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的票据是否有法律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09:53:19 73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伪造的票据肯定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伪造票据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刑事犯罪,按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四条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第一百零二条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票据的;

(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六)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

(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1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犯罪相关文章
  • 法律规定伪造票据的行为有哪些?
    法律明确规定了伪造票据的行为模式,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都属于伪造票据。一、伪造票据的构成要件(一)行为人实施了假冒行为。假冒他人名义出票或在票据上签章,是票据伪造的前提条件。伪造的具体做法,可以是盗用他人印章,仿制他人印章或制作并无其人之印章而签章等各种假冒手段。(二)伪造行为符合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伪造行为在外观上符合票据行为的法定形式,才能产生票据行为的效力,如果不具备票据行为的合法形式,就不能构成票据行为,亦无从形成票据伪造。(三)伪造行为人目的是骗取财物。票据是金钱债券,持有票据能够获得票面金额,伪造票据的,因票据具备合法之形式要件,伪造者可以从付款人处骗取金钱,伪造人实施伪造行为,主观上正是为达到骗取他人财物之目的。(四)伪造人将伪造之票据转手。伪造人将伪造的票据转手,才能取得票据利益,实现其骗取财物的目的,如果伪造之票据不转手,其伪造行为便不生损害他人之效果,也难以认定其有无伪造
    2023-06-06
    271人看过
  • 票据变造的法律效果
    《票据法》第14条、第103条、第107条及刑法有关条文,规定了票据变造的法律效果,依这些法律规定,票据变造发生如下效果:1、变造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变造属违反法律的行为,票据法对行为人科以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变造人的刑事责任,依《刑法》第177条之规定论处,民事责任,则依民法上侵权行为的制度确定。2、变造后的票据仍然有效,变造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票据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的签章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的签章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3、变造人未签章,不负票据责任,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依票据法上签章者就票据文义负责的规则,变造人未在票据上签章,不能负担票据责任,但其变造行为给其他票据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由其向受损失的当事人负赔偿责任。4、变造前的签章人,对变造前的记载事项负票据责任。5、不能辨别是在变造前还
    2023-06-06
    273人看过
  • 伪造票据的票据责任是伪造人一人承担吗
    一、伪造票据的票据责任是伪造人一人承担吗?1.伪造行为人未在票据上签章,因而不能依票据文义责其负票据责任。为保护票据当事人合法利益,惩治和防止票据伪造行为,票据法和刑法都规定票据伪造人的法律责任。依照《票据法》第103条、第104条、第107条,伪造人的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伪造人的民事责任,是侵权赔偿责任,应向善意持票人赔偿。2.付款人依法履行了审查票据义务而付款的,没有责任;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而付款的,应当承担损失。付款人有审查票据的义务,该项义务分为三个方面:(1)付款人处存有出票人预留印鉴的,应审查票据上的出票人签章与其预留印鉴是否一致。一致的,可排除出票伪造。不一致的,就应拒付,否则即构成恶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付款。(2)付款人应审查背书是否连续,不连续而付款的,构成恶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付款。(3)付款人应当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请求付款的人身
    2023-06-06
    424人看过
  • 合同章的伪造有法律效力吗
    一、合同章有法律效力吗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章一般代表合同的效力,而法人章可以认定为法人的签名,法人的签名也是代表合同效力的一种形式,一份合同当中既有合同章,又有法人章,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此份合同有法律效力。二、合同有效的基本要件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有合法资格自然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中,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订立合同。法人应当具备国家法律规定的法人条件,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其中企业法人必须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订立合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单位的合法代表人,全权代表法人对外订立合同。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以及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项目证明。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等),也必须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2023-02-04
    274人看过
