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用拆迁的解答指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2:42:47 182 人看过

1.市政府对征用集体土地拆迁是否有了新的政策规定?

市政府颁布了《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沪府发[2002]13号),(简称“13号文”)从2002年4月10日起实施。

2、“13号文”与以前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有什么区别?

以前上海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是参照市政府颁布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它的主要精神是按人均建筑面积互换房屋产权、计算差价,或者以公房安置。“13号文”采用的主要是按市场化的价格进行补偿安置,不计算人口因素。

3、哪些房屋拆迁,要按照市政府“13号文”规定执行在上海市范围内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大到拆迁集体、企业的非居住房屋,小到拆迁个人的宅基地范围内的房屋,都要按“13号文”的规定进行补偿安置。

4、拆迁的房屋,要经过政府批准吗?

要经过政府批准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才能拆迁房屋。属于市政府批准供地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向市房地资源局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属于区(县)政府批准供地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

5、征地拆迁申请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与城市房屋拆迁申请许可证有什么不同?

除了应提交申请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所需要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经鉴证有效的征地包干协议书。

6、已发出征用土地的公告,但是有些村民正打算造房子,有的想改建棚舍,有的想出租,还有的想将堂屋改成小卖部,怎么办?

“13号文”中有规定,征用土地公告颁布后,征地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进行这些活动,故意进行者,行为属无效。

7、征地拆迁以什么标准计户?

是不是以户口簿计户?户口簿不是计户的标准。计户凭以下证件为准: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无房地产权证的,以农村宅基地使用证计户;房地产权证和宅基地使用证都没有,以建房批准文件计户。

8、新政策有几种补偿方式可供选择?

居住房屋拆迁有三种补偿安置的方式供选择:货币补偿安置;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易地新建住宅,但这种方式有条件限制。

9、货币补偿的金额是如何计算的?

被拆迁居住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结合成新单价+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

10、什么是建安重置价结合成新单价?

建安重置价是指按照旧房评估时的建筑技术、工艺水平、建筑材料价格、人工和机械费用,重新建造同类结构、式样、质量及功能的新房所需的费用。所谓结合成新,是指在评估旧房的建安重置价时候,将房屋因使用一定年限带来价值上的减少因素一起考虑进去。

11、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和房屋建安重置价合成新单价由谁说了算?

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按该地区近期市场情况和新老政策的差异指定并公布。房屋建安重置价结合成新单价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

12、如果对被拆迁的房屋的评估价格有不同意见,怎么办?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的15日内,向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组织的房屋拆迁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由专家委员会作出公正的结论。

13、易地新建居住房屋应符合那些规定?

被拆迁农民要求易地新建住宅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征地的村或村民小组不撤销建制;

(2)拆迁人未转为城镇户籍;

(3)被征用的土地在外环线以外和城镇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以外;

(4)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必须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不得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14、易地新建居住房屋的补偿金额如何计算?

易地新建居住的房屋的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结合成新单价+价格补贴)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

15、宅基地范围内的副业棚舍、附属物如何补偿?

宅基地上的副业棚舍和其他附属物,按本市有关国家建设征地财物补偿标准规定补偿。补偿标准是根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和参照建设工程分类的预算定额标准并结合本市的市场供求综合因素确定的,其中分为农田基础设施、非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畜禽类、水产品(养殖业)、种植业、苗木花卉等。对未列入补偿标准范围的产业或物品,则采取双方协商形式,这些补偿不计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的补偿因素。

16、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资企业的非居住房屋如何补偿?

补偿标准按本市国家建设征地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17、“13号文”里有一个叫“共同举办的企业”这是什么企业?

共同举办的企业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并依法办理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企业。

18、拆迁共同举办的企业的非居住房屋如何补偿?

共同举办的企业的非居住房屋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19、拆迁共同举办的企业的非居住房屋,除了对房屋进行补偿外,还应当有哪些补偿?

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20、如果居民正在造房子,房子造到一半土地被征用了,怎么办?

