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竞业限制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4 08:14:12 239 人看过

竞业限制协议针对的是劳动者在离职的时候,在用人单位的要求下,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双务有偿合同。这时候,离职的劳动者需要按照竞业限制协议,承担保守原来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与原来的用人单位竞争的义务。同时,需要履行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报酬,有约定的报酬可以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就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求原来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需要注意的是,竞业限制协议的适用范围是有限制的。能够订立竞业限制协议的人员,只限于原来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应当承担企业保密义务的职工。同时,竞业限制协议的具体期限,不能超过二年,超过的期限部分是无效的。

竞业限制合同的注意事项

该合同应该要有明确的限制范围和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中的规定,企业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合同,并不是限制员工离职之后的一切,主要只限制两点,一是员工不得在限制期限内到同类型的企业就职上班,再一个就是限制的期限不能够太久,一般不允许超过两年。

员工没有义务无偿替企业承担风险,根据有义务就有权利,有权利就有义务的相对性,企业也应该对员工在限制期限内的经济损失做出赔偿,赔偿的金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话,依照相关的法律,赔偿金额一般是此员工正常收入的一半左右。

竞业限制合同并不是企业用来控制员工的手段,对于竞业限制合同的签订,并不是所有员工都一定要签订的,只有那些可能接触公司核心机密的高职位或者是高技术岗位的员工,才有义务来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普通员工不用签订,而且企业不得胁迫。

对于竞业限制违约金的数目,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上限,但是违约金要合情合理,要保证起码的公平,总不能竞业限制合同赔偿每个月只有两三千,而违约金却要三十万,这显然是不行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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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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