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事务局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9:15:14 131 人看过

(2013年12月31日国家宗教事务局第10次局务会议通过自2014年1月8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局的行政处罚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三条本局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报国务院审定。

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第四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五条本局有关业务司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行政处罚的实施。

第六条对公民、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有关业务司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条有关业务司应当根据调查的不同情况,分别提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建议: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八条行政处罚决定建议经政法司审核,并报局领导同意后,由有关业务司出具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有关业务司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九条建议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还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听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程序完成后,确有必要对公民、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有关业务司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政法司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查批准。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当由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本局的印章。

第十二条有关业务司工作人员应当当场向当事人宣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十三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本局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由机关纪委、人事司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04年7月1日印发的《国家宗教事务局行政处罚程序(试行)》同时废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1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行为相关文章
  • 湖南国税出台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湖南省国税局于近日出台《湖南省国税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停止出口退税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税务行政处罚等四类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五项原则,对不予税务行政处罚、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依法从重处罚和应当经过集体讨论决定进行处罚等各类情形进行了具体说明。同时,建立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对税务登记管理、帐簿凭证设置管理、纳税申报管理三大类业务中13种常见税务违法行为建立了统一的处罚依据和执行标准,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升税务行政执法水平。
    2023-06-07
    442人看过
  • 我国如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该段内容讲述了宗教信仰自由的重要性以及政府加强管理的责任。指出政府需要加强管理以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防止别有用心国家利用宗教从事反华活动。同时,宗教活动场所和恐怖势力、邪教组织也需要加强管理。该段内容强调了政府加强宗教管理的重要性,以维护国家安全和宗教正常秩序。由于宗教信仰自由是一项重要的人权,政府有责任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因此,政府必须加强管理,以确保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充分尊重和维护。2、中国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为防止别有用心国家利用宗教从事反华活动,必须加强管理。3、宗教活动场所是宗教组织及其信教群众聚集活动的地方,为防止各种安全事故,必须加强管理。4、恐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分裂国家的活动,从维护国家安全的角度,必须加强管理。5、邪教组织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从维护正常宗教秩序角度,必须加强管理。 宗 教 管 理 的 目 的 : 维 护 国 家 安 全宗教管理的目
    2023-09-08
    240人看过
  • 上半年,云南保监局共实施行政处罚22家次
    上半年,云南保监局共实施行政处罚22家次,各项罚款共计72万元。本月起,在滇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及工作人员发生侵占、挪用、诈骗等重大违规案件,保险监管机关将启动问责程序,根据涉案金额或损失大小、管理职级分别对本级、上级、直至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追究责任。记者从云南保监局获悉,上半年,该局对辖区内40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一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实施行政处罚22次,其中警告2家机构和9人,责令撤换高管或直接责任人3人,对保险机构罚款66万元,中介机构处罚1万元,个人罚款5万元。本月起,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实施,更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责任追究人员实行刚性管理。即凡受到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纪律处分的人员3年内不得担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享受奖励薪贴或者加薪,不得变相升职或安排同等职务(级)的岗位;凡受到警告、
    2023-04-23
    102人看过
  • 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听证,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利的原则,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的权利。第三条听证由拟作出财政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组织,具体组织工作由其法制机构或者承担法制工作任务的机构负责。第四条听证参加人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与案件处理结果可能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第五条财政部门在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终结后,拟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贪污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一)暂停会计师事务所经营业务;(二)暂停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三)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四)吊销会计人员的会计证;(五)撤销会计师事务所;(六)较大数额的罚款。财政部以及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
    2023-04-24
    298人看过
  •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称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称著作权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版权局以及地方人民政府享有著作权行政执法权的有关部门(以下称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就本办法列举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违法行为是指:(一)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列举的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列举的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三)《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列举的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列举的侵权行为;(四)《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应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五)其他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2023-06-08
    343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处罚管理暂行办法》及北京市崇文区地方税务局实施意见
    "简易程序"的规程:1.明示执法身份;2.告知当事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陈述申辩权,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3.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税务机关印章后,当场交付当事人;4.当场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报所属部门备案。二、"一般程序"适用范围:税收违法行为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税务机关不需调查取证即可确认违法事实,且有法定依据应当给予处罚,但拟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罚款额度超过简易程序额度标准的。"一般程序"的规程:1.税务机关确认违法事实后,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违法事实、理由、处罚依据和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2.按照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加盖税务机关印章后,交付当事人;三、文书和票据的使用1.凡是由当事人直接到银行缴纳罚款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
    2023-06-13
    356人看过
  • 版权局公布新修订的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新修订的《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这个实施办法从形式到内容对版权行政执法做了进一步完善,对保障著作权行政执法秩序、规范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行为、推进版权行政执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分为5章共44条。据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王自强介绍,这次实施办法的修订主要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与新颁布的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以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不符的,根据上述法律法规作相应调整。如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明确界定了版权行政执法的执法主体、规范了侵害著作权违法行为的定义、严格了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同时根据新著作权法的规定增加了涉嫌侵权人的举证义务等。二是按照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著作权行政处罚的程序性,强化行政处罚的透明度。新的实施办法将处罚程序明确划分为投诉、立案、调查、提交调查报告、事先告知、提交复核报告以及做出决定等几个阶段;同时,
