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声演员不能如期表演的不安抗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2:54:06 319 人看过

甲为一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乙为一家演出公司。甲、乙之间签订了一份演出合同,约定甲在乙主办的一场演出中出演一个节目,由乙预先支付给甲演出劳务费五万元。后来,在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的期限到来之前,甲因一场车祸而受伤住院。乙通过向医生询问甲的伤情得知,在演出日之前,甲的身体有康复的可能,但也不排除甲的伤情会恶化,以至于不能参加原定的演出。基于上述情况,乙向甲发出通知,主张暂不予支付合同中所约定的五万元劳务费。

本案中,乙方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

本案中,甲、乙双方的债务是因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并且按合同约定,乙方有先履行给付演出劳务费的义务。在该双务合同成立后,甲方因车祸而造成身体伤害,以致有届时不能履行出场演出义务的可能。乙方在询问医生,得知甲方届时履行其出场演出义务的能力尚不确定时,对甲方发出了通知,告知甲方其演出劳务费不能按合同原定予以提前支付,这是乙方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正当行为,完全符合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法定要件,符合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对于乙方的该种行为,在法律上和法理上都是应当给予支持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0: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表演相关文章
  • 表演者是否拥有表演权
    表演者不拥有表演权。表演者拥有的是表演者权。表演权是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前者是邻接权,后者是著作权人的财产权。表演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对其作品公开表演的权利,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基于对作品的表演而产生的权利,是表演者获得作者授权之后才产生的权利,是由作者的表演权派生出来的权利,所以有关国际公约及大多数国家将表演者与出版者、音像制品者等作品传播者的权利统称为“邻接权”,即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一、侵犯著作权怎样认定(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
    2023-03-01
    146人看过
  • 表演者特权:表演者与演出者的法律地位
    表演者不拥有表演权。表演者拥有的是表演者权。表演权是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前者是邻接权,后者是著作权人的财产权。表演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对其作品公开表演的权利,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基于对作品的表演而产生的权利,是表演者获得作者授权之后才产生的权利,是由作者的表演权派生出来的权利,所以有关国际公约及大多数国家将表演者与出版者、音像制品者等作品传播者的权利统称为“邻接权”,即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表演权与表演者权区别表演权与表演者权都属于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范畴。尽管二者只有一字之差,并且彼此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但是却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区别如下:法律性质不同:前者属于著作权,后者属于邻接权。表演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对其作品公开表演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将表演权定义为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它与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等同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2023-07-11
    435人看过
  • 相声演员郭德纲“全面”打赢盗版盘官司
    中国法院网讯近日,郭德纲诉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九洲音像出版公司侵犯肖像权、姓名权纠纷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二被告停止在其出版发行的光盘上使用郭德纲的肖像和姓名,在一家北京市出版、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对郭德纲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郭德纲5万元。据悉,这是继郭德纲因盗版盘起诉二被告侵犯著作权、侵犯表演者权利之后,郭德纲在朝阳法院打赢的第四个官司。至此,郭德纲的盗版盘官司全面胜诉。郭德纲起诉称:2006年3月,他发现市场上在销售九洲出版公司出版、飞乐影视公司发行的《非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DVD光盘和VCD光盘侵权制品。九洲出版公司和飞乐影视公司未经他许可,擅自使用其姓名和肖像进行营利活动。两被告将他的姓名和照片以占满整个主封面的方式印制在侵权制品包装上,其目的在于利用其知名度误导消费者,以获取更大的非法利益。遂起诉要求两被告停止在其出版、发行的《非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DVD
    2023-06-08
    232人看过
  • 未获许可的表演是否有表演者权
    一、未获许可的表演是否有表演者权未获得许可进行表演的,如果是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没有侵犯表演者权利,所以不能行使表演者权。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
    2023-04-22
    421人看过
  • 表演者权不应被忽视
    人们大多能意识到侵权盗版对作品和作者权利的损害,却容易忽视侵权盗版对表演和利的损害。他们忽视了相当数量的作品是通过表演者的创造性劳动表现出来的,没有表演者就不可能有完整的音乐、戏剧和影视作品。一句话,表演者的合法权益没有被社会和公众广泛认识和理解。在今天召开的数字网络环境下的表演者权亚太地区研讨会上,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呼吁对保护表演者权利给予应有的关注。与会代表指出,表演者作为文学艺术作品的传播者,以富有创造性的劳动表现作品的艺术魅力,他们的劳动理应得到版权意义上的保护。在当前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一部分网站未经表演者授权,大量非法复制、上载和传播表演作品,严重损害了表演者的合法权益,数字网络环境下表演者权利保护面临严峻挑战。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说,中国政府十分重视表演者权的保护,多年来对网络侵权盗版始终保持了高压态势。特别是2005年和2006年连
    2023-06-08
    458人看过
  • 演艺人员不得在营业性演出假唱
    #演艺人员不得在营业性演出假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正式发布《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演艺人员不得出现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或者以违背伦理道德、违反公序良俗的方式进行演出吸引观众的行为。《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第八条演艺人员不得出现以下行为:(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三)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四)组织、参与、宣扬涉及淫秽、色情、赌博、毒品、暴力、恐怖或者黑恶势力等非法活动;(五)因酒驾、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恶意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六)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七)在营业性演出中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或者以违背伦理道德、违反公序良俗的方式进行演出吸引观
    2023-04-17
    242人看过
  • 表演权如何行使
    著作权人可以通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行驶表演权,或者委托其他人行驶表演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第三十七条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著作权的取得和产生条件就条件的性质而言,可以分为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两种。所谓实质条件,是指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大体有两种标准。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
