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要什么资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4 10:06:33 334 人看过

一、萍乡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要什么资料

1、人员类别认定材料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示表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4、就业创业证

5、本人身份证

6、本人户口簿

7、2寸登记照(2张)

二、萍乡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法律依据节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第四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本规定所称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对援助对象的认定办法,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制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三、萍乡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愿望且属于失业状态的以下人员:

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残疾人;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10、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7: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萍乡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需要什么资料
    一、萍乡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需要什么资料1、医院病历资料;2、工伤职工身份证;3、《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二、萍乡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设定依据《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三、萍乡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流程1.申请:携申请材料前往窗口申请办理2.受理: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3.办理:《市本级工伤职工(转诊转院)旧伤复发申请表》存底4.送达:窗口领取四、萍乡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地点萍乡市安源区公园南路北桥富强巷19号五、萍乡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时间夏令制9:00-1
    2023-05-18
    366人看过
  • 青岛市如何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4050(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且仍未实现再就业的人员2、残疾下岗失业人员3、低收入失业人员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5、失地农民。下文为您介绍的是青岛市如何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应持户口簿、《失业证》(《求职证》、《协保证》)及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其中,持《残疾人证》的人员,向户籍所在地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认定,按规定纳入管理并提供相应的就业援助。(1)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持《青岛市城乡双零就业援助卡》;(2)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持离婚或丧偶证明;(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持《低保证》;(4)残疾失业人员持
    2023-06-09
    375人看过
  • 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
    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规范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2008〕55号)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规范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2008〕55号)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府办〔2009〕106号)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经本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在本市范围内可享受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第三条城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由各区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实施。认定印章按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再就业优惠证停止发放后与就业失业手册衔接
    2023-06-09
    316人看过
  • 萍乡市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一、萍乡市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地址变更证明文件2.委员会组成人员变更证明文件3.变更备案申请书二、萍乡市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办理流程申请窗口提交:江西省司法厅公证仲裁工作处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39号1113室信函提交:江西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39号1113室工作时间: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信函提交:时间不限。受理1、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中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构要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通知书中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2、申请人通过信函提交材料的,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
    2023-05-18
    372人看过
  • 萍乡市伤残待遇申领需要什么资料
    一、萍乡市伤残待遇申领需要什么资料1.《工伤保险伤残待遇申报表》;2.《工伤认定决定书》;3.《初次鉴定结论书》;4.身份证;5.《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报表》;6.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二、萍乡市伤残待遇申领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节选)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节选)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
    2023-05-18
    208人看过
  • 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对以后有什么影响
    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对以后的影响如下: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按其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都可以补贴三年; 2、就业困难人员如不进企业就业,自行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保后,可向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财政给予报销其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合计可补贴三年;3、创业资助:就业困难人员在本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一、大龄失业人员补贴标准上海上海大龄社保补贴申领条件和要求:(1)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2)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或不足三年(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规定的,必须已在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
    2023-06-28
    309人看过
  •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办法指南
    一、认定范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市户籍,按照《广安市就业和失业登记暂行办法进行了失业登记、难以实现就业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下列人员:(一)“4050”人员:指在申请认定时女性已年满40周岁、男性已年满50周岁的人员。(二)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证且具有就业能力的人员。(三)低收入家庭人员: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城市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员。(四)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指承包土地被征用,已由农村户籍转为城镇居民户籍的人员。(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指在申请认定时女性已年满35周岁、男性已年满45周岁,连续失业满一年以上,且无经营性、投资性、转移性、财产性收入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不包括下列人员:(一)已经办理企业内部退养的人员;(二)已经享受原再就业扶持政策期满的人员;(三)已经被用人单位招收实现就业的人员;(四)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等经营许可证件
    2023-05-29
    274人看过
  • 顺德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表
    点击下载: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社区(村)就业服务窗口提交上述申请资料。2、认定,需申请人持社区(村)就业服务窗口初审通过的全部申请资料到镇(街道)人社局审核。
    2023-12-07
    58人看过
  • 萍乡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需要什么材料
    一、萍乡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需要什么材料身份证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二、萍乡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三、萍乡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注册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2)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履行审查手续;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驳回,并告知驳回理由和需补正信息。(3)决定:审查通过的,网上自动生成电子导游证,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制作电子导游身份标识发放给申请人。四、萍乡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的设定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主席令第3号)第三十七条: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5月14日
    2023-05-24
    282人看过
  • 萍乡市赴澳门就业人员逗留签注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4.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经济财政司(授权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5.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再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的,须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授权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6.在澳就业期间,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确认内地居民在澳就业身份证明”。7.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
    2023-05-30
    230人看过
  • 萍乡市船舶名称核准需要什么资料
    一、萍乡市船舶名称核准需要什么资料1.《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4.与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国家机关、政党名称相同或者相似的,应当提交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5.船舶变更的,应当提交船名变更的说明材料,共有船舶还应提交共有人同意的文书,船舶设有抵押权的,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文书。二、萍乡市船舶名称核准受理条件(一)予以批准的条件船舶已经取得船舶识别号。(二)不予批准的情形船舶未取得船舶识别号。三、萍乡市船舶名称核准法律依据1.《船舶名称管理办法》第七条船舶取得船舶识别号以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申请登记前,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申请核定船舶名称:(一)现有船舶,由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租赁外国籍船舶的承租人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二)新建船舶,由船舶建造人或者定造人向拟申请登记地的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未确定拟申请登记地或者为境外定造人建
    2023-05-18
    476人看过
  • 钦州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钦州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钦州市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中心兴桂路体育中心主场馆3号门。二、钦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三、钦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条件①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②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③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④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⑤其他难以实现就业的情形。
    2023-05-13
    327人看过
  • 萍乡市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需要什么资料
    一、萍乡市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需要什么资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凭证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二、萍乡市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
    2023-05-14
    156人看过
  • 甘南卓尼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什么时间办
    一、甘南卓尼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什么时间办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二、甘南卓尼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四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
    2023-05-18
    43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前提: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30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4.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5.失业的残疾人;6.需要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7.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8.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9.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10
    • 就业困难人员怎么才能享受就业困难补贴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4
      厦门目前规定是: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被用人单位招用,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后,可以向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领社保补贴;或者,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且已经通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认定为“灵活就业”,并向地税部门申报参保,按“灵活就业”身份缴纳了养老、医疗、失业三个险种,就业困难人员本人可以向原办理灵活就业认定的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按规定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去哪里办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4-04-04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去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人员,根据申请统一登记,并将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已经调查核实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对提出异议和举报电话的情况进行核查。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对公示无异议,符合初审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核准后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并将相关材料集中报县劳动就业管理处办理审核认定。
    • 大连市就业困难人员管理办法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什么样的特别帮助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5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安置公益性岗位等办法和途径,对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一)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四)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五)失
    • 其它困难就业人员判定条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3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4.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5.失业的残疾人;6.需要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7.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8.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9.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