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停工工程款如何索赔
1、工程停工,包括临时停工和中途停工退场两种情形,其索赔的范围是不同的。
临时停工,其索赔一般为人工停工费、机械停工费两大块。
而后者的索赔,包括停工前已经完成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的全部支出,并可要求发包方对各项管理费用、利息、保险费用甚至履行合同可得利益损失进行索赔。
无论临时停工,还是长期停工,签证确认的停工、窝工损失、增加费用,都在索赔的范围之内。
2、所以,工程停工的索赔成功与否,依赖工程施工过程中签证是否及时、到位。
事到临头,发生纠纷,需要索赔,再去签证,往往是事倍功半。
3、作为承包人,自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二、临时停工损失的计算
1、人工停工费的计算。
发包方的原因而造成的停工、窝工,按停工期间的现场停工工人计算。
2、机械停工的计算。
根据有关规定,其机械停置费按第一类费用中的
(1)折旧费,
(2)大修理费,
(3)经常修理费,
(4)机上人工四项费用之和,乘以实际停置台班数(每天只计一个台班)。
3、造价工程师在审核此类停工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停工,首先要审核引起停工的施工现场的地质条件是否与发包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一致。
一般情况下,发包方会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现场地质勘察报告,承包方也会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并在投标书中声明。
对承包方因为其对发包方提供资料的误解或对风险的预见不足造成的停工,即使有签证,造价工程师也应拒绝赔偿。
只有现场地质条件确与发包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不符,出现的情况又是有经验的承包方所不能预见的,这时才能对因地质条件变化而停工造成的人工窝工、机械闲置进行补偿,但不计利润,并且对处理该情况所采取的具体措施支付费用。
(2)对于因地下构筑物和文物等障碍物引起的停工,障碍物必须是施工图纸和发包方提供的资料中未进行说明的,且是承包方不能预见的,造价工程师才能对停工引起的人工窝工、机械闲置和处理费用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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