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到损害赔偿案件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9:27:57 57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该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五条规定:“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为了正确理解与适用该司法解释,根据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和四川省统计局取得了四川省2020年度有关统计数据整理,供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参考:

1、2020年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253元,比上年增长5.8%。

2、2020年四川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5929元,比上年增长8.6%。

3、2020年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133元,下降0.9%。

4、2020年四川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953元,增长6.4%。

5、2020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4425元,增长7.8%。

6、2020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见附表

(一)农、林、牧、渔业40087元,增长5.4%;

(二)采矿业50006元,增长4.5%;

(三)制造业46228元,增长6.7%;

(四)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79969元,增长9.7%;

(五)建筑业44151元,增长6.8%;

(六)批发和零售业43622元,增长5.9%;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2903元,增长5.6%;

(八)住宿和餐饮业34491元,增长3.4%;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2527元,增长6.9%;

(十)金融业82847元,增长3.3%;

(十一)房地产业51720元,增长9.7%;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7585元,增长6%;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82348元,增长4.5%;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3431元,增长8.3%;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36218元,增长8.9%;

(十六)教育业68597元,增长9.9%;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78874元,增长112%;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4297元,增长8.6%;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1074元,增长11.6%。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8: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2023/2023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所涉统计数据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四川省2013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四川省2013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川高法民一〔2014〕9号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民事审判庭、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该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五条规定:“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
    2023-05-05
    499人看过
  • 四川省2009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规定
    四川省(成都市)2009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川高法民一(2008)5号文件的通知,四川省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采用下列新标准:(李英俊律师提示: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间在2009年4月30日之前的适用本标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间在2009年4月30四川省(成都市)2009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川高法民一(2008)5号文件的通知,四川省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采用下列新标准:(李英俊律师提示: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间在2009年4月30日之前的适用本标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间在2009年4月30日之后的适用更新的标准,赔偿金额会更多高些)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98元2、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47元3、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694元4、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747元5、全省职工平均工资21312元四川省交通事故精神损害
    2023-07-07
    184人看过
  • 2023年/2023年成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最新计算数据)
    2011年/2012年成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最新计算数据)李*俊律师提示: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四川省2010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川高法民一〔2011〕12号)的规定,2011年/2012年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最新计算数据为:2010年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61元2010年四川省农民人均纯收入5,140元2010年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684元2010年四川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3,896.7元2010年四川职工平均工资26,952元李*俊律师提示:本人接触的案例中,有多起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聘请的代理人不熟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计算标准及计算方法而在调解或者诉讼中少赔几万甚至十几万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实行不告不理,你自己起诉少算了,法院是不会给你增加的
    2023-05-05
    410人看过
  • 商标侵权损害赔偿怎么赔偿,商标侵权损害赔偿标准
    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的标准:1、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侵权获利计算问题对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计算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
    2023-02-04
    480人看过
  • 四川省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一、四川省伤残等级赔偿的标准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二、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3、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
    2023-05-29
    470人看过
  • 最新四川省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规定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收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作为侵权赔偿的一种,一直是我国司法理论界与实务界讨论的重点,一般以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形式表现出来。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呢?四川省最新关于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又是什么呢?本文整理了相关法律条文与知识,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应根据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抚慰性、补偿性的特点,并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的现状综合考虑。同时,由于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本身存在一定区别,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标准时还应当区别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两种不同情况而定。l、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死亡赔偿金。死亡赔
    2023-04-19
    337人看过
  •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
    2023-03-20
    55人看过
  • 名誉损害赔偿标准,名誉损害的构成要件
    一、名誉损害赔偿标准名誉损失费赔偿标准有以下几个标准: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二、名誉损害的构成要件名誉损害的构成要件如下:1.行为人确有名誉损害行为,并且造成了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2.行为人名誉损害行为具有违法性,侵害名誉权的对象具有鲜明指向性;3.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有明显字眼认为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故意损害他人名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
    2023-06-28
    307人看过
  • 北京市艾*限公司诉四川省**县农药厂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
    民事调解书(1998)川经二初字第42号原告艾*福(天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布-朗(英文名ChristianBlin),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宋**,**嘉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四川省**县农药厂法定代表人:黄**,厂长。委托代理人:江**。委托代理人:刘**。案由: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原告艾格福(天津)有限公司诉称:“敌杀死”(DECIS)中英文文字及“地球”、“棉桃丰收树”图形商标是法国赫斯特·先灵·**福公司(HOECHSTSCHERINGLAGREVOs.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合法注册的世界知名商标。在中国,该商标的使用权依法归艾格福(天津)有限公司使用。“敌杀死”是艾格福(天津)有限公司在中国成功推广的高效农药,被告单位在未得到原告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印制所谓10%“高效敌杀死”标签,并在标签上伪造农药登记号DDI-85(该证号实为法国赫斯特·先灵
    2023-06-13
    55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案件误工费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不能正常进行身体没有遭受损害之前所进行的工作,就会造成预期财产利益的损失。这是侵害人身造成健康损害所必然引起的结果。从损失的性质上说,这种财产损害是一种间接损失,是应当得到但由于遭受损害而没有得到的财产利益。但是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区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没有特别意义,因此,一般不强调这种损失的性质是间接损失。误工费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
    2023-06-08
    426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
    有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为精神损害赔偿金,其内涵是对受害人精神损害的赔偿,是精神属性的范畴。《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同一性质的赔偿项目。根据侵权赔偿理论和立法精神,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失侵权人都应当给予赔偿。对于造成这一争论,因两个司法解释将不同性质赔偿项目使用同一名称所造成,不妨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名称变更为残疾生活补偿费、死亡补偿费,还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精神属性。或将《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还原为残疾精神抚慰金、死亡精神抚慰金,避免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错误理解为精神损害赔偿,这样更有利于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
    2023-05-04
    44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方法】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陕西省统计局2009年3月2日公布《2008年陕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数据摘要如下:1.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5391元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58元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772元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136元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79陕西省统计局2009年3月2日公布《2008年陕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数据摘要如下:1.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5391元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58元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772元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136元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79元
    2023-06-03
    64人看过
  • 甘肃省人身损害赔偿不同情况的偿标准
    1、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即无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费=甘肃省2008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60×误工天数。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的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固定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
    2023-04-01
    301人看过
  • 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赔偿标准
    1、受伤未伤残的,可得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受伤致残的,可得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3、死亡的,家属可得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非当场死亡的)、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伙食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标准(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二)误工费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23-02-26
    418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四川省森林火灾案件立案标准?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14
      四川省森林火灾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1、放火毁林立案标准:凡放火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都应立案,其中烧毁森林二十亩以上,或者损失一千元以上,以及致人重伤、死亡的重大案件;烧毁森林二百亩以上,或者损失一万元以上,以及致死数人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2、失火毁林立案标准:失火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十亩以上,或者损失折款五百元以上,以及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一千亩以上,或者损失折款五万元以上,以及死亡三人以
    • 生活费赔偿标准四川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9
      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第45条规定:“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
    • 四川省刑事案件辩护费标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7
      办理刑事诉讼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标准如下: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 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阶段):2000-15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2000-12000元/件; 3.审判阶段:3000-30000元/件。 (二)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2000-15000元/件。
    • 四川省刑事案件涉嫌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1
      如构成轻伤以上,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是轻伤,可能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是重伤,可能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是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可能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事辩护是本律师的专长,本律师在四川,可以与本律师联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接受赔偿标准的人身损害案件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26
      医疗事故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应考虑以下因素,确定具体赔偿额:(1)医疗事故等级(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3)医疗事故损害结果与患者原病情的关系。如果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会不会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