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保金的国家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8:11:16 151 人看过

一、建设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五)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国家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建设工程是有缺陷责任期的,这个缺陷责任期根据合同有六个月到两年不等的时间,在这个时间内,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中出现缺陷,建设单位可以依照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让施工单位用工程质保金对缺陷进行维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银行贷款相关文章
  •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规定在我国是怎样的
    一、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程序(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可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必要时应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2)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的存在影响下道工序和分项工程的质量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3)施工单位接到《监理通知》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问题调查并完成报告编写。(4)监理工程师审核、分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判断和确认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
    2023-02-26
    307人看过
  • 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要多久
    一、工程质量验收要多久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日期,建材整个建设项目是否已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建设完成,请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据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竣工后的验收,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本条司法解释规定,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建设工程完工后,制裁发包人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行为。《建筑装饰施工合同》(甲种本)第三十二条规定,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施工,是承包人履行义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进行的检验,为了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也是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那么本来应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工程监理单位参加的竣工验收,故意拖延验收,如果建设单位为了自己的理由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应当视为条件成就(也就是说,而发包人为了达到拖欠工程款等其他目的,应及时组织有设计。建设单位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国
    2023-02-21
    144人看过
  • 加固工程质保金怎么退,流程是怎样的
    一、加固工程质保金怎么退,流程是怎样的(一)加固工程质保金具体该怎么退还1、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2、经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印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还,可由由物管科派人到小区,要求物业企业在小区内悬挂横幅,然后在个单元门口张贴通知:3、公告期限内无反映问题的,由物业确认,物管科领导签字报综合科复核无异议后盖章返还至住建局质监部门。4、对存在反映问题的,由物管科统计整理后,责成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合格经反映业主签字、物业盖章确认报物管科按程序履行。(二)加固工程质保金退还流程是什么当满足返还的条件以后,由合同乙方向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提出返还申请书,并附下列资料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附有合约部现场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关于质保金约定的合同当页、付款申请、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财务决算单(第二联原件)以及发票复印件。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在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上签署返还
    2023-06-17
    214人看过
  • 营改增后工程质保金的规定
    质保金:营改增之前我们通常按照工程结算款一次性给甲方把工程款票据一次性开过去了,然后在甲方的账面显示是欠我们这个欠款质保金5%、10%左右,营改增之后,我们要和甲方约定,付多少款我们就开多少票,而不能先开票再付款,这样也减轻我们的资金压力。营改增后的劳务发票营改增后,代开劳务费发票属于国税业务,涉及到的税种是三个附加税:分别是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是根据增值税税额。个人所得税,根据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计征,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
    2023-08-10
    139人看过
  • 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一、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包括哪些内容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如何确保工程质量1、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首要任务和重要部分。项目经理必须重视制度的建立,在施工现场必须抓好督促及落实工作,并要在原有的规章制度基础上,根据该工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各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工地管理人员的职责,且成文张贴于工地办公室,以便对照执行。同时明确各种机
    2023-04-27
    88人看过
  • 国家对食品保质期的规定
    国家食品主管部门对一些食品的保质期作出了以下规定:1、酒类:瓶装普通熟啤酒保质期为2个月,特制啤酒4个月;瓶装葡萄果露酒为半年。2、饮料类:果汁汽水、果味汽水、可乐汽水,玻璃瓶装保质期为3个月,罐装6个月;果汁玻璃瓶装6个月。3、罐头类:鱼肉禽类罐装、玻璃瓶装保质期2年;果蔬菜类罐装、玻璃瓶装为15个月;油炸干果、番茄酱、铁罐装、玻璃瓶装保质期为1年;马口铁罐装奶粉为1年,玻璃瓶装9个月,500克塑料袋装4个月。4、食糖类:饼干马口铁桶装3个月,塑料袋装为2个月,散装为1个月;巧克力、夹心巧克力保质期为3个月,纯巧克力6个月,散装的1个月;调味品类酱油和食用醋为6个月。
    2023-05-01
    335人看过
  • 约定的工程质量与国家的不一样应该怎么办
    1、依法通过司法手段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安全标准。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低于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的,该约定无效,建设工程发生质量缺陷的,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承担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等责任。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一、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是什么1、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2、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
    2023-02-24
    411人看过
  • 国家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多久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各类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办理交工手续之日起计算,其保修期具体规定如下:(一)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二)建筑物的照明电气,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三)建筑物的供热、供冷系统为一个采暖、供冷期;(四)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区道路为1年;(五)工业建筑的设备、电气、仪表、工艺管线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内容和期限,由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
    2023-02-24
    308人看过
  • 国家对材料质保金有规定吗?
    一、国家对材料质保金有规定吗有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二、什么是工程质保金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工程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都是承包人为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而进行的一种担保。但质量保证金,是承包人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履行前,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一般是担保竣工验收前出现的质量问
    2023-04-24
    389人看过
  •  什么是约定的工程质量与国家质量的区别?
    根据约定的工程质量与国家质量标准不一致的情况,可以分为两种处理方式。如果约定的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质量标准,那么施工和验收可以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但如果约定的质量标准低于国家质量标准,就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并重新约定标准。根据约定的工程质量与国家质量标准不一致的情况,可以分为两种处理方式。如果约定的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质量标准,那么施工和验收可以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但如果约定的质量标准低于国家质量标准,就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并重新约定标准。 如果约定的工程质量高于国家标准,施工和验收应该按照哪个标准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如果约定的工程质量高于国家标准,施工和验收应该按照约定进行。这是因为在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工程质量的标准,如果约定的工程质量高于国家标准,那么施工和验收就应该按照约定进行,这是维护当事人权益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同时,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工
    2023-08-28
    486人看过
  • 工伤假国家是怎规定的
    劳动者的工伤假期一般情况下,按照如下方式处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工伤期间的工资是如何计算的员工工伤休假期间工资的计算方法:如果员工是休病假的,则病假工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计算;具体标准由公司依法确定;如果员工是停工留薪的,则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仍然按照原工资水平来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
    2023-03-23
    264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1、施工准备控制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2、施工过程控制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管理者的监控行为。3、竣工验收控制它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
    2023-03-02
    352人看过
  • 国家规定买二手房的佣金是怎么样的
    在房屋买卖过程当中,中介费的收取因服务项目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一般需要和中介协商。(一)权籍调查1﹑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2﹑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的身份及权利等。(二)房屋使用状况调查1﹑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坐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结清情况;2﹑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三)行情调查1﹑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2﹑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四)确定成交意向并订立交易合同1﹑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2﹑约定洽谈时间,沟通双方的成交意向,出示﹑认定当事人身份;3﹑为双方选定合同文本,指导双
    2023-06-12
    337人看过
  • 房屋工程质量保修细则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一、房屋工程质量保修细则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如何规定的?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分为以下几种:(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期为两年;(5)装修工程,保修期为两年。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一条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
    2023-04-13
    188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 更多>

    #银行贷款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3% 的质保金是怎样规定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2
      国务院总理在2017年6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新的降费措施,要求兑现全年为企业减负万亿元的承诺。会议确定,从2017年7月1日起,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
    • 国家关于工程质保金规定多少?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3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国家规定建筑工程质保期是怎样的,有哪些相关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02
      建筑工程质保期如下: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 建筑工程质量违反国家规定的,是否违反国家对工程质量的规定制度?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1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
    • 国家对工程质保金定额标准是多少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09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