  • 伪造借条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欠条不可伪造,伪造或复印件没有法律效力,应申请司法鉴定。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伪造借条构成什么犯罪我国的刑法规定,通常情况下,伪造借条构成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一般是指,行为人通过捏造的事实等手段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虚假诉讼罪不仅存在个人犯罪,还会存在单位犯罪的情况;触犯该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还会被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
    2023-07-02
    210人看过
  • 关于票据伪造法律有哪些研究
    票据指由出票人依据票据法的规定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第三人于一定期日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并可以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通常指汇票、本票和支票。票据作为要式、无因的文义证券,具有支付、结算、融资、抵销债务等功能。作为商业信用具体化的票据,因背书而转让流通,并以承兑、保证、保付、参加承兑等票据行为和附属票据行为而提高票据流通的信用程度,所有在票据上真实签章的人,都必须对票据承担责任,都为促进票据流通参与了信用,对票据持有人都负有保证付款的义务。背书因具有权利转移、担保和资格授予三种效力,而为票据信用流通制度的有效确立奠定基础。票据上背书人越多,其信用愈高,故学者称之为信用的证券化。背书是一种重要的票据行为,它主要有权利转让背书、设质背书和委托收款背书,其中以权利转让为目的的背书最为普遍,也最具有意义。背书只能是权利人的行为,包括权利人亲自为背书或授权他人为背书。而伪造背书是伪造者假冒权利人进行
    2023-06-14
    270人看过
  • 涉及诈骗的票据行为是否无效,伪造票据的构成要件
    一、涉及诈骗的票据行为是否无效以诈骗的方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不享有票据权利,该票据一般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二条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第一百零二条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变造票据的;(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六)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二、伪造票据的构成要件(一)行为人实施了假冒行为。假冒他人名义出票
    2023-06-17
    297人看过
  • 票据伪造背书的法律问题研究
    票据伪造背书是指非票据权利人假冒票据权利人在票据背面书写签章,以实现享有票据权利而不承担票据义务的行为。票据伪造背书在实践中十分常见,它严重影响着票据信用和票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关伪造背书法律后果的认定和处理,一直是各国票据法乃至国际票据统一立法的难点。我国学者对票据背书问题探讨较多,但对伪造背书法律问题研究较为欠缺。本文试就票据伪造背书的一般理论、法律效力及票据权利保护等问题作以下阐述。一、票据伪造背书的一般理论票据指由出票人依据票据法的规定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第三人于一定期日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并可以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通常指汇票、本票和支票。票据作为要式、无因的文义证券,具有支付、结算、融资、抵销债务等功能。作为商业信用具体化的票据,因背书而转让流通,并以承兑、保证、保付、参加承兑等票据行为和附属票据行为而提高票据流通的信用程度,所有在票据上真实签章的人,都必须对票据承担责任
    2023-06-14
    388人看过
  •  伪造票据的合法行使
    票据诈骗罪涉及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以及签发空头支票或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等情形。持有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的人可能会涉及到票据诈骗罪。根据该罪行的法定情形,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是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三是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四是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五是其他法定情形。伪造票据的种类伪造票据是一种犯罪行为,其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伪造银行汇票、支票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2. 伪造商业汇票。3. 伪造委托收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4. 伪造信用证。5. 伪造信用卡。这些伪造票据的行为都会给金融和经济系统带来严重的风险和损失。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伪造票据罪是一种严重
    2023-10-25
    122人看过
  • 伪造合同章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合同专用章有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章一般代表合同的效力,而法人章可以认定为法人的签名,法人的签名也是代表合同效力的一种形式,一份合同当中既有合同章,又有法人章,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此份合同有法律效力。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但这不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同不生效。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
    2023-02-19
    92人看过
