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法中,哪些主体有资格对裁判提出上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4 04:30:13 115 人看过

在一审刑事裁判不服的情况下,可以提出上诉的主体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权是被告人和自诉人的应有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一审刑事裁判不服的情况下,可以提出上诉的主体包括: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都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一审的判决、裁定(包括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裁定)提出上诉,具有平等的上诉权。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辩护人和近亲属的上诉必须经被告人同意,且应该以被告人的名义提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如果被告人既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刑事部分的被告人,也是附带民事部分的被告人,那么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既可以对刑事部分上诉,也可以对附带民事部分上诉;而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只能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不能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如果被告人仅是附带民事部分的被告人,那么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只能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上诉权是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的应有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

被 告 人 、 自 诉 人 及 法 定 代 理 人 上 诉 规 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及法定代理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一审裁判不服提起上诉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被告人、自诉人及法定代理人对一审裁判不服提起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

在审理期间,被告人、自诉人及法定代理人不得干扰、妨碍案件的审理,不得提出与案件无关或者有损于案件审理公正性的意见。同时,在上诉期限内,被告人、自诉人及法定代理人没有提出上诉的,一审裁判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二审程序,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二审裁判依法作出后,当事人等有权查阅或者抄录。同时,二审裁判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减少被告人的刑罚。

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自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裁判不服提起上诉的,参照被告人、自诉人及法定代理人上诉规定办理。

总之,被告人、自诉人及法定代理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起上诉,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等有权查阅或者抄录二审裁判。二审裁判依法作出后,当事人等有权查阅或者抄录。二审裁判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减少被告人的刑罚。

总之,被告人、自诉人及法定代理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起上诉,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等有权查阅或者抄录二审裁判。二审裁判依法作出后,当事人等有权查阅或者抄录。二审裁判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减少被告人的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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