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借款合同不可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2 15:30:10 482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了一种合同无效的情况及其处理方式。如果一方利用欺诈、威胁等手段或者趁对方处于危难之际,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的借款合同,该合同就是无效的。如果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种情况是,一方利用欺诈、威胁等手段,或者趁对方处于危难之际,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的借款合同,这种合同是无效的。

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违 背 真 实 意 愿 订 立 合 同 无 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在此背景下,针对违反真实意愿订立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利用对方处于某种不利于地位的情况下,导致合同的签订违背了其真实意愿,那么受损害方就有权要求撤销该合同。

同时,《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也明确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因此,如果受损害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后的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那么撤销权将消灭,合同将被视为有效。

综上所述,如果违反真实意愿的合同是在欺诈、胁迫等手段下签订的,或者一方利用对方处于某种不利于地位的情况下签订的,那么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如果受损害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后的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那么撤销权将消灭,合同将被视为有效。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情况是,一方在对方不知情或无法理解的情况下,以欺诈、威胁等手段迫使对方签订的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受损害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补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无论何种情况,如果违反真实意愿的合同是在欺诈、威胁等手段下签订的,或者一方利用对方处于某种不利于地位的情况下签订的,受损害方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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