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侵权行为致人损害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5:44:58 322 人看过

1、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4、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共同侵权行为的特点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行为。其本质特征就是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它具有如下特点:

1、共同侵权行为的主体为多个人,即有二人或二人以上构成。

2、共同侵权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共同过错。

3、共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

4、数个加害人的行为与侵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对损害结果具有原因力。

二、连带责任的相应责任是什么

(一)共同侵权行为之连带责任

此种连带责任是基于共同侵权的原因而应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共同危险行为之连带责任

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且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鉴于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各共同危险行为人内部承担均等赔偿责任,对于被侵权人则承担连带责任。

(三)无意思联络分别侵权之连带责任

无意思联络的分别侵权行为是指每个行为人在实施侵权行为之前以及实施侵权行为过程中,没有与其他行为人有意思联络,也没有认识到还有其他人也在实施类似的侵权行为,其每个个体所实施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被侵权的全部损害后果的侵权行为。

(四)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用户侵权随之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1: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侵权行为相关文章
  • 如何追究共同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所谓共同侵权行为,系指多人联合非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导致损害结果产生之行为。欲使共同侵权行为得以成立,需满足以下四项基本要素:首先,参与主体为复数。即须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作出侵权行为,其中可能包含自然人和法人等不同类型的主体。其次,各行为人需共同从事侵权行为。再次,该侵权行为应与其所致损失具有直接因果关联性。最后也是必要条件,则是受害人必须实际遭受损害。在二人以上共谋实施侵权行为,且对他人造成损害结果的情况下,各位行为人均需对此负有连带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2024-08-03
    458人看过
  • 正当防卫行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吗
    一、正当防卫行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吗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也不负损害赔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二、正当防卫应具备哪几个条件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要件: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这种不法侵害可能是针对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针对自然人的;可能是对本人的,也可能是针对他
    2022-09-20
    326人看过
  • 承揽人致人损害如何担责
    与雇佣关系不同,承揽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控制、支配与从属关系,承揽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定作人只按工作量给付承担人劳动报酬。揽人在进行承揽工作的过程中对他人或自己造成损伤后的责任划分,取决于定作人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定作人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若定作人对承揽人的行为有过错误指示等,那么对于承揽人的行为后果,定作人也需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雇员受到伤害由谁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现实中,若出现雇员受到伤害的情况,此时需要具体分析究竟伤害情况是怎样的。若是因为雇员自己的原因,导致人身受到损害的话,则此时就应当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二、如何判断承揽关系
    2023-02-17
    321人看过
  • 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管辖权如何规定?
    产生财产侵权损害的,是属于侵权行为,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院管辖,所以财产损害发生地法院有管辖权。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赔偿提起的诉讼,法律另有规定,不适用对侵权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侵权纠纷管辖做了很多规定,重点有:1、侵权行为地的确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2、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3、名誉权案件管辖的确定。名誉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4、侵犯著作权案件管辖的确定。(1)因侵犯著作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6-15
    444人看过
  • 经营者侵害他人,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在商业运营过程中,如果商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并对受侵害的另一方商家造成经济上的损失,那么,这部分损失理应由违法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受侵害的商户无法直接计算出具体的经济损失时,赔偿金额将依照侵犯行为发生期间该侵犯行为所带来的利润估值来确定。同时,为了保障受侵害的被诉方的合法利益,被告方也应该主动承担被指控方调查其侵权行为而实际支付的合理成本。然而,当被侵害的商家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公正的市场竞争行为的损害时,他们有权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寻求法律救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8-21
    216人看过
  • 旅行社投保后,损害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马某参加北京市某旅社组织的海南风情游活动。期间,在海南少三亚市乘车观光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马某脸部受轻伤。当时,导游将包括马某在内的受伤游客送到三亚医院作了初步医疗诊治,花去医疗费用等3000余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旅行社却以旅游已投保为由,通知马某前往旅游投保单位某保险公司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费保险赔偿金2000元.那么马某的其他医疗费是否应当受到赔偿?旅行社的理由成立吗?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金能否免除旅行社的损失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的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第41条又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等费用,而《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5条规定,旅行社应当对旅行社依法承担的下列责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1)
    2023-04-24
    256人看过
  • 人身损害的共同侵权行为
    (一)共同侵权行为(狭义的共同侵权行为)主观有共同过错: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或故意过失混合——主观联系型的共同侵权【侵权法第8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教唆、帮助的共同侵权行为(教唆帮助型的共同侵权)【侵权法第9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敎育网(1)教唆、帮助者与行为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连带责任。(2)教唆、帮助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教唆帮助人承担责任。(3)被教唆帮助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是按份责任。(三)共同危险行为(准共同侵权行为)【侵权法第10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
    2023-04-26
    356人看过
  • 委托合同受托人的损害赔偿如何承担责任
