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执行住房公积金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7 00:26:44 88 人看过

法院可以执行住房公积金,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即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蓄余额强制执行,冻结期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但实践中因公积金提取限制较多,法院冻结后划拨困难,通常按动产期限操作冻结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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