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可以行使代位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4 21:03:36 399 人看过

一、债务人死亡可以行使代位权吗

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不可以行使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条件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债务人死亡的,不属于怠于行使其债权的情况,所以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要求其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二、债务人死亡其债务怎么处理

一、债务人死亡其债务处理方式如下:

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生的一方主张债务。

2、属于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从债务人的遗产中主张权利。

3、属于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他合伙人承担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方法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个人债务包括:

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

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债务人更换需债权人同意吗

债务人更换需债权人同意,因为债务人更换属于债务的转移: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被转移的债务确实可移转;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一致的意见;

4、债务转让要经债权人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15: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要求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即债务人应行使且能行使却不行使其到期债权。应行使是指如果不及时行使,则该权利将有消灭的可能,如.请求权将因时效完成而消灭,受偿权将因不申报破产债权而丧失。能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权利并得以行使权利,而不存在无法行使其权利的情形,如债务人客观上不能行使权利,债权人则不得代位行使。
    2022-04-25
    261人看过
  • 代位行使抵押权:债权人是否有权代替债务人?
    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抵押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抵押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抵押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如下: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
    2023-12-10
    414人看过
  • 债务人受益:代位权行使规定
    代位权的行使,原因在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次债务人也未主动履行债务,双方均有过错,尤其债务人往往有逃避债务履行的故意。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的必要条件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那么,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如何认定?有人认为,其表现是:期限到来时根本不主张权利或延迟行使权利。如果债务人已经向第三人提出了请求,或者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则不能认为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这一界定,比较好地表述了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表现,但仍不够完善。笔者认为,认定债务人
    2023-07-09
    304人看过
  • 在诉讼中第三人行使代位权可以是债务人么?
    在诉讼中第三人行使代位权可以是债务人么?可以是债务人。债权人可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法院也可以通知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参加代位权诉讼。这一规定明确了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是第三人。如果债务人自愿参加代位权诉讼,其地位应该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首先,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原则上不得再提起同一诉讼请求的诉讼,因而债务人不应与债权人作为共同原告。另一方面,就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关系而言,他们并不具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因而将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缺乏实体法基础。其次,在代位权诉讼中,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符,也缺乏理论上的根据。众所周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所谓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全部或部分清求权,而以起诉的方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本诉中的原、被告双方对立,他既不同意本诉中原告的主张,
    2023-04-16
    63人看过
  • 可代位行使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吗
    以下四项权利为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1)非财产性权利。例如,监护权、婚姻撤销权、离婚请求权、非婚生子女的认领权及否认权、婚生子女的否认权等。这些权利的行使虽然间接地会对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产生影响,然而此等权利的行使与否全凭权利人本人的意志,他人不得代位行使。(2)主要为保护权利人无形利益的财产权。例如,继承或遗赠的承认或抛弃的权利、抚养请求权、因生命、健康、名誉、自由等受到侵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这些权利虽为财产利益而产生的权利,但其行使与否以及行使的范围,即如何使之具体化,应依权利人本人的主观判断而定,他人自不得代位行使。(3)不得让与的权利。主要是指那些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或者以特定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这些权利的成立与存续,与权利人人身具有密切联系,因而不得由他人代位行使。(4)不得扣押的权利。例如,养老金、救济金、抚恤金等。
    2023-05-01
    122人看过
  •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吗
    可以,如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的除外。一、民法典规定代位权行使的范围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是哪些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是代位权是债权人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而撤销权是债权人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放弃其债权等损害债权人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
    2023-03-27
    431人看过
  • 代位诉讼的司法解释规定了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吗
    一、代位诉讼的司法解释规定了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吗代位诉讼的司法解释规定了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因此,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所得利益中受偿。“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基于此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作预付的诉讼费用直接由次债务人负担。而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作支付的其他费用,如差旅费等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代位权的行使以满足债权人本人的债权为限度,如果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超出债权人的债权额的,对超出部分,债权人无权代债务人
    2023-04-12
    200人看过
  • 抵押权可以代位行使吗
    一、抵押权可以代位行使吗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后,仍然不能实现债权的,由债务人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抵押财产变价后的处理】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抵押权可以直接申请执行吗可以直接申请执行。抵押权的实现既是抵押权最主要的效力,也是抵押权人最主要的权利。对担保合同未经审判,人民法院不应当依据对主合同当事人所作出的判决
    2023-06-08
    209人看过
  • 行使仲裁代位权可以吗
    行使代位权一般不适用仲裁协议。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一、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行使代位权的条件:1、有合法的债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民法典中代位权行使需要哪些材料债权人行使自己的代位权,需要提供材料,证明自己和债务人之间存在
    2023-06-25
    454人看过
  • 什么债务人权利不能由债权人代位行使
    一、什么债务人权利不能由债权人代位行使以下四项权利为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1)非财产性权利。例如,监护权、婚姻撤销权、离婚请求权、非婚生子女的认领权及否认权、婚生子女的否认权等。(2)主要为保护权利人无形利益的财产权。例如,继承或遗赠的承认或抛弃的权利、抚养请求权、因生命、健康、名誉、自由等受到侵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3)不得让与的权利。主要是指那些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或者以特定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4)不得扣押的权利。例如,养老金、救济金、抚恤金等。《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
    2024-01-21
    434人看过
  • 债权人是否有权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债权人是否有权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危及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向第三人行使权利的权利。《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范围包括哪些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范围包括:1.一般债权的代位;2.物上请求权的代位;3.损害
    2023-09-19
    89人看过
  • 债权人必须是代位权人才能行使被代位权吗?
    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的条件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与相对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和责任有哪些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等。期限为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行使代位权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行使代位权所需条件如下: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应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必须是非专属债务人本身的权利;3、债务人懒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无法实现的危险;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得超过其对债务人的债权。三、关于代位权一般都具备哪些条件代位
    2023-06-28
    214人看过
  • 私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吗,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
    一、私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吗私人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行使代位权。例如私人作为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影响其债权实现的,就可以行使代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二、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1、构成要件不同。
    2023-04-18
    53人看过
  • 内部承包合同可以行使债权代位权吗
    1、内部承包合同产生债权债务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向次债务人不主张债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一、承包纠纷应该怎么处理1、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2023-03-03
    43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代位继承人的债务人可以行使继承权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04
      代位继承人不仅会继承被继承人的债权,还会继承其债务,代位继承人可以向被继承人的行使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
    • 债权人就债务人延期其债权是否可以行使代位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24
      债务没有到期,可以进行诉前财产保全。但是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
    • 民法典中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债权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2
      除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根据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 是否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3
      除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根据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 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1
      一、债权人的代位权,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而且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须遵循严格的条件; 二、代位权的行使,原因在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次债务人也未主动履行债务,双方均有过错,尤其债务人往往有逃避债务履行的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