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和无偿合同的划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21:00:23 265 人看过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是其典型。其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均有给付义务;当事人双方所为的给付具有财产内容。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划分,同双无合同于单务合同的划分,并非完全等同。一般来说,双务合同是有偿合同;单务合同大多为无偿合同,也有有偿合同。对此,以借款合同为例加以说明。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按照《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以下的规定,为诺成性合同,于是,贷款人负有交付借款的义务,借款人负有返还本息的义务,构成双务合同;同时,因借款人须向贷款人偿付利息,此类合同又是有偿合同。但是,如果此类合同中,当事人约定贷款人交付借款为合同的成立要件,那么,该借款合同虽然仍为有偿合同,却是单务合同。

一、无偿合同和有偿合同的区别

(一)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

(二)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

(三)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

(四)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

无偿合同主要包括赠与合同以及借用合同等,借用人是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返还借用物的,并且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不是可以随意撤销或解除的合同,双方的当事人不一定都享有权利,也不一定都负有义务,例如赠与合同,一般来说受赠人是不需要履行义务的。

二、既是有偿合同,又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一)保管合同:《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规定: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二)委托合同:第405、406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借款合同:第六百六十七条、211条第1款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与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1: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偿合同相关文章
  • 民法上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在于
    一、民法上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在于其一,责任的轻重不同。确立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的注意程度及其违约责任大小。有偿合同当事人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且违约责任较重。其二,主体要求不同。订立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原则上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三,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其四,有无返还义务不同。《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2023-04-12
    361人看过
  • 有偿约定和无偿约定的异同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主要有三点区别:1、义务的要求程度不同,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所承担的义务比较重。在无偿合同中,当事人只用承担一部分的责任;2、主体的要求不同,订立有偿合同的当事人,需要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在纯获利益无偿合同中,不管是否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都可以进行签订。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不同,对于有偿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恶意时能行使。单务合同有无偿合同吗单务合同不都是无偿合同,如自然人之间的有息贷款属于单务有偿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
    2023-07-08
    206人看过
  • 合同无偿与有偿的区别
    区别: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2.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3.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4.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概念在民法上,
    2023-07-04
    200人看过
  • 无偿合同在实际违约损害赔偿中怎么划分责任
    1、无偿合同在实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中,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不符合损害赔偿的宗旨。无偿合同损害赔偿除了要有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的事实外,还应当具备主观要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行为具有可归责性,即要有过错。将过错作为无偿合同损害赔偿责任的依据,正是考虑到其自身的特殊性。2、无偿合同违约归责原则采严格责任有违民法公平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有决定是否订立合同的自由;当事人有选择合同当事人的自由;当事人有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当事人有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当事人有通过约定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特别是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等等。可是合同自由并非绝对而要受到限制,诸如公平、诚信等一般原则的限制,当合同自由与公平相冲突时,自由必须让道。3、分则关于无偿合同违约归责原则的相关条文表明,应采过错责任应该注意的是,统一民法典总则上规定合同责任为严格责任可见总则规定的严格责任原则并非绝对化,应
    2023-06-14
    388人看过
  •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利弊比较
    1.义务内容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2.主体要求不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3.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财产,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但对于有偿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恶意时方能行使。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跟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有什么关系有偿合同不一定为双务合同,如自然人的借贷合同(约定利息),是有偿单务合同。无偿合同也不一定为单务合同,如无偿的委托合同,为无偿双务合同。实践合同为要物合同,与诺成合同为一组分类。在有偿合同中,双方的给付有对价关系;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义务有对价关系。由于合同的义务是为特定之给付,故此,任何一种双
    2023-07-19
    170人看过
  • 国有资产无偿划拨合同的格式是什么
    一、国有资产无偿划拨合同的格式是什么?甲方:_________________总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促进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业的发展,提高企业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力,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甲方向乙方划拨资产,并制订资产划拨协议如下:1、甲方作为乙方的全资控股公司,同意向乙方划拨资产____万元;乙方作为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同意接受甲方划拨的该等资产。2、甲方应就拟划拨的资产向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资产评估立项;立项后,由甲方委托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划拨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论应得到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3、划拨资产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商标使用权及专利权等权利转让时,应由双方另行签署
    2023-04-16
    158人看过
  • 股权无偿划转模板合同是怎样的?
    一、股权无偿划转模板合同是怎样的?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南万邦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第一条股权的转让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5%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乙方;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3、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4、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6、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第二条违约责任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
    2023-06-01
    273人看过
  •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区别的意义在于其成立要件不同
