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的变更是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包括哪些内容
实质性变更主要是对要约中的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的变更,包括: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
合同变更是否必须涉及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197人看过
-
要约实质性变更的内容以及后果
365人看过
-
要约实质性变更的探讨
416人看过
-
承诺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
321人看过
-
要约的实质性变更有哪些
226人看过
-
要约非实质性变更的内容
343人看过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
要约内容及实质性变更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5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
-
关于涉及变更问题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3我从中介那里租了个房子,这个房子原来有个人在租,然后他转给我,中介说不行,必须交合同变更费,然后我交了500的合同变更费用,还有700押金,最后退房的时候,中介跟我算账,什么半年的暖气费,燃气费,维修费,物业费等。最后我不但要不回押金,还得倒贴,我这租了一个月而已。中介说,原来的那个人走之前没结清费用,合同变更给我,要我结清费用。请问这个合理吗不合理我怎么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