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包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5 10:20:25 56 人看过

一、劳务承包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三款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得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八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二、什么是工程分包

工程分包一般由总包或者业主负责,总包负责一般分包,业主负责指定分包。分包管理归总包负责,并对其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分包与总包有直接的合同约束,具有相应的责任连带关系,而业主则不牵扯其中,很多业主运用手持式视频通信对各个分包进行协调管理,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使远程管理更为直观高效。分包对一些指定的施工任务更为专业,总包主要的任务是针对项目对各方进行协调管理。

三、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

(一)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工程劳务分包人是取得工程中的劳务,提供劳动力;

(二)工程分包单位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管理等独立完成分包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务即劳动力要和承包人的机具设备、原材料结合。承包单位提供技术和管理,共同完成建设工程;

(三)承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需经过业主的同意;承包单位进行劳务分包不需要业主同意;

(四)工程分包要对分包工程进行施工中的管理,工程承包对分包人的管理是协调上的管理,基本上不干涉分包人的内部事务,承包人的收取分包人的管理费;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是工程承包人工建设内容的一部分。属于工程承包人的内部劳动,工程承包人要对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力进行直接管理,但不能收取管理费;

(五)工程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程价款;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费,是按日的单价和工日的总数量进行结算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1: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有哪些属于劳务分包
    1、自带劳务承包。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2、零散的劳务承包。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3、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一、施工总承包与劳务分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主要分包单位之间的区别在于,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母单位,主要分包单位是子单位,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下属多个主要分包单位。《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023-02-18
    388人看过
  • 劳务分包有哪些形式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几种
    一、劳务分包有哪些形式第一种形式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在该形式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务关系。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该承包人系公司的职工,其是以公司的名义履行承包合同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故该承包合同属于内部承包合同。承包经营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问题。该承包人招用工人行为应视为公司的行为,被招用的工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承包人之间则不存在劳务关系。第二种形式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
    2023-03-28
    294人看过
  • 劳务分包可以再分包吗?劳务分包有哪些缺陷
    一、劳务分包可以再分包吗分包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禁止主体工程专业分包,主体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性。所以劳务分包不能再分包。二、劳务分包的缺陷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的劳务分包并没有详尽的规定,仅有建设部的部门规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年建设部又发布了一个《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该意见指导思想意在以发展劳务企业为突破口,建设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调整全行业建筑队伍组织结构,提高劳务队伍的职业素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该意见的工作目标,从2005年7月1日起,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国建
    2023-02-22
    87人看过
  • 承揽合同有哪些规定?分别包括哪些内容?
    承揽合同规定有: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应明确、具体地加以规定。承揽合同中应对报酬或酬金作出明确规定,包括报酬的数量,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承揽合同的问题有哪些承揽合同具体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合同形式的选择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任意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向他人披露秘密,不得使用或擅自允许他人使用保密的技术、工艺;承揽人应按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交付定作物。《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2023-07-26
    264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务外包,有何规定?
    劳务外包指用工单位将除需要由自行组织的劳动者来完成的核心项目、职能性工作外,将一些非核心的、辅助性的工作交给那些专业的机构、组织完成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外包模式在劳动密集型行业或某些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岗位具有较为明显的商业合理性,如建筑、安装、设计、工程、软件、测绘、互联网服务等。通过劳务外包服务,企事业单位将外包岗位的招聘、培训、薪酬与绩效、管理等综合事务工作完全外包公司,并由外包公司负责管理同员工间的劳动关系、处理后续的劳动纠纷以及承担劳动用工可能带来的经济补偿金。律师补充:劳务外包属于经营方式,劳务派遣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工形式。劳动派遣的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必须要有劳务派遣资质。劳务外包的承包单位一般为法人或者其他实体,并非一定要有资质要求。劳务派遣中,派遣的员工是临时性质的,起到辅助和代替作用,劳务外包中,由于发包单位是将部
    2023-05-07
    302人看过
  • 总承包有没有劳务资格
    一、总承包有没有劳务资格凡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均可依法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二、劳务分包的特征1、劳务分包是总承包合同的从合同,是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为前提唯一要件的,没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就没有劳务分包合同。2、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建筑工程中的劳务,因此劳务分包合同是包工不包料或者是包工包辅料的合同。
    2023-04-26
    364人看过
  • 土地承包的程序有哪些,有什么规定?
    土地承包的程序是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需要了解的重点内容。那么,土地承包的程序有哪些规定?土地承包的程序具体是什么?土地承包的程序对于有关的承包人有哪些要求?集体土地可由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组织以外的经济组织或个人承包,土地承包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3)承包方案由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民主协商讨论,并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承包合同当事人依据承包方案就合同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并订立书面合同。承包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
    2023-04-10
    130人看过
  • 建筑承包安装方式的规定有哪些?
