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留置权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1.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
2.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限,保管人即可对其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将保管物折价或变卖,以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清偿其保管费。
二、留置权可以善意取得吗
留置权可以善意取得。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的,仍可以依法取得留置权。
2.留置权具有对抗其他物权的效力,对留置物享有其他担保物权的权利人,不得以其权利对抗善意的留置权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留置权的善意取得是指在留置担保中,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道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仍可对该动产行使留置权。
三、留置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留置权消灭的情形有:
1.因债权消灭而消灭。债权也可因其他原因(混同、抵销、免除等)而消灭。债权消灭,作为债权担保的从物权,自然随之消灭。
2.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替代留置担保而消灭。
3.因留置权人弃权而消灭。留置权既然是一种民事权利,债权人可以依法享有该权利,也可以放弃该项权利,留置权人弃权,表现为将该留置物交付给债务人。
4.因丧失占有而消灭。债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是留置权成立和存续的前提条件。留置权人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留置权即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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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可以善意取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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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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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适用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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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善意取得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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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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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能否适用善意取得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2能,但要符合条件。根据法律规定,留置权的善意取得应当具有以下几个条件: 1、债权已届清偿期; 2、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 3、债务人对交付的动产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4、债权人不知其占有的动产不属于债务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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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可以用于善意取得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4能,但要符合条件。根据法律规定,留置权的善意取得应当具有以下几个条件: 1、债权已届清偿期; 2、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 3、债务人对交付的动产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4、债权人不知其占有的动产不属于债务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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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意思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30适用范围如下: 第一,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 第二,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第三,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 第四,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第五,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 第六,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