  • 股东会决议中的伪造签名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伪造股东签名的股东会决议在未被撤销的情况下有效。股东大会决议法定无效是指其内容的违法性,其形式缺陷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绝对效力,在未被撤销的情况下仍然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只是公司注销登记的法定程序性文件,工商机关对相关文件的审查仅限于正式审查。在没有证据证明工商机关正式审查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下,股东以股东大会决议签名伪造为由要求重新清算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
    2023-07-17
    275人看过
  • 收据与发票相比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收据,作为收款证据,只要是符合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等三性,即具有法律效力。收据与发票的区别:1、发票是指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凭证。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发放和管理,纳税人根据经营范围向税务机关领购相关发票。发票最主要的作用有两个:一是经营活动的原始凭证,这既是买方的支出证明,同时也是卖方收入证明,是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会计核算的重要凭证。二是买方维权的合法凭证,万一质量有问题时,就可以索赔。2、收据仅适用于与经营无关的往来款项的凭证。如果要进入成本费用的,必须是发票;如果收据入成本费用的话,税务部门查到后,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33%的税率)。一、收据与发票的主要区别发票和收据的主要区别在于,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而收据通常不是确定经营收入的依据,仅作为一种往来款项的收付
    2023-02-10
    138人看过
  • 伪造签章,被伪造人是否承担票据权利
    伪造票据标签是属于伪造票据的行为,票据上的签章无效,并且要对伪造者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被伪造人不承担持票人主张的票据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条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第一百零二条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变造票据的;(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六)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一、票据权利有什么特征票据权利是
    2023-03-21
    375人看过
  • 票据的伪造是指什么
    伪造票据是指:以别人名义出票或者以他人名义在票据上签字的行为。在伪造票据的情况下,不承担票据责任,因为其没有亲自签署票据。即使持票人是善意持票人,伪造人也可以对抗所有持票人。伪造者不承担票据责任,因为其没有在票据上签名。基于票据行为的独立性,票据上伪造签名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名的效力。票据的伪造行为怎么处罚1、对于伪造人来说,因为该人没有在票据上留下自己的真实名称,按照票据法的基本原理,他不承担票据责任,但该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77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无期徒刑、罚金和没收财产。同时,因欺骗交易对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对于被伪造人来说,由于他没有亲自在票据上签章,他的名称是被别人假冒而写在票据上的,因此他不承担票据责任,也就是说,他与该张票据没有任何关系。3、对于在该票据上合法签章的其他人来说,除伪造出票的票据外,
    2023-07-21
    41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刑事犯罪
    相关咨询
    • 伪造票据行为的效力是怎样的, 伪造票据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
      票据伪造是不法行为,不能发生票据行为的效力,即不能像真实票据行为那样,发生票据权利义务。但是,这种不法行为,能够发生票据法上规定的其他效果。 1、伪造人无票据责任,但负其他法律责任。伪造行为人未在票据上签章,因而不能依票据文义责其负票据责任。为保护票据当事人合法利益,惩治和防止票据伪造行为,票据法和刑法都规定票据伪造人的法律责任。依照《票据法》第103条、第l04条、第107条,伪造人的法律责任,
    • 票据伪造有效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03
      1、由于票据行为具有独立性,因此在伪造的票据上进行真正签名的其他人必须负担票据责任。票据的伪造,如果获得被伪造人的追认,票据行为仍可成立。 2、对伪造人而言,票据外观上没有自己的签名,故不承担票据上的责任,但应根据刑法和民法的规定负伪造有价证券和赔偿的责任。 3、对被伪造人而言,尽管票据外观上有被伪造人的签名,但实质上并非其自签,故不应依票据文义负责。
    • 票据伪造有效力吗,怎么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29
      票据伪造有效力,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票据伪造变造的法律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3
      票据法第14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这涉及伪造、变造者、被伪造、变造者和其他签章人的法律责任问题。(1)伪造、变造者的法律责任。伪造、变造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因票据的伪造、变造而导致票据当事人不获承兑或付款时,其所支付的费用及利息损失,均应由伪造、变造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企业法和
    • 票据保证的效力是怎样的,保证的票据效力是怎样的,有哪些法律效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5
      票据保证具有以下效力: 1、保证人与被保证人负同一责任。所谓负同一责任,是指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与被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完全相同。换言之,被保证人应承担何种责任,保证人也应承担何种责任。 2、保证人承担独立责任。保证人独立责任的属性决定于保证行为的独立性。被保证之债无效,不影响保证责任。保证人也不能以被保证债务人的抗辩事由对抗债权人。比如,被保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保证的票据属于伪造的票据,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