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饶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在哪办理
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广信大厦西楼政务服务中心
二、上饶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办理条件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延续的;
2.医疗机构依法终止的;
3.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5.医疗机构擅自歇业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
6.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
7.医疗机构向原登记机关管理区域外迁移,在取得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经原登记机关核准的。
三、上饶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办理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2.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
3.情况说明
四、上饶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办理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
2.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暂缓校验期内,暂缓校验的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违反规定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二)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3.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于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再次进行校验。再次校验合格的,允许继续执业;再次校验不合格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暂缓校验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第二十一条对经校验认定不具备相应医疗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
毕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办理地方在哪
314人看过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册登记、校验、变更、注销)
419人看过
-
上饶律师执业机构变更在哪办理
287人看过
-
高州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办理在哪个位置
424人看过
-
吴川市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办理在哪个机构
195人看过
-
上饶市企业注销登记如何规定
239人看过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
注销登记机动车在哪里办理贵州在线咨询 2024-03-04注销登记机动车的办理地点视情况而定:1、因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申请注销登记或外省市机动车在本市申请异地注销登记的,在机动车所有人交售机动车的机动车回收企业所属分所办理;2、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灭失的,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分所办理;3、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办理注销登记的,在做出撤销决定的车辆管理所或分所办理;4、因其他情况办理注销登记的,在车辆管理所办理。
-
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办法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1994年2月26日)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0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医疗机构注销程序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04-26医疗机构注销程序如下:1、因医疗机构设置单位或医疗机构自身原因,不再开展医疗业务的;2、因合并而终止的医疗机构;3、医疗机构向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外迁移的;4、医疗机构歇业;5、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
-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在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人员条件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4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