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合同(即居间合同)的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22:02:41 371 人看过

(一)中介人的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的义务;

2.忠实和尽力的义务;

3.负担中介活动费用的义务。

(二)委托人的义务

1.支付报酬的义务;

2.支付必要中介费用的义务。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即我们俗称的“跳单行为”是法律不允许且不予以保护的行为。

一、房屋出租中介费由谁出

在实际情况中,房屋出租的中介费是自行协商的内容,因此各地中介没有统一标准。

例如,有中介要求房主全付;有中介要求房主及租客各付一半;有中介要求租客支付。

所以,这点还是主要是看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是怎样的,一切看你们自己的意思。

当然,因为现在房产买卖、房产出租市场较为火爆,所以在生活中也不断涌现出更多房屋中介。一旦判断失误,或是遇人不淑,那么就可能撞上中介骗子。

在产生房产中介纠纷的时候,根据不同类型的房屋租赁、买卖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渠道和投诉部门,主要有如下:

1、房产中介无照经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那你可向工商部门反映;

2、中介违法违规乱收费的,那你就向物价部门反映;

3、中介没有无房地产经纪服务备案证、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取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签订“阴阳合同”规避税费的,那你可向房管部门反映;

4、因一方违约所签合同无法推进时,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可以认定委托人跳单,中介人可以主张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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