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8:42:57 379 人看过

涉嫌挪用资金罪的案件应向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涉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案件,应该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刑事案件一般应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对于挪用资金罪管辖地为公司所在地的派出所。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0: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对挪用资金罪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
    一、对挪用资金罪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有两种救济途径,一种是获得不立案的书面通知后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另一种是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二、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2023-04-22
    87人看过
  • 挪用资金罪管辖主体是谁
    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以外,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项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下列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一)故意伤害案(轻伤);(二)重婚案;(三)遗弃案;(四)妨害通信自由案;(五)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
    2023-03-27
    437人看过
  • 企业拆借资金属于挪用资金罪吗
    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企业之间拆借资金并不属于挪用资金的行为,挪用资金的主体是自然人,而不是企业,而拆借资金是企业之间的行为。一、企业间资金拆借合法吗?企业间资金拆借是合法的。不过,企业间民间借贷的开放是有条件的。企业条例明确,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资金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司法机关应当予以保护。如果以金融机构为主要业务,这必然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造成金融监管混乱。为此,专门规定了其他应当认定企业间拆借无效的情形。《民间借贷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二、怎么样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为: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三、挪用资金
    2023-04-02
    261人看过
  • 重婚罪的管辖公安机关是哪个机关
    一、什么是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二、重婚罪的管辖公安机关是哪个机关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所以,重婚案件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有案件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之规定,被害人之外的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
    2023-04-20
    106人看过
  • 监察委是否管辖挪用资金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罪的前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中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挪用单位资金罪。一、挪用资金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行为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之分。区分二者之间的界限。《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
    2023-04-06
    392人看过
  • 公安机关侦办挪用资金罪的程序是什么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基本分为三个阶段: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1、侦查阶段(公安阶段):从人被抓一直到案人件移送检察院,这一阶段称“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左右。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说,这个阶段在时间上一般是一个月到一个半月。3、审判阶段(法院阶段):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一、挪用货款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是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业务员挪用货款的,单位相关负责人可以报警处理,如果挪用货款达到一定数额的,就会构成挪用资金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
    2023-02-25
    119人看过
  • 公安机关外国人犯罪管辖
    外国人犯罪管辖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一)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犯罪,由犯罪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二)外国人在域外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案件。由该外国人入境地或者入境后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外国人未入境的,由被害人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没有被害人或者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犯罪的,由公安部指定管辖。(三)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的中国籍船舶、航空器上犯罪的案件,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或者航空器最初停泊或者降落地、目的地的中国港口的县级以上交通或民航公安机关或者该外国人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未设交通或者民航公安机关的,由地方公安机关管辖。外国人在国际列车上犯罪的,由犯罪发生后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目的地的县级以上铁路公安机关或者该外国人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与外国人结婚的程序(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长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
    2023-03-13
    224人看过
  • 法人借款属于挪用资金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因此,是否属于挪用,要看该笔资金的实际用途。如果该笔借款,确实用于公司业务,而且借款没有及时还上,是因为发票没有及时报账,获其他合理原因,资金并没有为其个人使用,或者转借,则此种情况不构成挪用资金。如果,借款只是一个名义,并未用于公司业务,则属于典型的挪用资金罪。法人借款的公司如何做账向企业法人借款,属公司内部往来账,可计入其他应付款,借给公司的钱,做为公司的用途,与设押金子目无关系。如果这笔款项是作为对方押金的,首先必须让对方出具押金说明书,签字盖章,做为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附件及对方开的收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
    2023-08-05
    335人看过
  • 挪用资金罪是否由监委管辖
    挪用资金罪不归监察委进行管理,挪用资金罪由公安机关来进行管理,监察委主要管理的是国家公务人员,而挪用资金罪一般来说不一定是国家公务人员,也有可能是普通的相关企业单位都有可能发生挪用资金。一、法律规定拿到后员工拿多少货款员工挪用工伤货可以会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只有员工挪用货款超过3万且超过三月不还的,才能定为挪用资金罪。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
    2023-06-21
    214人看过
  • 怎么确定挪用资金罪的管辖权
    一、挪用资金罪管辖主体是谁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以外,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项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下列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一)故意伤害案(轻伤);(二)重婚案;(三)遗弃案;(四)妨害通信自由案;(五)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
    2023-03-17
    341人看过
  •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否归公安机关管辖
    一、私分国有资产罪是否归公安机关管辖1、私分国有资产罪不是由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而是由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2、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3、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私分国有资产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私分罚没财物罪怎么判刑1、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023-04-20
    90人看过
  • 银行工作人员挪用个人资金属于挪用资金犯罪吗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如果触犯刑法,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银行工作人员挪用资金怎么处罚根据《刑法》规定,银行工作人员挪用资金会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在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若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则构成的是占有型犯罪;在客观上符合下列三点之一:1、挪用了资金数额较大三个月未归还;2、挪用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性活动或者非法活动;3、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较大不归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
    2023-08-05
    82人看过
  • 挪用资金属于多大的犯罪
    挪用资金一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的构成挪用资金罪。行为人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资金犯罪吗?挪用客户资金是犯罪,构成挪用资金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
    2023-08-09
    423人看过
  • 如何判断属于挪用资金罪
    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者利用职务方便,挪用本公司资金个人使用或借给他人,金额较大。未偿还三个月以上或未偿还三个月以上,金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两种行为:1、挪用本公司资金个人使用或借给他人,金额较大。未偿还三个月以上。这是一种较轻的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者利用职务主管,在本公司资金的便利条件下挪用本公司资金,具有用途主要是个人使用或贷款给他人使用,但没有用于不正当的经济活动,挪用金额大,而且时间超过3个月未偿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入、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说明》的规定,挪用本公司资金1万元至3万元以上的,金额较大。2、挪用本公司资金
    2023-08-07
    20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挪用公款属于挪用国有资金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3
      1、挪用国企资金是挪用公款。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 3、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
    • 公司欠公司钱属于挪用资金罪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8
      公司欠你钱是事实,你可以起诉单位但是你不能把公款挪用,涉嫌挪用资金罪建议你还是先把挪用的资金还了再找单位要求清偿你拖欠的提成你想私力救济唯一的可能就是单位有倒闭的风险才可以使用
    • 伪造火车票属于哪个公安机关管辖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02
      最初受理的或者主要犯罪地的铁路公安或者地方公安 对倒卖、伪造、变造火车票的案件,由最初受理案件的铁路公安或者地方公安管辖。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铁路公安或者地方公安管辖。
    • 诽谤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吗?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5
      1、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即需由公民个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所以诽谤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吗这个诽谤罪管辖权是不属于公安机关; 2、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时,公安机关才能按照公诉程序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在依照公诉程序办理侮辱、诽谤刑事案件时,必须准确把握犯罪构成要件。对于不具备“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这一基本要件的,公安机关不得作为公诉案件管辖。 3、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侮辱、诽
    • 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怎么告知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09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