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范本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09:34:27 462 人看过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劳动仲裁)申请人:XXXXXXXX住所地: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请求事项:请求贵委将案件移送至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管辖。事实与理由:贵委受理XXX诉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XXXXX。综上,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三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特向贵委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贵委将该案件移送至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此致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

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是什么

1、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

2、审查受理: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3、仲裁前的准备:

(1)组成仲裁庭;

(2)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3)调查取证;

(4)拟定仲裁方案。

4、仲裁审理:

(1)通知当事人;

(2)先行调解;

(3)开庭裁决;

(4)制作仲裁裁决书;

(5)仲裁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127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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