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履行债务期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0 23:13:37
64 人看过
扩展阅读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可证明债务履行期限的证明材料
320人看过
-
履行债务没有履行期限保证责任
172人看过
-
约定的保证期间应不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
104人看过
-
保证合同中要明确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是什么意思
330人看过
-
履行期限不确定时,债务人是否能够自行履行?
202人看过
-
主债务履行期限不明担保期限是多久的
65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限为多久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30保证期限约定为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限。此时,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无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房产证上明确的债务履行期限是怎么算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01、房产证债务履行的期限,也称债务的清偿期或给付期,即债务人应履行债务的期限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期限。如果债务人到了约定期限仍没有对债务进行清偿,则债权人可以对房产进行处分。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
债务未到履行期如何保证债务履行期间的物品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15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由此可见,债务没到履行期,债权人是不可以留置债务人的物品的,留置权的行使只能针对已到期的债务。
-
主债务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如何起算保证期间?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债务履行期间间隔和债权确定期限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5债务履行的期限,也称债务的清偿期或给付期,即债务人应履行债务的期限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期限。保证责任的期限,是要求债权人必须要在期限届满前,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同一般的合同履行责任不同,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的履行期限必须是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向对方主张权利。 《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