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高空作业时忽视安全摔伤,责任如何划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1:16:27 423 人看过

一、工人高空作业时忽视安全摔伤,责任如何划分

1、工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如未进行安全防护,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自身存在过错的,也应当承担与过错比例相适应的责任。

2、建设单位、发包方、合法转包人、分包人或者实际施工方,在实际业务操作时,都应该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取得资质或者分包、转包给具备合法资质的单位,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二、高空作业摔落损伤是不是工伤呢

劳动者在高空作业时摔落受伤,如果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受伤等情形的,是工伤;但如果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高空作业摔落,伤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按照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8: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高空作业安全之道:安全带
    高空作业安全带的使用年限:5年。凡进入生产工作场所,在距地面1.5米及以上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凡在没有吊篮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凡在架构、主变、杆塔及其它高处作业而又有换位的工作,不但应使用安全带还应使用安全绳。安全带及安全绳不得用于吊送工具材料或其它工作用具。没系安全带怎么罚?没系安全带的处罚: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023-07-06
    403人看过
  • 劳务外包安全责任如何划分
    劳动法规定,员工因工作受伤公司要赔偿,但是在劳务外包工作中,员工不小心被机器割伤、刺伤,或者因工作原因发生其他伤害,因为属于劳务外包关系,所以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双方都推卸责任,拒不负责受伤员工的赔偿费用,严重伤害员工的合法权益。按规定,在劳务外包工作中员工受伤后,可要求用工单位及派遣单位一起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因为用工单位负有保障劳动安全的义务,所以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的,用工单位需要负担主要责任。同时员工与劳务公司有劳动关系,因此,派遣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且,员工可以主张以下的工伤赔偿费用: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交通费、食宿费;4、康复治疗费;5、辅助器具费;6、停工留薪;7、护理费;8、工伤伤残待遇;9、工亡待遇标准。一、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认定根据事故调查的结论,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落实防范重复事故发生的措施,实现贯彻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1、实
    2023-02-22
    148人看过
  • 玩忽职守责任如何划分?
    一、玩忽职守责任如何划分?司法实践表明,玩忽职守案件一般比较复杂,危害后果往往不是由一个人的行为造成的,有时关联到几个甚至更多的人,牵涉到几个方面、诸种因素,或者经过几个发展阶段与几个人不同时间的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1、直接责任人员,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与重大损失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是对重大损失的结果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间接责任人员,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与重大损失结果之间有着间接的联系,是造成重大损失的条件,不是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2、遇有多因一果的直接责任者时,要分清主要直接责任人员和次要直接责任人员。分别根据他们在重大损失结果发生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其罪责地位。3、要区分具体实施人员的直接责任与领导人员的直接责任。如果是具体实施人员受命于领导人员实施的行为,或者在实施中提出过纠正意见,未被领导人员采纳而造成重大损失的,由领导人员负直接责任。如果是具体实施人员提出了违反有关法规规定
    2023-06-03
    238人看过
  • 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如何分工?
    消防安全责任人负的责任如下: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规定;2、向上一级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3、落实防火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4、及时发现、整改消防问题、火险隐患;5、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灭火技能,做到“五知”“三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哪些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组织防火检查,及时回消除火灾隐患;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答全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五条机关、团体、企
    2023-07-03
    489人看过
  • 单位无视安全造成员工受伤导致腰间盘突出该负什么责任高空作业
    1、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申报工伤,工伤认定后员工可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
    2023-02-28
    413人看过
  • 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
    违法行为。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属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行为,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高空作业是指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或2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多少一、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多少1、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罚款如下:(1)对于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2)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2、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二)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2023-07-08
    479人看过
  •  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本文介绍了在施工过程中预防高空坠物事故的措施,包括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安全监护工作、体格检查和戴安全帽、安全带等措施。此外,还规定了5级以上大风不得进行高空作业,以避免因风力过大而导致的坠物事故。以下是施工现场高空坠物的管理措施的改写版本,保持原意不变: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以下措施来预防高空坠物事故的发生:1.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得到有效执行。2.加强各级领导和专职、兼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监护工作,确保他们时刻跟踪到位,及时处理和处理安全问题。3.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体格检查,并做好工人入场的安全教育,以减少因身体素质不足而引发的高空坠物事故。4.要求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戴上安全帽,同时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戴上安全带,以确保他们的安全。5.规定5级以上大风不得进行高空作业,以避免因风力过大而导致的坠物事故。6.禁止随意动用外单位机械设备,以防止因设备不安全而引发的高
