审理涉外离婚案件的过程中无法可依,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尴尬境地。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及上级法院的批复只能是杯水车薪。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迫在眉睫。离婚的方式一般分为
    2023-06-12
    133人看过
  • 如何理解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冲突性
    “法律冲突关系”理论最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被提起,对于一个法律部门来说,该部门法直接作用的那一类社会关系才能作为它的调整对象。如果把该法律部门的调整对象扩大至间接作用的社会关系,就相当于否定了其他法律部门的存在必要性,最终将致使法律部门划分的无意义。从国际私法的调整方式上反驳该论断,认为其在反致、转致情形下难以自圆其说。实际上,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法律适用关系,还是跨越国界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这一争议的根源很大程度在于人们对国际私法的范围存在分歧。如果以为国际私法的范围主要是冲突法,则其对国际私法的目标仅理解为选择法律,那么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就是法律适用关系。而如果认为国际私法的范围除了冲突法以外,还应包括国际统一实体法,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就应包括一切具有跨国因素的民事关系。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一般地说,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即构
    2023-06-12
    468人看过
  • 涉外票据法律冲突的冲突法规制
    在国际统一实体规范普遍缺位的情况下,涉外票据法律冲突解决主要是通过冲突规范来完成的。而涉外票据的冲突规范又包括国际统一冲突规范和各国国内冲突立法两个层次。这两类冲突规范之间又是互动的,各个国家之间共同制定国际统一冲突规范,一方面缔约国把相应的国际冲突规范纳入各自的国内法体系,另一方面,没有参加国际立法制定的国际也往往会参照国际立法规范制定本国票据冲突规范。这两类冲突规范的确立都在涉外票据法律冲突的解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涉外票据冲突规范1.国际票据冲突规范国际社会很早以来就在此领域做过很多努力,海牙国际私法协会早在19世纪末叶创建的蒙得维的亚体系就是早期国际努力的代表。目前来看,比较有代表性的国际冲突规范主要有:(1)《关于国际商法的公约》(1889年,蒙得维的亚);(2)《关于陆上国际商法的条约》(1940年,蒙得维的亚);(3)《布斯塔曼特法典》(1928年,哈瓦那);(3)《汇票
    2023-06-06
    488人看过
  • 论国际私法上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冲突问题
    国际私法上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冲突现象比较严重,源于各国国内法对离婚案件的管辖权确立原则各有不同。目前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冲突,主要还是依靠各国国内法来解决,可以从立法、司法等方面入手。我国现行立法的部分规定,与当今国际社会的普遍实践不相一致,不利于跨国离婚纠纷的妥善解决,因此建议参考国外相关立法和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国情,对我国的涉外离婚法律制度加以完善和发展。关键词:涉外离婚;国际私法;管辖权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我国的涉外婚姻越来越普遍。然而,由于男女双方文化传统、社会经历、意识形态以及人生观等方面的差异,涉外婚姻破裂的比例也相对较高。涉外离婚案不断上升的现状与我国相对滞后的立法形成鲜明对比。由于尚未形成比较完善的涉外离婚法律制度,法官在审理涉外离婚案件的过程中无法可依,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尴尬境地。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及上级法院的批复只能是杯水车薪。完善我国的相关法
    2023-06-12
    13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国际私法解决涉外法律冲突的方法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2
      有两种,即间接调整方法和直接调整方法。 (1)间接调整方法,又称冲突法调整,指在有关的国内法或国际公约中规定某类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受何种法律调整或支配,而不直接规定如何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种方法。 (2)直接调整方法,又称实体法调整,指用直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实体规范”来调整涉外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一种方法。在解决同一涉外民事关系时,只能使用
    • 国际私法解决国际法律冲突的条件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01
      有两种,即间接调整方法和直接调整方法。 (1)间接调整方法,又称冲突法调整,指在有关的国内法或国际公约中规定某类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受何种法律调整或支配,而不直接规定如何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种方法。 (2)直接调整方法,又称实体法调整,指用直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实体规范来调整涉外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一种方法。 在解决同一涉外民事关系时,只能使用其
    • 涉外合同的法律冲突如何解决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7
      涉外民法典律冲突的解决途径(一)解决律冲突的两种方法1.冲突法方法。制定统一冲突规范、国内冲突规范解决民法典律冲突。2.实体法方法。制定统一实体规范解决民法典律冲突。(二)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同一论与分割论同一论主张将合同的几个方面作为一个整体统一适用一个法律。
    • 国际私法涉外法律冲突的程序是怎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4
      有两种,即间接调整方法和直接调整方法。 (1)间接调整方法,又称冲突法调整,指在有关的国内法或国际公约中规定某类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受何种法律调整或支配,而不直接规定如何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种方法。 (2)直接调整方法,又称实体法调整,指用直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实体规范”来调整涉外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一种方法。 在解决同一涉外民事关系时,只能使
    • 国际私法处理涉外法律冲突是什么意思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01
      间接调整方法和直接调整方法有两种。(1)间接调整方法,又称冲突法调整,是指在相关国内法或国际公约中规定某类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受什么样的法律调整或控制,而不直接规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如何调整的方法。(2)直接调整方法,又称实体法调整,是指利用直接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规范来调整涉外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方法。在解决同一涉外民事关系时,只能使用其中一种,不能同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