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刑事强制措施之不足及修改建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08:51:35 302 人看过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侦查和审判,或者继续进行犯罪或其他破坏活动,以及为了保全证据和保证刑罚的执行,在刑事诉讼进行中,依法采取的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和手段。我国现行刑事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这是一个由轻到重、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相互衔接的体系,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虽然体现了刑事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必要性、相当性、适时性等适用原则要求,但还存在一些规定不够具体、明确。笔者试就现行刑事强制措施中的缺陷和立法完善略作阐述。

一、现行刑事强制措施的缺陷

1、对连续拘传的时间间隔没有明确规定。刑诉法第92条第2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其它相关规定都只规定了一次拘传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但是,由于没有对两次拘传的间隔时间和拘传的次数加以明确规定,就造成在司法实践中以拘传为名长时间连续拘押、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以致实践中难以真正杜绝以连续拘传的方式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现象,以致对拘传的硬性规定形同虚设。有的地方甚至钻法律的空子,拘传规定的时间一到立即放人,然后等犯罪嫌疑人刚迈出门即再次将其拘传,这样一种拘传方式实质就是一种变相而非法的羁押,由于被羁押在办案单位,也往往容易造成“刑讯逼供”等非法收集证据的结果。

2、取保候审内容不确定,保障措施不健全。首先,关于保证金的数额及没收的问题。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定、解释中都没有规定保证金的上限。实践中有的地方收取的保证金数额忽高忽低,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利于司法公正和统一。新刑诉法第56条规定了四种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没收保证金的情形,高检《规则》第54条规定:“对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已交纳保证金的,通知公安机关没收保证金”。但在实践中,有的地方仅以犯罪嫌疑人“翻供”、“态度不老实”为由,随意作出没收保证金决定,这显然有违法律规定。其次关于取保候审的期限问题。新刑诉法第58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据此分别规定了各自的取保候审期间不超过6个月、监视居住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实践中,因此可能存在着三个机关对同一犯罪嫌疑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现象,这样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监视居住就可能达到三年,取保候审就可能达到一年半,这样就极大的损害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权。第三,取保候审的妨碍司法侦查和脱逃问题。在司法实践中,采取取保候审这一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会有相互串供、做伪证等妨害司法侦查的活动;另一方面,就是取保候审对犯罪嫌疑人缺乏足够的法律约束力,致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脱逃情况时常发生,给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带来极大困难。刑事诉讼法第55条、56条规定,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没收保证金或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逮捕,无论罚款或没收都是司法处分的两种形式,但我国目前尚无有关适用司法处分的程序规定,因此实践中标准不一、操作混乱,不仅达不到完善保证责任的目的,反而对司法机关的社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我国刑事法律未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的刑事责任,也未规定保证人故意帮助或过失放纵被取保候审脱逃的刑事责任,尤其是前者,没有给被取保候审人造成法律上的压力,而只是简单规定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而被取保候审人一旦脱逃,逮捕事实上也无从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07: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及其在我国的适用状况
    我国的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有:1、拘传;2、拘留;3、取保候审;4、监视居住;5、逮捕。其中拘传和取保候审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较低,而拘留、监视居住和逮捕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则相对较高。《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一、涉嫌诈骗罪能办取保候审吗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例如嫌疑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等情形。《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
    2023-03-13
    210人看过
  • 论我国现行法医鉴定体制的弊端及改革建议
    本文主要讲述司法鉴定的相关内容,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完善、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和司法改革的深化,传统的司法鉴定体制所存在的弊端日益显现。人们对法医鉴定体制的抱怨渐增。在司法界和法学界的聚焦下,我国的司法鉴定体制改革正在摩擦与碰撞中前行,在探索与思考中深入。本文试图从较为常见的人体损伤法医鉴定入手,探讨我国现行法医鉴定体制的现状及存在的弊端,并提出相关建议,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一、我国现行法医鉴定体制的现状司法鉴定是指专业技术人员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依法对诉讼、仲裁活动中所存在的某些待定事实,进行鉴别和判定,并出具相关意见的科学实证活动。根据检验和鉴定内容的不同,分为不同的门类,其中对有关人体损伤的法医临床鉴定,是司法鉴定实践中的一个主要类别。据我市统计,法医鉴
    2023-06-06
    122人看过
  • 怎么做更改刑事强制措施
    变更强制措施如下:一、自行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二、申请变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拘传是否是刑事强制措施是。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
    2023-08-01
    54人看过
  • 我国强制措施的完善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法定机关为了使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接受审保全证据以及刑罚的顺利适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他们所采用的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方法。文章论述了强制措施的性质和效用,介绍了国际上关于强制措施风险防范的有效制度,提出了在我国强制措施的使用中引进司法审查原则和建立现代保释制度的理论和具体建议。强制措施司法审查保释司法改革一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法定机关为了使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接受审保全证据以及刑罚的顺利适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他们所采用的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方法。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强制措施的存在历史久远。早在公元前450年已知罗马法的最古成文法-《十二铜表法》第1条及第2条中就有关于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押送到案的有关“拘捕”规定。公元前407年编纂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成文法典-《法经》中的“捕法”也有关于拘捕人犯的条款。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
    2023-06-14
    136人看过
  •  我国在执行强制措施时采取了哪些措施?
