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地域管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20:30:59 192 人看过

刑诉法地域管辖的具体内容: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抢劫案立案侦查院在哪个法院

抢劫罪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二、虚假诉讼的管辖地

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人住所地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虚诉讼案件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的管辖,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管辖是怎样的

网络赌博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网络赌博相关文章
  • 特殊地域管辖适用的注意事项内容
    1、合同未实际履行,履行地的确定《民诉法适用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购销合同的履行地《民诉法适用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加工承揽合同的履行地《民诉法适用意见》第20条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财产租赁、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地《民诉法适用意见》第21条规定:“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
    2023-04-16
    124人看过
  • 什么是地域管辖?行政诉讼法是怎么规定的?
    地域管辖就是根据人民法院的辖区划分行使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审判权。从人民法院的辖区来看,一般情况下,一个地区的人民法院只能在本辖区内行使审判权。级别管辖是解决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而地域管辖则进一步解决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之间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行政诉讼法还对特殊情况的地域管辖作出了规定。
    2023-06-06
    302人看过
  • 刑诉法不起诉规定的详细内容具体是什么?
    不起诉的要求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一、公诉案件能撤案吗一般情况下不能撤销案件,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公诉案件可以被撤销。公诉案件是指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有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不得随意向人民法院提起撤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必须依照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起诉或者撤回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
    2023-06-22
    131人看过
  • 普通地域管辖的原则是什么,普通地域管辖原则的例外
    普通地域管辖的原则是什么普通地域管辖是指根据当事人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的一种管辖。我国对此的通行做法是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打民事官司应到被告所在地法院去起诉。那么何为“被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对作为公民的个人被告而言,是指其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如果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对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被告而言,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主要营业地。如果被告是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或合伙型联营体,则由注册地法院管辖;没有注册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就被告”不仅是我国普通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也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中普遍采用的一个原则,这一原则适用于绝大多数民事案件。但在有些情况下,按照这一原则确定案件管辖时,可能并不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或者影响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因此,确立“原告就被告”这一普通地域
    2023-04-27
    293人看过
  • 诬告陷害罪有哪些具体地域管辖
    刑事诉讼中,刑事案件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以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以最初受理法院审判为主、以移送主要犯罪地审判为辅。诬告陷害罪属于公诉案件,是需要由有管辖权的公诉机关进行立案追诉的,诬告陷害罪可以到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控告。一、破坏军人婚姻罪该怎样处罚破坏军婚罪的审判管辖可分为3种:(一)级别管辖,即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包括破坏军婚案在内的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审,原则上都由基层法院管辖。(二)地区管辖,即同级法院之间,按照各自的辖区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依据法律的规定,确定刑事案件地区管辖的原则有两个:犯罪地和被告人居住地。作为破坏军婚案的犯罪地,是指发生破坏军婚犯罪行为的地点。犯罪地有两处或两处以上的,作为被害人的现役军人可以从中选择一个犯罪地法院进行自诉。(三)专门管辖,即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之间或专门法院
    2023-04-11
    265人看过
  •  "附加刑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附加刑包括四种,分别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我国的刑事处罚可以分为主刑与附加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附加刑包括四种,分别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我国的刑事处罚可以分为主刑与附加刑,而不管是主刑还是附加刑其中都是包括了具体的刑事处罚种类的。 主 刑 与 附 加 刑 分 别 包 括 哪 些 种 类 ?主刑和附加刑是刑法中两种不同类型的刑罚。主刑是从刑或附加刑的对称,只能独立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在主刑的执行中,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应是“徒刑”的执行,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而
    2023-09-17
    226人看过
  • 海域法的内容是什么
    第七条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邻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海事管理条例》对海洋渔业进行监督管理海事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对海上交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遵守海域使用的法律、法规,有权检举、控告违反海域使用法律、法规的行为第九条在保护、合理利用海域和有关科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第二章海洋法第十条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家海洋功能区划县级以上沿海地方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地方海洋功能区划第十一条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地理位置等自然属性,科学确定海域功能,海域的自然资
    2023-05-07
    113人看过
  • 公证的地域管辖是什么意思?
    地域管辖是指按公证处所在的行政区域为标准划分公证处之间的管辖权,是最主要、最基本的一种公证管辖。《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的规定,公证事项由申请人的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财产转移的公证事务由申请人的住所地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下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但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国内收养公证由收养人或被收养入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根据地域管辖的原则,公证处一般只办理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公证事务。
    2023-06-06
    83人看过
  • 土地用途管制的具体内容