新房在建工程补偿也有相关的政策,一般是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的重置评估价格协商补偿。

21、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如何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时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用土地公告颁布后擅自进行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时效是多久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征收拆迁有异议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的时效一般是自征收行政决定作出后6个月,如果申请了复议的,自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提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2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决定相关文章
  • 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面积的认定
    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面积如何认定?答: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用土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一、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有哪些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
    2023-06-22
    330人看过
  • 集体所有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补偿的六个问题
    读者来信:我是浦东新区高行镇某村居民,最近遇到拆迁问题,十分困扰。在集体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补偿过程中,我们有哪些权利?集体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补偿应遵守哪些法律规定?如果在拆迁、评估与补偿过程中,我们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我们该怎么办?……以下是关于这些问题的简要分析和解答,供读者参考。问:集体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应遵守哪些法律法规?上海市有哪些相关的政策规定?我们可依据哪些规定来保障自己的权益?答:集体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首先要遵守国家宪法和土地管理法中关于集体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的规定。其他政策性文件包括:(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2)国土资源部的部门规章包括《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关于加快推进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33号文);(3)上海市主要有以下政策规定:包
    2023-04-22
    236人看过
  • 本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土地使用权基价标准
    单位:元/m2建筑面积区域等级区域范围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系数徐汇区2004年5月1日开始实行。之前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基地,仍执行原来的标准。A华山路以东、肇家浜路以北//B华山路以西、肇家浜路以南、凯旋路以东、中山西路至中山南一路、中山南二路以北若尚有征地未实施拆迁的地块,另行公布基价/C凯旋路以西、中山西路至中山南一路、中山南二路以南、龙华港以北、沪闵路西北3000元/m220%D龙华港以南、沪闵路东南、淀浦河以北2300元/m220%E淀浦河以南1900元/m220%普陀区适用于2004年上半年、下半年度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基地。A原长征镇(集体土地)地区2230元/m2/B桃浦镇(集体土地)地区1440元/m2/杨浦区2004年4月8日后核发的拆迁许可证适用。五角场镇和殷行街道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土地2800元/m21400元/m2浦东新区本通知从2005年7月1日起执行,200
    2023-06-08
    284人看过
  • 滁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
    滁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滁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因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而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应当遵循“依法拆迁、合理补偿安置”的原则,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有利于土地集约和节约利用。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拆迁人是指实施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的机构。本办法所称的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人。第五条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是本市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集体所有土地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施
    2023-05-01
    273人看过
  • 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委托书样本
    乙方(动迁机构):甲方经区计经综(XX)63。64。65。66。67号及批准征地通知(XX)1、2、3、4、5号批准,在村一带进行征地拆迁,建设现代通信工业园14—18号地块前期开发建设项目。根据《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件》、《杭市区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甲方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委托给乙方办理。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一、拆迁范围:乙方负责实施甲方现代通信工业14—18号地块前期开发建设项目范围内107户农居建房审批面积合计约26811平方米房屋的拆迁评估补偿工作,并拆除旧房将场地交付给甲方施工。二、补偿原则:拆迁房屋和地上附属物《市房屋重置价格》、《市市区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件》等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三、拆迁期限:暂定在甲方领取拆迁许可证后2个月内完成搬迁工作,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申领拆迁许可证手续,具体
    2023-06-15
    383人看过
  • 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而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应当遵循依法管理、合理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有利于土地集约和节约利用。第四条本条例所称的拆迁人是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或者指定的实施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的机构。本条例所称的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人。第五条市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市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和监督工作,各县(市)、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和县(市)、区建设、发展与改革、规划、农业、公安、工商、
    2023-06-08
    48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更多>

    #行政决定
    相关咨询
    • 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2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期一般为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案件可延长至37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案件比较复杂可再延长一个月,另外遇到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可申请再延长二个月,如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的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 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如何进行安置补偿?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0
      一、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单价,是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评估资
    •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房屋拆迁如何赔偿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6-19
      征收集体土地时,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如何补偿?毕竟这涉及到农户的切身利益,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下。集体土地判断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第一、二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可知,判断依据是大家手里的土地权属证书。
    •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19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可知,农村宅基地的补偿依据区片综合地价制定补偿标准,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在拆迁的过程中,具体补偿方式为: (1)如果有宅基地安置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即批地建房; (2)选择纯货币补偿的,补偿包括宅基地的补偿和对房屋的补偿两部分。宅基地参考当地的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对房屋的补偿即重建成本价; (3)选择产权房屋调换的,按照合法房屋实际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23
      1、农村集体土地征程可简单概述为以下步骤:(1)发布征地通知。(2)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4)第四步,制定一书四计划报批。即市、县土地部门根据审批材料的要求,制定建设用地手册、农业用地转让计划、补充耕地计划、征地计划、供应土地计划,并报批准机关批准.征地实施程序(1)征地公告。(2)征地补偿登记。(3)制定、公告、听取意见(听证)并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