    这段文字主要介绍了强制措施的种类及其适用情况。具体来说,这些措施包括限制自由、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其中,拘留、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是性强制措施,而逮捕是性强制措施。适用这些措施的条件是案件情况,而实施机关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强制措施总共可以分为五种:限制自由、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以及逮捕。其中,拘留、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性强制措施。根据案件情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拘 留 、 取 保 候 审 与 监 视 居 住 : 强 制 措 施 的 三 种 方 式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都是强制措施,但它们之间存在一些区别。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
    2023-10-05
    168人看过
  • 法院能不能实行刑事强制措施
    一、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很显然,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刑事司法机关必须享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但是,由于刑事强制措施关乎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所以它又是一柄“双刃剑”,正确实施,就能准确、及时地完成惩罚犯罪的任务;而错误实施,则会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因此,各国对刑事强制措施的采用均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和程序。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这五种措施是依照强制力度由轻到重的顺序依次排序的。拘传: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传唤、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2023-05-02
    310人看过
  • 当事人对强制执行的异议及应对措施
    被执行人对强制执行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对司法鉴定有异议怎么反驳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根据法律规定,对司法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另外,还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实现撤销违法的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或者是自己主动的搜集其他证据来试图推翻鉴定结论,那么使得鉴定结论不能够作为定案的证据使用。
    2023-07-22
    278人看过
  • 英国保释制度对我国取保候审制度之借鉴——兼议刑事诉讼法之再修改
    保释在英国是被追诉人的一项人身权利,保释的形式、程序、期限以及异议救济等均凸现出对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与之相适应的独立羁押措施、严格的司法审查和中立的保释法庭,保释是常态,羁押为例外。取保候审在中国是一项强制措施,其适用范围、保证方式、决定程序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履行等均受诟病,羁押的实质是拘留、逮捕措施的必然状态,羁押是常态,取保候审是例外。我国刑事诉讼法之再修改已经被确立为本届人大之立法规划,借鉴英国保释制度之长以改造我国之取保候审,无疑当有现实意义。关键词:比较研究;保释;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修改英国保释制度历史悠久,立法完善,理念先进,制度完备。根据英国学者的解释,保释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担保或者接受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其释放的制度。其许多规定颇值我国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时,于改进刑事审前羁押、完善取保候审制度方面予以借鉴。一、英国保释制度的历史演变(一)保释制度的产生英语中保释(
    2023-06-11
    365人看过
  • 交通强制措施修改过后生效吗
    一、交通强制措施修改过后生效吗交警对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措施后,对强制措施凭证进行修改的,修改过后由交警签名或者盖章,并且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的,就有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采取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二)、(四)、(五)项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四)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五)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
    2023-04-20
    491人看过
  • 浅谈我国行政强制措施的可诉性
    我国的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执法过程中采用的强制性手段,是应行政执法的需要和借鉴民诉法的规定而来,是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可诉具体行政行为,是我国行政强制立法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围绕行政强制措施,在我国行政法理论上和实务中,却存在较大意见分歧和模糊认识。本文重点阐述了行政强制措施的含义,我国行政强制措施的形态类别,以及行政强制措施的可诉性。一、我国行政强制措施的含义在中国,关于\"行政强制措施\"一词的内涵与外延至今仍在争论,但自从1989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2)项及1999年制定并取代行政复议条例的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2)项明示\"行政强制措施\"以来,行政强制措施被定位为: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和实施行政管理秩序,预防与制止社会危害事件与违法行为的发生与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针对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行为及财产进行临时约束或处置的限权性强制行为。行政机关为查明事实情
    2023-06-06
    454人看过
  • 我国域名制度现有立法之不足