    一、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区别的意义在于其成立要件不同(一)义务内容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二)主体要求不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三)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财产,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但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的低价处分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恶意时方能行使。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往往也要求善意第三人系通过有偿合同取得该动产,否则不能成立善意取得。二、所有的无偿合同是单务合同有偿借贷合同只有给付的对价关系,而无义务的对价关系。它无须适用合同抗辩制度。有学者认为:“一个契约的法律性质究为双务契约与否,应就其双方当事人实
    2023-06-04
    281人看过
  • 什么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什么不同?
    一、什么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又称“有偿契约”,是“无偿合同”的对称。是指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负有以一定对等价值的给付义务的合同。如买卖、租赁、承揽、有偿委托、有偿保管等有偿合同大多数是双务合同。其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均有给付义务;当事人双方所为的给付具有财产内容。民法上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在于确立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的注意程度及其违约责任大小。有偿合同当事人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且违约责任较重。无偿合同是指不必偿付代价而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等。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什么不同1、义务内容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2、主体要求不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3、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
    2023-02-07
    286人看过
  • 合同的有偿无偿性的区别有哪些
    一、合同的有偿无偿性的区别有哪些?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2、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3、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4、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二、合同
    2023-04-16
    478人看过
  • 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区分
    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是法律或经济生活中是否有明确的名称。有明确的名称的就是有名合同,没有明确的名称的就是无名合同。有名合同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等。一、汽车挂靠合同有哪些基本条款汽车挂靠的合同属于无名合同,主要是指行为人签订的关于汽车挂靠内容的合同,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无名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其类型一般有纯无名合同、准混合同、混合合同、对向联立合同等。二、公司法人是否具有人格权公司法人享有人格权。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为维护其独立法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民事权利。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固有的权利,只要自然人出生、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成立,无须实施任何行为,就当然取得法律保护。同时,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明确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人格权。因此,公司法人享有人格权。三、汽车挂靠合同属于民法规定的哪一类合同汽车挂靠合同应该属于无名合同,并
    2023-04-11
    476人看过
  • 公司解除合同补偿有无补偿金和多少
    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因。(一)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二)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被辞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作为代通金。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2倍的经济补偿金。一、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要注意什么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要注意以下事项:(一)员工有无严重过错行为导致公司利益严重受损。(二)辞退无过错的员工应提前通知并
    2023-02-23
    157人看过
  •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返还义务
    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有些合同只能是有偿的,如买卖、互易、租赁等合同;有些合同只能是无偿的,如赠与等合同;有些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委托、保管等合同。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单务合同原则上为无偿合同,但有的单务合同也可为有偿合同,如有息贷款合同。一、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的区别(一)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二)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三)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
    2023-03-02
    479人看过
  • 无偿转让和无偿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解析
    无偿转让是属于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属于无偿合同中的一类。对于赠与合同是有双方在进行协商之后将其中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权利无条件的转让给另一方。这类合同是有相关的法律效应的并且双方不可以随意进行撤销或者解除。房产无偿赠与合同的格式是什么房子无偿赠与合同赠与人(甲方):————,身份证编号:————。受赠人(乙方):————,身份证编号:————.甲方是乙方的————,为赠与房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协议:1、甲方(系关系)自愿将共有的坐落在————,产籍号:__号,建筑面积:__平方米私有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方。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2、上述赠与房屋交接时间————年——月——日,赠与房屋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赠与房屋交接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3、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产权,并保证在房屋交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
    2023-07-04
    46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不需向对方支付对价的合同。 在无偿合同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特定身份、特定目的以及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成立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价关系。无偿合同通常涉及赠与、借用、无偿租赁等合同类型。... 更多>

    #无偿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有无偿和有偿分别的意义分别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8
      (一)义务内容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 (二)主体要求不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 (三)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财产,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
    • 无过失责任的划分和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如果没过失也就谈不上责任的,建议你将具体情况说清楚。
    •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生效条件有何不同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26
      法律一般把有偿合同规定为诺成合同,因为双方都负担义务,所以,双方两个诺言取得一致的情况下,有偿合同成立并生效。有偿合同一般情况下,除了要经过批准、登记的以外,合同成立时即行生效。而无偿合同,因为一方要付出财产或者劳务,但没有获得对价,因此,法律在一般情况下,把无偿合同规定为实践合同,或者规定为有任意撤销权的诺成合同。其意义在于给无偿付出的一方以反悔权,以鼓励人们的无偿行为、助人行为。对于实践合同,
    • 有偿无偿合同划分标准是怎样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16
      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获得利益是有偿无偿合同划分标准,各当事人在拟定合同的内容的时候,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合同具体是有偿、还是无偿合同。有偿合同的常见形式为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价款。
    •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哪些不同,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15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不同为双方是否都能从合同中获得利益。都能获益的属于有偿合同。若是有一方没有收益的,这是属于无偿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