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成立收养关系的必要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2 04:36:24 268 人看过

一、什么是成立收养关系的必要条件

成立收养关系的必要条件是:收养人应该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被收养人也应该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及进行了收养登记手续。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二、收养关系的法定程序有哪些

收养关系的法定程序有确定管辖权、询问、公告、受理、审查、登记等程序。很多夫妻因为各种原因不能生育孩子,就可以去收养别人的孩子,我们都知道收养分为法律收养和事实收养。如果收养人达到法定的收养条件,需要办理收养手续,并且到民政局办理公告。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三、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吗

收养关系可以解除,但是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除非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18: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成立借贷关系,必须要有借条关系
    根据给出的素材,可以视为具备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的情形包括:以现金支付、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以票据交付、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以及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因此,以上情形均可视为具备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仅凭借条认定借款关系成立,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自 然 人 之 间 借 款 合 同 成 立 的 具 体 要 件在自然人之间借款
    2023-10-07
    390人看过
  • 房屋租赁关系成立的必备条件
    一、商品房销售合同成立需要的条件包括以下5个方面1、卖方必须要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如需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表示出来的意思必须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一致。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双方恶意串通签订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如果购房者通过
    2023-07-08
    355人看过
  • 民法典中收养关系确立后能否解除,收养的条件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收养关系确立后能否解除能解除。在我国法律上,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是可以解除领养关系的。收养关系的解除,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除:1、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收养关系。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①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没有成年的,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②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可按公证或登记程序办理。公证机关办理解除收养的程序,亦可以分为申请、审查、办证三个环节。2、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收养关系。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在财产和生活困难有争议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亦可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审理收养案件,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
    2024-01-10
    266人看过
  • 收养关系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一、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的主要内容1、当事人双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2、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经过;3、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4、解除收养关系后住房及有关财产、生活安排等方面事宜的处理;5、解除收养关系的日期;6、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7、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二、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解除养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活动。1、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
    2023-02-21
    112人看过
  • 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条件有哪些内容
    一、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条件有哪些内容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收养人只有一名子女的,也可以收养;另外,收养人还要满足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这一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二、解除收养关系应该去哪个地方?解除收养关系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可以去法院起诉解除收养关系,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
    2023-12-17
    439人看过
  • 借款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企业间的借款合同成立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特别要件须具有:1、附生效条件或期限的合同,条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到来;2、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手续的完成。在上述情况下,合同虽已成立,但却可因各种原因而未能生效或自始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
    2023-07-06
    55人看过
  • 收养的条件怎么解除收养关系
    解除收养关系可以协议解除,协议不成的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除。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1、由于养父母不尽抚养责任,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2、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子女的生理缺陷,或有其他病症的,可予解除。3、养父母与其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关系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的正常生活确实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一、有单身可以领养小孩的吗1、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2、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3、由养父母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且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二、离婚后收养关系是否能自动解除收养关
    2023-03-24
    429人看过
  • 确定劳动关系成立所需的条件有哪些必要条件?
    劳务关系成立的条件一般就是双方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不同。劳务关系双方主体之间是同等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不受另一方的管理,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受到管理。所以只有签订劳务合同才成立劳务关系。并且法律并未对劳务关系作出法律说明。确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条件确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条件如下:1.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
    2023-07-03
    410人看过
  • 诉讼解除收养的条件是什么,解除收养关系需要什么手续
    诉讼解除收养的条件是存在关系恶化的、会影响被收养人的成长、对双方生活不利的可以要求解除。解除收养关系需要的手续是当事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收养证明到常住的户口所在地提出解除收养的申请。一、诉讼解除收养的条件是什么诉讼解除收养的条件是:1.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或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要求解除的理由,并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养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决定是否准予解除。2.由于养父母不尽抚养责任,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3.养父母发现所收养的子女有生理缺陷,或有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予解除。4.养父母与其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关系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的正常生活确实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二、解除收养关系需要什么手续解除收养关系需要的手续是当事人要带着身份证
    2023-06-08
    63人看过
  • 劳动关系成立必须要满足哪些条件
    劳动关系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1、主体,指参加劳动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能力的规定。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2、客体,指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和行为。物是指能够满足人们生活需要,可以为人类所控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行为,主要指劳动行为和劳动管理行为。3、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和承担的劳动义务。一、未毕业大学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在你还保留学生身份之前,公司与之建立的都不是劳动关系,只是劳务关系,符合雇佣关系特征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还没拿到毕业证的仍然属于在校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还没拿到毕业证的应届生签订的是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学校及在校应届毕业生之间签订的,对即将形成的劳动关系
    2023-03-27
    252人看过
  • 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成立有效的收养关系?
    首先,从概念上看,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变成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说完了收养的概念,让我们分别从收养人、被收养人和送养人三个不同角度来进一步说明此三类人应当分别具备什么条件。1、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2、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3、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社会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若想进行有效的收养,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2、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
    2023-04-23
    386人看过
  • 事实收养关系是否成立?
    【案情】唐*生与陈*玉夫妇婚后多年未生育小孩,2004年1月9日捡回一女孩(取名唐*佳)抚养。次年,唐*生夫妇向计生部门提交领养小孩申请。在“领养申请”书上,唐*生的工作单位某水泥厂签有情况属实,请上级领导批准的批示。后经计生部门审批同意收养。同年,唐*生夫妇向民政部门提交收养登记申请材料。同年7月10日,就职于某水泥厂的唐*生在厂区内安装水管时从高处堕落摔伤,经治疗无效死亡。唐*生的损伤,经全州县劳动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并裁决某水泥厂支付唐*生亲属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以及抚养费等共计64554元。某水泥厂对唐*佳系唐*生、陈*玉的共同养女提出异议,认为不应支付唐*佳抚养费31323元。【审理】本案审理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唐*生生前与其妻陈*玉共同向计生部门申请领养唐*佳并向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表达唐*生自愿收养唐*佳的愿望,且唐*生在死亡前已与其妻陈*玉实
    2024-04-18
    234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条件
    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条件是:1、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2、债权债务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债权债务成立应经过要约、承诺阶段。一、买卖合同成立的要件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为:订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并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订立合同必须依法进行,即没有法定无效情形;合同成立须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二、买卖合同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买卖合同成立条件有: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包括出卖人和买受人;2、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承诺生效时,买卖合同成立;3、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等。三、要式合同如何处理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要式合同成立的条件是: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
    2023-03-08
    438人看过
  • 解除收养关系要注意什么,收养的法定解除条件
    一、解除收养关系要注意什么解除收养关系要注意的事项有:1.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收养人一般不得解除收养关系,除非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并征得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养子女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则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2.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二、收养的法定解除条件收养的法定解除条件有:1.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另一方不同意,这是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属于协议解除。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收
    2023-06-08
    17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收养关系成立的必须程序是什么样子?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25
      办理收养登记的法定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孩子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收养三
    • 收养公证是什么意思,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0
      收养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与非婚生子女建立养父母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一、办理收养公证,由收养人或被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二、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一)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二)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
    • 收养关系的成立与什么有关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4
      (一)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年满三十周岁。 (4)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5)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双方同意等。 (二)被收养人的条件: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 关系成立的条件,收养关系什么时候具有法律效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收养人想要收养子女,必须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收养关系才能成立。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一)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三)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
    • 收养关系的成立要件具体是什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22
      《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的成立要件具体是具备抚养能力、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以及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等,收养子女必须到民政局进行登记,解除收养关系时也应当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