    与蓬勃发展的网络经济相比较,与域名有关的立法却远远落在了后面。现在国际上已有有关域名的立法,如国际互联网名址分配公司(ICANN:InternetCorporationforAssignedNamesandNmbers)1999年10月24日通过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及《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还有1999年12月1日生效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补充规则》等,另外,各国也有自己的相关规章制度。就我国而言,有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1997年5月30日)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1997年6月3日),还有信息产业部通过发布的《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试行)(2000年11月1日)、《中文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2000年11月4日)及《关于互联网中文域名管理的通知》(2000年11月9日)。虽然这些法规制度都起
    2023-06-07
    369人看过
  • 检察院建议对强制措施进行调整
    一般情况是最长在十天内决定是否逮捕,特殊情况可达到十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应当在三十七天内决定是否逮捕.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检察院量刑建议权的属性1、量刑建议权从属于公诉权。公诉权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等部门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的案件,有权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的决定。公诉机关行使公诉权的目的,首先,通过提起公诉,请求人民法院对其起诉的犯罪予以确定;其次,请求人民法院在所指控犯罪的范围内,对有罪被告人给予适格的刑罚制裁。上述两点目的,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决定前者的价值。由此可见,人民检察院行使量刑建议权,实际是行使公诉权的一个表现,量刑建议权是公诉权的下位概念。从权力架构上看,公诉权基于刑罚权产生、量刑建议权又基于公诉权产生。公诉权不仅为刑罚权的实现提供可
    2023-07-19
    454人看过
  • 现场行政强制措施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因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1)扣留车辆;(2)扣留机动车驾驶证;(3)拖移机动车;(4)收缴非法装置;(5)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什么情况下必须现场审验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采用现场审验教育形式。驾驶人需先完成现场教育城市选择,然后仔细阅读审验教育申请业务须知和申告信息后,才能进入学习场次选择页面。驾驶人完成教育地点、教育场次选择后,核实申请信息无误的,即可完成审验现场教育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
    2023-07-08
    469人看过
  •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控制及防范措施
    我国商业银行理应对企业贷款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一旦企业出现异常,银行便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以减少自身信贷风险出现的几率。此外,商业银行还应该与相关政府部门及金融协会合作,对不良贷款进行严格的控制及防范,推动自身的可持续发展。1、创建一整套完整的不良贷款内部控制体系在对银行信贷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商业银行理应严格遵照贷款程序,在办理贷款程序的过程中,应对贷款申请人展开5C严格审查,此处所说的5C主要包括如下五个方面:其一,品德,即Character;其二,能力,即Capacity;其三,资本,即Capital;其四,担保,即Collateral;其五,经营状况,即Conditionofbsiness。一旦发现异常,银行应立马终止贷款。在贷款成功发放以后,银行应给予事中控制应有的关注,应对信贷风险实施跟踪监测,如果贷款人出现了虚报贷款用途的事实,那么银行则应及时停止为其提供贷款,并终止合同。最
    2023-04-23
    338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查明案情,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各种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更多>

    #刑事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管制是刑事强制措施吗刑事强制措施有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23
      管制是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
    • 刑事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内容包括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8
      行政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财物实施查封、扣押、冻结、传唤等行政行为;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有权依法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采取拘传、拘留、逮捕、监视居住、取保侯审、等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措施的临时性及强制性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6
      临时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避免危害,控制风险扩大,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因此,
    • 刑事强制措施是否可抵刑期,强制措施执行期限多久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24
      在刑事强制措施中,被处以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强制措施可以抵消刑期。管制的刑期,拘留一天抵消刑期两天;拘留一天抵消刑期一天;有期徒刑一天抵消刑期一天。
    • 修改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20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提前向负责人报告并批准;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有关文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权利,听取陈述和辩护,制作现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