    土地按用途分类是实行用途管制的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行用途管制的依据;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预先进行审批是关键;而保护农用地则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目的,核心是切实保护耕地,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防止耕地的破坏、闲置和荒芜,开发未利用地、进行土地的整理和复垦;强化土地执法监督,严肃法律责任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保障。一、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需要什么材料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需要的材料有设施农用地申请审核表、农业设施项目建设方案、设施农用地用地协议书、设施农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设施农用地复耕保证书、设施农用地附属设施委托补充耕地协议书、设施农用地选址位置图和平面规划图、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经营者利用设施农用地从事设施农业建设的,应依法签订用地协议并备案;生产结束后,应按要求进行土地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不能擅自改变用途从事非农业建设,不然属
    2023-06-29
    455人看过
  • 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包括什么内容?
    一、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包括什么内容?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一)级别管辖1、级别管辖的一般原则:(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审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①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②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③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3)中院管辖的例外规定除了上述最基本的以外,由于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在法条上体现的略显复杂,因此笔者在此作一简单归纳:①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但是对于第一审刑事案件,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不能再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②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
    2023-05-22
    424人看过
  • 管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管制是怎么执行的
    一、管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1、管制的对象刑法典对于管制的对象未作明确限制,只要刑法分则条文的法定刑中规定有管制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为属于犯罪尚不够判处有期徒刑或者其他主刑,以不予关押为宜的犯罪分子,都可以判处管制,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2、不予关押不予关押,也即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这体现了管制刑的开放性特征,有助于避免短期自由刑固有的弊端。3、限制犯罪人的一定自由这是管制区别于免予刑罚处罚之关键。根据刑法典第39条之规定,限制自由的内容是:(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但是,对犯罪人的劳动报酬不得进行限制,即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4、具
    2023-03-19
    129人看过
  • 什么是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在一般情况下如何确定
    什么是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同级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级别管辖只是确定民事案件第一审由哪一级法院审判,而地域管辖则是在确定级别管辖之后,再确定由哪个地方的法院管辖。只有根据地域管辖的规定,才能最后确定案件由哪一个地方的法院受理、审判。地域管辖在一般情况下如何确定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这也被称作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有利于传唤被告出庭应诉;有利于采取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如果被告败诉,还有利于执行;同时,还可以防止原告滥用诉权,给被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为:(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法院辖区
    2023-06-13
    155人看过
  • 重婚的刑法解释具体是什么内容
    一、重婚的刑法解释具体是什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二、婚罪认定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要区分重婚罪与有
    2023-04-13
    452人看过
  • 刑事诉讼地域管辖犯罪地怎么认定
    一、刑事诉讼地域管辖犯罪地怎么认定刑事诉讼地域管辖犯罪地的认定规则如下:1.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2.针对或者主要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络服务使用的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在地,被侵害的信息网络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过程中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信息网络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和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等。二、刑事诉讼有专门管辖吗刑事诉讼有专门管辖,专门管辖指的是指各种专门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它解决的是哪些刑事案件应当由哪些专门人民法院审判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设立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目前已建立的受理刑事案件的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三、刑诉诉讼的级别管辖是怎样的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
    2023-05-22
    273人看过
换一批
#网络侵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网络赌博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特殊地域管辖,刑事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什么是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在特殊地域管辖中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法院都有管辖权,且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进行起诉。因此,特殊地域管辖从当事人角度看属于“选择管辖”,从法院角度看属于“共同管辖”。二、刑事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特殊地域管辖主要有九类:第一类,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 地域管辖权是什,具体规定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08
      地域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对本国土地境内的公民,土地、事件等的管理权限。从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
    • 刑诉法立案地域管辖法条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2
      刑诉法立案地域管辖法条是《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根据第二十二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根据第二十三条,最高人
    • 刑诉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2
      刑诉法立案地域管辖法条是《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根据第二十二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根据第二十三条,最高人
    • 域名纠纷基层法院管辖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5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了域名纠纷基层法院管辖内容,在依据本办法提出投诉之前,争议解决程序进行中,或者专家组作出裁决后,投诉人(被侵权人)或者被投诉人(域名持有人)均可以就同一争议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基于协议提请中国仲裁机构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