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09:22:29 254 人看过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中,遗产的继承人及其继承遗产的数额都是由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因此,遗嘱继承也称“指定继承”。特征如下:1、遗嘱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2、遗嘱是遗嘱人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3、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一、表兄弟姐妹是法定继承人吗,继承与遗嘱有什么区别

法定继承不包括表兄弟姐妹,必须是亲兄弟姐妹。

继承与遗嘱有以下区别:

1、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2、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3、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

二、被继承者的产如何分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法定继承具体适用于下述情况: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用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的方式,对其财产作出任何处理的;

遗嘱扶养协议是遗嘱人生前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扭遗赠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并于退赠人死后接受其约定遗产的协议。被继承人用遗嘱方式转移财产纳,不但包括遗嘱继承,还包括遗嘱。被继承人死后,只有未留下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或者其所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或立下的遗嘱被确认为无效的,其遗产才适用法定继承。

(2)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遗产分割以前.遗嘱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入表示放弃受遗赠的.其所放弃的遗产部分适用法定继承。其他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没有表示放弃的,对其按遗嘱应继承的那部分财产不能适用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应当履行协议,接受约定的遗产;但如果受遗赠人履行了对死者的生养死葬义务后,却又表示放弃受遗产的,其所放弃受遗赠的遗产部分,也应适用法定继承。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了丧失继承权的4种行为,只要继承人实施了丧失继承权的行为之一,不沦该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均丧失继承权。对于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中指定由该继承人领受的遗产部分,适用法定继承。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继承能力和受遗赠能力消灭,因而就不能继承和接受遗产。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嘱继承人、受

遗赠人只要在继承开始时生存着,即使在实际分割遗产时已死亡,也应依照遗嘱分给他或其继承人遗嘱指定的遗产。

(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财产;

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就是无效遗嘱。例如: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这份遗嘱就属无效。遗嘱的无效可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全部无效是指整个遗嘱没有法律效力,部分无效是指遗嘱中某个部分没有法律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没有法律效力部分的遗嘱所涉及的财产,适用法定继承。

(6)遗嘱末处分的遗产;

被继承人虽然立有遗嘱,但还有部分遗产在其遗嘱中并不作处理.则该部分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三、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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