    2023-09-08
    149人看过
  •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划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才能确定事故的责任,再依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一、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由哪个部门调查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
    2023-04-01
    243人看过
  • 高空作业人员安全带的年限
    高空作业人员安全带的使用年限是5年。凡进入生产工作场所,在距地面1.5米及以上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在没有吊篮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架构、主变、杆塔及其它高处作业而又有换位的工作,不但应使用安全带还应使用安全绳。安全带及安全绳不得用于吊送工具材料或其它工作用具。安全带每年要进行一次静负荷重试验。安全带每次受力后,必须做详细的外观检查和静负荷重试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对使用中的安全带每周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怎么判断的1、汽车上副驾驶有传感器可以感应乘车人是否系安全带。2、道路上的监控摄像头,可以抓拍到副驾驶的乘车人有木有系安全带。3、车上有专门的安全带,车主可以根据自身系的安全带对比副驾驶的乘车人,提醒系安全带。《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生产
    2023-08-08
    335人看过
  • 小朋友高空抛物砸伤人怎么划分责任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小孩子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因高空抛物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小孩子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3-06-13
    279人看过
  • 如何认定高空抛物对人身安全的侵权责任?
    1、高空抛物致人伤亡属于特别侵权,适用的推定过错,可能造成伤害的人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就要承担责任2、但对于建筑物管理人来讲,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只有当其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而没有采取时才承担责任。预防高空抛物的方法加强巡查了望,尽职尽责(合同义务、法律法规义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条幅、宣传画、发资料及碟片,主题宣传);设宣传栏、举例危害性;张贴类似提示:“高空抛物,害人害己”;存档宣传资料以备查用;加摄像头,起到警示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
    2023-07-04
    416人看过
  • 空调安装工摔伤,业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买家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则不承担责任,有商场承担。安装师傅实际上受雇于商场,安装费用包括在空调价格里面,由于安装服务的难度不一,商场收取高空作业费,支付方式由安装业主直接支付给安装师傅,商场与安装师傅形成雇佣与被雇佣的法律关系,商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商场对于安装师傅在从事雇佣活动遭受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安装前,安装业主严某在本案中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3-06-13
    209人看过
  • 怎样划分高空坠物责任?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高空坠物的危害有多大,如何预防高空坠物高空坠物危害严重,从中高楼层扔一个鸡蛋下来,虽然理论上没有达到颅骨骨折的极限,但是砸在头上,也可能导致脑震荡或者颅内出血死亡。预防高空坠物的措施如下:1、不主动抛物;2、注意检查房屋。几个需要定期检查的点: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3、购买高空坠物险。可对自家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给予赔付,事件需负上法律责任的费用将可获赔偿;4、关注警示牌通告。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5、尽量走内街。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
    2023-07-20
    112人看过
  • 高空玻璃砸车责任划分
    如果自己是完全按交通规则来停车的话,可以找整栋楼的人进行赔偿,不赔的直接起诉。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部门法之一,民事诉讼法学与仲裁法学则是我国法学体系中重要学科。其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实用性强,在社会生活发挥着重要作用。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所涉及的知识点多,技术性规范多,强制性规范多,内容不易把握。历年律师资格考试试题中,考点多集中于: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管辖(地域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等),证据(举证责任倒置等),一审程序(起诉条件、撤诉、缺席判决、延期审理、诉讼中止与终结、反诉与诉的合并、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与特点、可以上诉的裁定等),二审与再审程序(上诉条件、方式、审查范围、在身体其条件与审判程序),执行(执行依据与执行和解),仲裁原则、仲裁的适用范围、仲裁协议、仲裁程序、仲裁裁决的撤销与不予执行等。特点第一,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性手段,其目的在
    2023-06-13
    10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高空作业焊工,下班时间摔伤,老板负责任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9
      不用担心可以维权,老板需要全额赔偿,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只有起诉解决,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稳妥起见建议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予以必要协助,本人专业处理此类意外事故合理赔偿纠纷案件,费用不多,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留言、来电或当面咨询。
    • 工作时间开车撞人责任如何划分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28
      用人单位需要为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即: 第一、必须是用人单位工作人员, 第二、必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造成他人受伤害
    • 精神病院工作人员摔伤会责任划分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2
      精神病人在精神医院摔倒,出现脑出血,精神病院需要负一定责任。
    • 高空工作摔伤了算工伤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20
      劳动者在高空作业时摔落受伤,如果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受伤等情形的,是工伤;但如果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 是如何划分高空坠物赔偿责任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01
      如果是建筑物的外墙脱落等非人为导致的高空坠物伤人的,则由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人为故意抛物导致的高空坠物伤人,则由实际抛物人承担责任,找不到责任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