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21:32:38 331 人看过

可以是无偿合同,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不是可以随意撤销或解除的合同,不是违约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

一、无偿租赁合同范文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房屋,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坐落在的房屋一间,用于办公。使用期限,使用期限为5年。自2010年5月1至2015年4月30日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协议。

2、乙方的权利义务,使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协议解除,在使用期内,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使用期内,甲方将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卖)给第三人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其它,本合同一式二份,共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至2015年4月30日,如房屋使用期满后继续使用房屋另行签订协议。,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20xx年5月2日

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但仅限于当事人之间是否需要支付报酬,对于相关的法律责任是一样的,特别是租赁方在完成租赁行为后,即使是无偿合同,但对于相关税费以及法律事务,也是一样需要支付和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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