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因而绝对不许按当事人合意的内容赋予法律效果的情形。
可撤销合同是指存在可撤销原因的合同。所谓撤销,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不自由,通过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消灭。
合同撤销合同无效情形包括什么?
与无民事能力人签署的合同、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以及非法垄断或者侵犯他人技术的合同都是无效的。而对于那些基于重大误解、一方以欺诈手段、或者一方处于危困状态下签署的合同可撤销。
(一)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1、若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3、非法垄断、或者侵犯他人技术的合同无效
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4、恶意串通签署的合同无效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签署的合同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二)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
与无民事能力人签署的合同、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以及非法垄断或者侵犯他人技术的合同都是无效的。而对于那些基于重大误解、一方以欺诈手段、或者一方处于危困状态下签署的合同可撤销。
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签订之后,对于自己的合同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此时合同的债权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更够证实债务人确实存在损害债权人的债权的行为的,那么可以依法申请合同无效,否则可以提出行使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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