    2023-06-06
    453人看过
  • 国家税务局对实施税务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问题的批复
    (1991年1月4日国税函发<1991>016号)河北省税务局:你局鄂税发(1990)490号请示收悉。对税务机关采取的税务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属于税务行政复议范围及如何进行复议问题,经研究,批复如下: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依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而作出的征税和违章处理行为以及各项税务行政强制措施都属于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当事人对税务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须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清应纳税款和应缴的滞纳金、罚款后,方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根据行政诉讼法和税法的有关规定,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的具体税收征收管理行为(其中也必然包括实施强制措施行为),必须经上一级税务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复议后,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方可就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日期:1991年01月04日实施日期:1991年01月
    2023-06-06
    135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释义:实施行政处罚要有法定依据
    第三条【实施行政处罚要有法定依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释义】:本条两款是对实施行政处罚要有法定依据,无法定依据不得处罚的原则的规定。一、关于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主体适用对象应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就是说,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各种组织形式的单位;第二,要具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即这种行为是客观存在的、有事实的侵犯行政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第三,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其含义在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并非全部都应给予行政处罚,应区分不同情况根据法律的规定给予不同的处理。如果有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十分严重,构成犯罪的,就应根据刑法的规定处罚,而不适用行政处罚;有些极轻微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构不
    2023-06-06
    145人看过
  •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法是针对于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的,并不是适用于所有的一般违法,所以范围上并不适用所有一般违法。一、员工违纪公司有权罚款吗公司对员工进行罚款的话是不合法的,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法律对于用人单位并没有赋予法定上的罚款权利,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所以在实际中遇到公司对违反规章的员工进行罚款处罚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特别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组织和个人都有罚款的权力,也不是所有的行政主体都有罚款的权力,只有那些经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行政主体才有罚款的权力。二、行政许可必须举行听证吗依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行政许可都需要举行听证的,行政许可听证只适用法律应该听证的事项。行政许可听证,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给予当事人就重要事实表示意见的机会,通过公开、公正、民主的方式达到行政目的程序。三、消防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
    2023-06-20
    368人看过
  • 国家版权局著作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国家版权局著作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3-09-18生效日期:2003-09-18发布部门:国家版权局发布文号:国权[2003]22号北京视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你单位在生产销售“JOYOK全自动电脑点播系统”时,未经授权,将大量音乐作品及其音像制品复制到该系统中,侵犯了著作权人和音像制作者的合法权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做出以下行政处罚:一、立即停止侵权复制发行行为;二、罚款人民币九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现予告知。如你单位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于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国家版权局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2023-06-08
    72人看过
  • 委托行政处罚的实施方法
    实施委托行政处罚,需要受具有委托权的行政机关进行委托后,取得一定的行政处罚权方可实施。《行政处罚法》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且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行政处罚权的委托法律限制行政处罚权涉及公民法人的人身财产权,应由法律规定的有权行政机关行使。但是,由于个别部门执法任务重、条件跟不上,遂将自己的处罚权委托给下级机关和所属机构同级其他机关,非行政机关、个人去行使。随着委托处罚权现象日益增多,交通、市容、物价、城建、计划生育、公安等部门执法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一)委托权利机关方面。并不是任何行政机关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将自己的处罚权委托出去。委托机关必须是依法享有处罚权的机关。本身没有处罚权或其处罚权来自其他机关委托的组枳不得委托。例如,接受公安机关委托
    2023-08-13
    452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什么时候实施
    《行政处罚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一、行政处罚四大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不仅适用于行政处罚的实施阶段,也适用于行政处罚的设定阶段。处罚法定原则既是一个实体法上的原则,也是一个程序法的原则,其主要内容是: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行政处罚必须由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实施或适用。没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机关或组织,无权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决定和执行由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其他机关和组织非经授权或者委托都无权实施。处罚依据是法定的。就是行政机关据以认定相对人行为违法和处罚的判断标准。行政管理机关给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的依据,没有法定的依据,不得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法定的。实施
    2023-04-10
    135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管理制度,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利,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公务员的辞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申请终止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任用关系。第三条辞退公务员,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解除与不适宜在局机关继续工作的公务员的任用关系。第四条公务员辞职辞退工作的实施,应当本着严格执行政策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完备。第二章辞职第五条公务员要求离开局机关,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可以申请辞职。第六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职:(一)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三)正在接受审查或者财务审计的
    2023-06-10
    56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受案范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制裁的行为。具体包括对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在依法认定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适用相应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更多>

    #行政处罚行为
    相关咨询
    • 宗教事务方面行政法规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2
      现行的宗教事务方面行政法规有2部:《宗教事务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现行的国家宗教事务局部门规章有9部:《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宗教院校设立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
    • 国家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第八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05
      人事司可以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局领导批准,将出现严重过错的行政执法人员调离执法岗位。
    • 公安局、国家机关和人事局、教育局、国务院、物质局级别行政机关?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4
      主要包括: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城市管理局、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建设局、交通局、信息产业局、水利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局、体育局、审计局、统计局、中小企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园林局、档案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社保局、气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民族宗教局、城乡规划局、房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物价局、环境卫生局、粮食局
    • 宗教事务行政复议前置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7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有: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宗教事务行政复议前置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
    • 国家工商总局行政怎么处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7
      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本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行为,应当加强监督,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处罚发现错误,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