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赔偿的时间是从终止之日起还是从知晓之日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02:30:57 424 人看过

1、合同赔偿的时间是从终止之日起还是从知晓之日起

从判决生效之日起。但是,如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则从进入公司一个月后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该法第39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经济补偿应自工人就业之日起,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工人。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不到6个月的半个月工资的补偿。月薪:我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对员工进行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6: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逾期利息是从起诉之日算起吗
    计算逾期付款利息的时间起点相对比较容易确定,应当自债务人违约之日起计算。在当事人无约定的情况下,经权利人催告后,自催告或宽展期届满之次日起债务人须支付利息。一、逾期付款的利息多长时间到账逾期付款利息的起算时间是从付款日到期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即逾期利息是从逾期的当天起开始计算。当事人未及时偿还借款和利息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催告其偿还并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二、借贷关系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的计算: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诉讼
    2023-02-16
    311人看过
  • 拆迁赔偿从发公告之日起算吗
    一、拆迁赔偿从发公告之日起算吗一般情况下,补偿的时间点是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原住建部(2011)77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行政法规和规章之所以选择征收公告之日作为评估时点,目的在于保障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低于同时期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拆迁户用获得的补偿款在市场上能够购买到与被征收房屋区位、结构、面积等相接近的房屋,拆迁户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因房屋征收而受到减损。二、拆迁补偿款诉讼时效是多久对拆迁补偿款有异议的,应该提起行政诉讼解决,而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六个月,从当事人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
    2021-11-04
    54人看过
  • 法院立案之日是从什么时候算起
    一、法院立案之日是从什么时候算起法院立案之日根据收到起诉状之日起算,具体如下:1.对民事、行政起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2.对刑事自诉,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次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3.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是否立案;4.对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的期间,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没有补正的,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坚持起诉、自诉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二、法院应当立案的情形有哪些1
    2023-06-02
    486人看过
  • 盗窃罪是从销赃之日起算吗
    一、盗窃罪是从销赃之日起算吗盗窃罪的起始计算时刻并不以销赃行为为基准进行衡量。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制定的相关法律条例,构成盗窃罪需要满足两个必备要素,分别是实施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以及该行为所导致的财产损失数量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的法定标准。销赃行为仅仅是在盗窃罪既遂之后所采取的一种后续行动,其目的在于掩盖犯罪所得,使之不被发现。因此,盗窃罪的起始计算时间应以盗窃行为的实际发生为准,而非销赃行为的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盗窃罪是从
    2024-07-15
    315人看过
  •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是从什么之日起算?
    一、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是从什么之日起算?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是从失去音讯之日起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二、撤销宣告失踪需要具备什么条件1.有音讯恢复的事实或失踪人重新出现;2.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3.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撤销宣告,这里所说的人民法院是指作岀失踪宣告的人民法院,也即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三、宣布失踪的后果1.失踪人口的财产由财产代管人管
    2023-08-20
    53人看过
  • 婚姻关系受到威胁,从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
    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了这个时间期限没有提出撤销请求,即视为有效婚姻。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在什么时间内提出一、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在什么时间内提出1、根据可撤销婚姻情形的不同,撤销的起始时间也不一样,具体如下:(1)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3)夫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没有如实告知的,未患疾病的一方请求法院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7-07
    267人看过
  • 民间借贷利息主张起诉之日还是还款之日起
    对民间借贷利息进行主张的,如果双方有签订合同或者约定履行期限的,应该从期限届满时开始计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3-06-13
    76人看过
  • 诉讼时效是从起诉之日开始计算吗
    一、诉讼时效是从起诉之日开始计算吗关于诉讼时效的计算起点,并非简单地从起诉之日开始。实际上,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的。1.这意味着,一旦权利人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诉讼时效便开始启动。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意味着,在大多数情况下,权利人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后的三年内采取行动,否则可能会面临失去法律保护的风险。二、诉讼时效的计算在计算诉讼时效时,需要特别关注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1.继承权的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1)这意味着,一旦继承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2)必须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行使这一权利,否则可能会失去法律的保护。2.在诉讼时效的计算过程中,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
    2024-08-05
    152人看过
  • 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从撤销合同之日起计算
    合同撤销权诉讼时效是一年。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一、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行使期限有什么规定1.一般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2.因重大误解而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3.如果当事人受胁迫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4.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5.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合同撤销权的撤销期限是多久?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重大误解的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三个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
    2023-02-06
    380人看过
  • 从送达之日开始算起是哪一天?
    从送达当天起算。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有谁知道逮捕日期从哪天算逮捕的期限: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但案情复杂、期满不能终结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复杂的,可再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期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再次延长二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
    2023-07-19
    279人看过
  • 侦查期限从拘留还是逮捕之日算起
    侦查羁押期限的起算是从刑事拘留之日起计算的,未经刑事拘留直接逮捕的,从逮捕执行之日起计算。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024-05-06
    158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从什么之日起计算
    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后不知道被侵害,也不知道被谁所害,在起诉非侵权人过程中得知真正的侵权人,则诉讼时效期间应自查清侵权人之日起计算,原对非侵权人提起的诉讼不产生中断时效的法律后果。《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2023-06-14
    447人看过
  • 起诉之日是立案之日吗
    起诉之日与立案之日可能相同,也可能不相同。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一、股东起诉解散公司多久立案股东起诉解散公司,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二、起诉离婚诉状一直没收到怎么办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三、企业破产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吗企业破产后产生民事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立案。《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
    2023-06-26
    439人看过
  • 竞业限制的期限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不得超过
    竞业限制的期限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一、离职后竞业限制离职应遵循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会承担违约金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
    2023-06-25
    41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银行贷款计息是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还是从提款到帐之日起?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7
      贷款利息肯定是以贷款本金发放之日开始计算呀,要不以合同之日就不太好了。毕竟只有拿到钱才叫交易完成嘛。希望可以帮到你
    • 联通合同到期起诉是从合同给付之日起算还是起诉之日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13
      一般来说,未产生诉讼,双方协商解决的,是计算到给付之日。若有给付义务一方迟迟不履行,另一方起诉至法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应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人民法院一旦对当事人的争议作出生效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纷争及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是否承担、如何承担由此而确定下来,当事人应当按照人民法院判决的要求履行义务,包括赔偿逾期违约金。此时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的不再是违约责任,而是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责任。债务
    • 服刑期是从拘留之日起还是宣判之日起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3
      不同的刑罚规定不同,根据《刑法》的规定: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
    • 劳动合同一般从补签之日起算还是从最后补签之日起算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24
      补充劳动合同的日期从签订之日起开始。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欠欠工程款利息是从支付之日起算还是从交付之日起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本解释第18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