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工伤认定的申请流程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4:52:07 318 人看过

(一)提出申请,向伤残鉴定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并且提交相关资料;

(二)审核资料,对于受害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是否属于工伤,然后进行鉴定,查看该伤情符合哪一工伤程度;

(三)完成认定,在以上鉴定,审查流程进行完以后,确认了该伤残程度,然后就要出具伤残等级鉴定书,并且通知申请人。

申请条件:

1、已经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且保险关系已经生效;

2、申请人必须是用人单位、职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申请资料:

1、《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参保登记证明》;

2、工伤认定申请表;

3、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

4、首次就诊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鉴定书;

5、受伤职工服务单位营业执照;

6、受伤职工身份证;

7、旁证材料,例如照片等;

8、事故现场示意图;

9、交通事故路线图(交通事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没有劳动合同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没有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关系证明的,能申请工伤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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