    一、委托合同受托人的损害赔偿如何承担责任委托合同受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是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而造成损害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因转委托而受到损害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民法典》第九百三十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第九百三十一条规定,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二、委托合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委托合同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书文本;(即授权事项,此项内容最好跟工作人员沟通,尽量细化授权事项,避免只写全权代理)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
    2023-06-24
    166人看过
  • 堆放物品致人损害人身损害赔偿由谁承担责任
    堆放物品致人损害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赔偿义务主体,是堆放物品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所有人。堆放物品的所有人,是堆放物品致人损害的最直接的赔偿义务主体。当堆放物品的所有人直接占有、管理该物时,该堆放物品致人损害,该所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管理人。堆放物品由非所有人管理、使用时,其赔偿义务主体不再是所有人,而是由管理人作为赔偿义务主体。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致害责任】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3-06-13
    355人看过
  • 侵权但无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形
    侵权但无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不意味着不承担任何责任,构成该种情形,要停止侵害。1.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所谓合法来源是指,使用者或者销售者通过合法的进货渠道、正常的买卖合同和合理的价格从他人处购买的。2.仍然要承担停止侵害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善意销售专利侵权产品的人在获知其销售的产品属于侵权产品之时起不得再行销售否则即构成侵权行为。
    2023-06-08
    446人看过
  • 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包括哪些,侵权损害赔偿如何规定
    所谓之共同侵权之法律制度中所规定的连带责任,系指二名及以上行为人为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从而导致了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这是他们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表现形式。在这种情况下,这几个共同实施侵权行为的责任人之间必须对外承担起连带责任,且受到侵害的对象有权要求其中任意一位或多位行为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至于赔偿问题,被侵权人方面具有绝对权利向共同侵权责任人中的任一方或多方提出赔偿诉求,以弥补其所有的损失;同时,每一位共同侵权责任人皆有法定之义务向受害人承担全额的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024-08-18
    204人看过
  • 旅行社致人损伤责任如何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第(七)项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国务院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第23条也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1)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2)旅行社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3)旅行社破产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第2条也规定:“因旅行社的故意或过失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
    2023-05-01
    107人看过
  • 共同喝酒行为承担侵权责任的范围
    共同喝酒行为中的注意义务责任基础确定以后,在实践中如何分配这项责任,笔者认为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共同喝酒行为人仅对他人因共同喝酒而引发的损害后果承担次要责任。喝酒是一项人为产生危险性的行为,任何人在喝酒之前应当预见到这一行为会给自己带来危险,每个人都有责任控制喝酒行为,防止自身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这是基本的自我保护安全义务,而其他人的注意义务仅是补充性质的。如果本人对自己的安全义务都不加以注意,就没有理由要求别人负担更高的注意义务。所以任何人对自己喝酒行为不加以控制,就会给社会和自身增加风险,应对因喝酒引发的自身损害后果负主要责任。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有多大权利就应当承担多大义务,这是一项亘古不移的法理。尽管共同喝酒行为人负有注意义务,其不履行注意义务与他人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相当因果关系,但这种注意义务和相当因果关系都是有限的。在共同喝酒行为中,行为人对他人没有强迫其不饮酒的权利,最多只
    2023-02-04
    239人看过
  • 人身损害侵权责任需要承担吗?
    一、人身损害侵权责任需要承担吗?人身损害侵权责任需要承担的。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法律以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救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的法律救济制度。侵害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造成被侵权人死亡、伤残等多种损害后果,同时也可能导致被侵权人、被侵权人近亲属的精神损害,造成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的财产损失。二、侵权责任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侵权责任的法律特征表现在:1、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义务有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法定义务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性规范、禁止性规范设定的义务。这种义务对于每个自然人、法人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违反此种义务,即构成侵权行为责任。而约定义务则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设定的某种义务,违反约定义务,构成违约责任。2、侵权责任以侵权行为为前提要件侵权责任产生的基础是侵权行为,没有侵权行为则不存在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侵权责任正
    2024-02-08
    102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包括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构成的情形。... 更多>

    #共同侵权行为
    相关咨询
    • 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如何分担?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
      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何为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01
      1、共同责任,共同责任是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数量的不同而对民事责任分类的一种,即两个或更多的民事主体共同承担一项民事责任。 2、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并且都有过错,从而共同对损害的发生承担的责任,如加害人为两个以上的人对受害人承担的责任。 3、共同责任,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数量的不同而对民事责任分类的一种,即两个或更多的民事主体共同承担一项民事责任连带责任是任一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 侵权行为造成人格权损害,对方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如何赔偿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3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是指公民因其人身权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生理上、心理上的损害。也就是说因公民的人格权遭受侵害而使其产生愤怒、绝望、恐惧、焦虑、不安等不良情绪②。它具有非财
    • 共同侵权人对于损害赔偿中损害的侵权责任,应如何认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侵权责任认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说多个小孩扔东西砸坏车窗找谁负责?多个小孩扔东西砸坏车窗,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话,每个孩子的监护人要承担连带责任。此时的共同侵权人想要免责的话,必须指出具体的侵权人才可以免责,行为人要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具体侵权人的,共同行为人都要承担侵权责任。第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
    • 林木致人损害谁应承担侵权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8
      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