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今天正式发布,本月16日起,北京首批积分落户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这是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及《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举措,将为长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普通劳动者开辟一条新的落户渠道,有利于增强外来人口的城市融入感、归属感,共享和谐社会发展成果。
同时,对于促进本市人口结构和布局调整,更好地服务贡献较大的外来普通劳动者,满足用人单位多层次人力资源需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积分落户实行年度申报制
实施积分落户是特大城市推进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2014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新型城镇化规划和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行不同规模城市差别化落户政策,把有能力、有意愿并长期在城镇就业和工作的人员逐步转为城镇居民,通过不断创新完善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促进人口的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
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2016年8月,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出台了《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旨在稳妥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增强他们的城市融入感和归属感。
今天发布的《管理细则》紧密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对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自愿申报、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首都城市人口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注重把握好人口调控目标和落户规模的平衡。
本市积分落户申报审核工作实行年度申报制,分为申报、核查、复查、公示和落户办理五个阶段,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要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积分落户申请,并登录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填报。预计今年第四季度,首批通过积分获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可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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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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