    2023-06-13
    281人看过
  • 表演者协议中如何约定表演者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表演者主要享有以下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其中,表演者表明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表演者的义务:(一)取得相关权利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1、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2、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
    2023-02-16
    311人看过
  • 表演权和表演者权有什么区别
    一、表演权和表演者权有什么区别表演权与表演者权都属于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范畴。尽管二者只有一字之差,并且彼此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但是却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区别如下:1、法律性质不同前者属于著作权,后者属于邻接权。表演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对其作品公开表演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将表演权定义为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它与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等同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而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基于对作品的表演而产生的权利,是表演者获得作者授权之后才产生的权利,是由作者的表演权派生出来的权利,所以有关国际公约及大多数国家将表演者与出版者、音像制品者等作品传播者的权利统称为邻接权,即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则将表演者权列在第四章中,属于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以与著作权有所区别。2、保护客体不同:前者为作品,后者为表演。保护表演权的原因是作
    2023-06-08
    325人看过
  •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和权利的保护期限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述第(三)项至第(六)项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梁律师特别说明,前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的表演,受著作权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根据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受著作权法保护。
    2023-06-08
    337人看过
  • 对表演者权限制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
    2023-06-08
    261人看过
  • 表演者权当中,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是什么意思
    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是表演者权的其中一种权利,这项权利保护的是表演者的艺术声誉。表演者的艺术声誉是由其表演形象决定的,表演形象是表演者通过对作品的理解,以声情、动作、姿态等形式再现作品的过程中所创造出来的艺术形象,体现了表演者的表演风格和艺术修养,是表演者表演的艺术体现,也是表演作品的基本内涵。保护表演者的艺术声誉,即是保护表演者的表演形象不受歪曲。著作权法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一、表演者权的法律期限限制是多久?(1)对表演者的
    2023-02-21
    171人看过
  • 表演权规定
    表演权:亦公演权、上演权。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权利。特点在于必须以公开的方式进行,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表演他人作品应征得的许可。但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出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亦公演权、上演权。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权利。特点在于必须以公开的方式进行,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表演他人作品应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出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2023-05-01
    175人看过
  • 表演权和表演者权是指同一种权利
    一、表演权和表演者权是指同一种权利1、权利主体的不同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对其表演所享有的权利,表演权是著作权人许可他人表演其作品的权利。2、权利内容不同。表演权主要是授权他人表演自己作品的权利,因此和表演者权的权利内容是不同的。3、权利客体不同。表演权保护的是著作权人的作品,法律性质不同:前者属于著作权,后者属于邻接权。二、表演者权的保护期限上述第(1)项、第(2)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3)项至第(6)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相关法条链接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
    2023-06-16
    128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表演
    词条

    表演是指以某种艺术形式展示的具体表现,包括但不限于音乐、舞蹈、戏剧等艺术领域的实际演出。著作权保护涵盖了表演者对作品的原创性贡献,例如独特的演绎方式、编排和表达技巧。 著作权法通常将表演视为一种独立的创作,保护表演者对原创作品的独特表达。这... 更多>

    #表演
    相关咨询
    • 表演权到底是表演者的权利还是演员的权利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16
      表演权不是表演者的权,表演权,即公演权、上演权。 指著作权人自己或者授权他人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权利。特点在于必须以公开的方式进行,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 《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第九项规定,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 表演权主要包括表演和机械表演的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6
      表演权就是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主要内容包括: (1)表演自己的作品; (2)授权他人表演其作品等等。
    • 表演合同变更演员违约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28
      法律咨询解答 表演合同变更演员是否违约,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处理。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表演权是表演者的权对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2
      表演权不是表演者的权,表演权,即公演权、上演权。 指著作权人自己或者授权他人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权利。特点在于必须以公开的方式进行,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 《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第九项规定,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 表演合同变更演员违约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09
      表演合同变更演员是否违约,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处理。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