    建筑承包方式规定有:1、总承包: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2、独立承包:发包人将建设工作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承包;3、联合承包: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共同承包;4、挂靠承包:以某一工程企业的名义承包。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法律适用是如何的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是承包人依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的一种权利。从维护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角度出发,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是否应以登记为生效条件;对建筑工程的合法垫资款是否应享有优先受偿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建筑法》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
    2023-07-27
    452人看过
  • 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规定有哪些
    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是承包人依法直接取得的权利。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发包人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拍卖该项目。建设项目价格优先支付项目折价或拍卖价格。其法律要件包括:1、发包人未支付到期工程款。2、限于建设工程合同产生的工程价款。3、优先对象必须是承包商承包的建设项目,但不需要以建设项目竣工为条件。优先对象必须不属于不适合折价、拍卖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的法定优先权,无需登记。建筑施工中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是哪一种情况关于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规定:建筑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承包人依法直接取得的权利。发包人未按合同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与其协商将工程折价或申请法院将工程拍卖,承包人就折价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
    2023-08-18
    172人看过
  •  劳务派遣工资赔偿规定有哪些?
    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将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工资赔偿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将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工资赔偿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 务 派 遣 经 济 补 偿 支 付 标 准劳务派遣经济补偿支付标准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2023-09-14
    330人看过
  • 工伤认定劳务协议的规定有哪些
    一、工伤认定方面有哪些规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其特点如下: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二、劳务协议是什么样的?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
    2023-04-03
    131人看过
  • 承包劳动合同性质有哪些?
    一、承包劳动合同性质有哪些?1、承包合同的概念承包合同,一是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2、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定作人与承包人之间定立承包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对承包人的能力、条件行人的基础上。只有承包人自己完成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定做物的特定性(3)承包合同多属个别商订的合同,定作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4)承包合同为诺成合同。(5)承包合同为有偿合同。二、劳动合同的原则根据劳动合同是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的规定这三条原则来订立的。平等,即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自愿,就是当事人双方
    2023-04-29
    417人看过
  •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有何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使工程项目劳务分包业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劳务分包是指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补充集团内部劳力不足,将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的活动。劳务分包主要指向的是工程施工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主要特点是包工不包料,俗称包清工。(工区注:根据实际情况,为方便现场施工、管理与核算,一般将小材料费及小机具费一同纳入承包综合劳务单价中)。第三条劳务分包商是指具有劳务资质,与总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向总承包商提供劳务服务的分包企业。第四条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应坚持以下原则:1、依法合规。2、管理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谐诚信,严管善待,合作共赢。3、要满足现场施工能力要求,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
    2023-08-17
    199人看过
  •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规定有哪些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一闪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佣金)、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法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劳务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2023-05-01
    292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法律有哪些规定规定劳务分包承包的范围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18
      施工劳务分包承包范围是主要从事公路、铁路、电站、地铁、桥梁、隧道、工民建等建设工程的专项劳务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 劳务派遣公司可以承担劳务分包吗规定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24
      按国家相关规定,劳务公司不需要什么特殊资质,只需要相关的营业执照。按照你上面的说法,应该就可以和客户签订劳务合同了,只是一些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考核通过的上岗证。 劳务派遣,是人是你的人,工作不在你手下工作;这个一般是同行业注册公司即可,资质不要求; 劳务分包,是只要你的人,按照人工时进行分包,项目以及工程你可以拿去做,但计量单位是按照你出的人工时进行计算;资质也不要求什么特殊资质。
    • 施工单位能承接劳务分包有哪些规范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5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 内部承包之后再劳务分包的规定是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06
      许多劳务合同名为“工程分包”,实际上是项目经理部在管理、技术、质量、材料等方面负责,分包人仅仅从事土石方,混凝土浇铸工种的劳作,而工程操作、施工程序等技术问题完全在项目部派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只能是提供劳务和管理劳务。在工程质量上,劳务分包人对其劳务作业,仅对发包人承担“合格”的质量责任,并以监理工程师验收认可为标志。劳务提供人不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
    • 劳务外包包括哪些劳务外包的法律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8
      劳务外包叫做劳务承揽,是企业为了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迅速占领市场,促进业务的快速成长的一张发展战略。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公司内部的一些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让机构按照企业的目标要求安排人员去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内容。 流程: 1.开展业务咨询:了解双方公司的意向和基本情况。 2.对实际工作的各方面进行实地考察和分析。 3.制定和提交劳务外包方案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核。 4.双方对方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