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双方都可以提出,也可以共同提出,也可以在起诉后由法院委托鉴定。其实医疗损害鉴定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司法鉴定机构指派鉴定人;
2、鉴定人制定鉴定方案:鉴定方案时鉴定人实施鉴定的步骤和方法,鉴定人应根据案件的具体医疗资料,制定符合个案的鉴定步骤与方法;
3、召开听证会:医疗损害鉴定应当由法官、医患双方当事人、鉴定人共同参与的听证会。听证会的过程及结果是医疗损害鉴定最为重要的,鉴定人会听取双方陈述意见并就相关问题听取双方的辩论意见,我律所有专业的主任医师代理出席此过程,避免患方因对医学知识的匮乏造成自己的权益不能得到支持。
4、综合分析:综合分析是对鉴定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在案件中的作用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研究和判断。
5、鉴定的记录和符复核。
看似一个简单的过程,当中要求患者不仅懂医而且懂法,对于其认为医院存在的过错提出明确的法律依据或者医学依据,这对患者而言难上加难。
一、当前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有哪些
我国目前已经基本形成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方理赔机构、保险机构、医学会、警务部门、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共同参与的一系列处置机制,先撇开这些机制的实际运行效率和社会效果如何,至少机制还是健全的。具体来讲:
1、发生医患纠纷后,大、中型医疗机构都有专职处理医患纠纷的工作人员介入,先进行基本的情况了解和调处,一些很小的争议事件(一般为单纯的服务态度争议,或者争议金额在万元以内的)可能就在这个阶段处理完毕,小的医疗机构尤其一些经营不是十分规范的小型民营医疗机构就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了,那可能就是护士长或经理、领班等人员介入处理,也差不多,总之小的纠纷就直接“私了”完毕;
2、如果超过“私了”金额,则有的医疗机构会建议患方去走行政调处途径,这个时候医疗机构就会提出“鉴定”这个概念,不能“私了”则“鉴定”往往就是绕不过去的,如果通过行政调处途径,则卫生行政部门介入后会建议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如果患方执意要以“医疗事故罪”追究当事医生责任的话,则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依职权启动医疗事故鉴定,有权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还是医学会,最后根据医学会的鉴定结果决定如何理赔,或者是否可以启动刑事追责;
3、超过“私了”金额后,有些医疗机构会建议患方通过申请医学会鉴定的方式解决争议,或者医患双方协商一致通过医学会途径鉴定,就可以共同向当地医学会提出申请,后根据医学会鉴定结果决定理赔金额,市级医学会的鉴定结果如有任意一方不服,可再次协商提请省级医学会二次鉴定,但如果协商不下,只能转入司法途径处理了;
4、发生医疗争议后,现在多数医疗机构都是建议患方走司法途径,就是让患方自己去法院告,这样患方的维权成本就会大大增加,在法院同样也不可避免要启动医疗损害鉴定,这个鉴定除了医学会可以做,还有一些社会办司法鉴定机构也能够参与,社会办司法鉴定机构相对中立性会比医学会稍好些,如果原被告双方无法协商确定鉴定机构,法院就会在鉴定人库中随机抽选鉴定机构,法院组织的司法鉴定一般不会允许重新鉴定,也就是说司法鉴定只有一次机会,最后也是根据鉴定结果来判决赔偿金的承担;
5、启动鉴定费时费力,对患方来说维权成本较高,很多地方都设有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争议金额不太大的纠纷也可以在医调委进行调解解决,调解书经医调委组织双方确认签字后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司法确认后的调解书具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效力;
6、除了上述途径,一些城市已经推出了第三方介入赔付机制,这个第三方可以是保险机构,也可以是行政部门组织设置的基金管理组织,处理也仅限于医患争议不大,赔偿金额不是很高的案子,因为第三方自己召集的医疗损害评定专家组不具备严格的社会公信力;
7、其他如医事仲裁等途径,极少极少。
深入分析这些途径,可以发现,虽然当前我国确实存在诉讼之外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这种多元解决机制也是官方、专家学者极力推崇的,普遍认为有助于社会和谐。但实际上医疗纠纷的调解、和解机制是随着“私了”赔偿权限管理的加强而被同步实质性削弱的,关于这个问题,本律师专门写过一篇博文《二问人民法院在医疗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角色和担当》,我的研究结论是,虽有多元化解决途径,但是除了法院之外,尚没有一条途径可以有力承担起确保纠纷解决的刚性责任,医患任何一方配合不佳,或者争议较大,甚至有的纯粹由于医方制作医疗资料方面的缺陷和过错,都会导致非诉讼解决途径的全面失灵,这个时候只有人民法院挺身而出,方能破解程序方面的阻碍,推动医疗纠纷的真正解决。
二、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患办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由医务科、科室负责人协同患方封存病历,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及家属的意见,针对患者及家属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及家属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患办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患办调查落实,由医务科组织院内医疗纠纷专家讨论后提出解决方案,交于院内纠纷协调小组进行分析总结,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上报院委会,协同医患办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患办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上报主管院长,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市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5、(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医患办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市卫生局医政科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
医疗事故鉴定证据医院出具什么?
99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必须去鉴定机构去吗
254人看过
-
北京鉴定医疗事故的医院是否能够提出来鉴定
484人看过
-
出院以后还能做医疗事故鉴定吗
91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由医院申请吗?
293人看过
-
事故医疗是否需要医疗事故鉴定
216人看过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
XX医院出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书在哪做,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01、出现医疗纠纷最好及时委托专业医疗律师介入,根据病历材料进行分析审查,确定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责任大小。2、不建议您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很有可能对您不利。3、建议您封存并复印病历,联系专业的医疗律师进行病历审查,指导您维权。
-
医疗纠纷是到法院先做事故鉴定还是去医院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4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 (一)诉前准备工作:咨询医疗方面的专家,了解是否医疗过错,如无过错,诉讼自行终止,无需浪费时间;如得到积极答复有过错可以进行下一步, 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
-
医疗事故鉴定等级是应该如何的,出了医疗事故需要去鉴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1为了科学划分医疗事故等级,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制定本标准。专家鉴定组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在判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否为医疗事故或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应当按照本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实际情况具体判定医疗事故的等级。本标准例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
-
医疗事故鉴定时间是多长时间,我在医院出来医疗事故了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8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医疗事故鉴定要出院才能做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8医疗事故鉴定构成:过失-结果-因果关系没有出院说明病还没治好,等病治好了,看看发生什么样的结果。在分析,结果和医疗过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故必须出院后才能做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