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流转费是否属于遗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04:40:13 384 人看过

一、承包土地流转费是否属于遗产?

承包土地流转费鼠疫遗产,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都属于遗产,遗产的认定标准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合法的生产资料;

6、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其他合法财产。

二、承包土地流转费继承纠纷可以起诉吗?

承包土地流转费继承纠纷可以起诉,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承包土地流转费继承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四、承包土地流转费的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虽然承包土地流转费属于遗产,但是遗产的继承方式有好几种,不一定任何情况下法定继承人都有继承权,主要看被继承人是否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像是配偶、子女及父母都属于法定继承人,都有权利平等的继承遗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流转相关文章
  • 房产承租是否属于遗产?
    承租房不属于遗产。只能是私有财产才可以继承。公房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公房承租人只有租住权,没有处分权。公房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但是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承租房产的子女有继承权吗承租房子女没有继承权。承租人去世后,承租权不属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与出租人协商继续承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3-07-11
    413人看过
  • 承包土地流转主体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包括承包方和受让方。承包方是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受让方既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如:具有农业生产经营资格的农业开发公司、专业合作社及其他经济组织的农户等。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优先权。但发包方不能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体,既不能成为流转方也不能作为受让方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其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包括承包方和受让方。承包方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取得的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方式。受让方既可以是土地所有人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也可以是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还可以是单位和个人。但发包
    2023-04-24
    467人看过
  • 土地承包与土地流转:转包与转让的差异
    1、转包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村里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给第三方。2、土地承包权或转让,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让与第三方承包,第三方建立了与村里经济组织的承包合同,原承包人退出,实质就是卖了承包经营权。3、转包存在两个承包合同关系,转让只存在一个承包合同关系。4、转包在不改变土地用途情况下不需要发包方同意,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一般要求备案,不备案也不会因此无效;转让必须通过发包方同意,才有可以实现。因转让承包经营权实质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义务转移必须取得发包方同意。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一)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二)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
    2023-07-20
    453人看过
  • 承揽合同是否属于转包
    承揽合同不属于转包。承揽合同是定作人给付报酬,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转包是承包人在承包后将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一、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有什么区别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1、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2、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3、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标的物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与其市场上其他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求。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为满足发包人建设一项与其他建筑物不一样的建筑物订立的标的物是特定的建筑物。二、家装转家装转包合法吗家装转家装转包不合法。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将工程建设
    2023-03-14
    125人看过
  • 农村承包流转土地是否可以建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的,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所以是不能建房的,如果违反规定用于非农业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三条承包方、土地经营权人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六十四条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农村土地承包是给个人还是给家庭如果是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的,那么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则属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享有,即采取其它承包方式获得承包经营权的,其应属于个人
    2023-06-18
    206人看过
  • 承包土地属于物权嘛
    一、承包土地属于物权嘛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法》没有对土地承包权的性质作出说明,但是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而且是有益物权。《民法典》最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为物权规范,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物权性质的救济手段,将最大限度地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对物权类型的划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是农户或经济组织在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上依照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农业经营活动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通过土地承包合同取得,即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应当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并不说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债权,签订承包合同只是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为了保护承包经营权人的利益,使土地关系得以稳定化和长期化,就要用物权化来稳定土地承包经营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就是一个不断增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排他性效
    2023-04-30
    56人看过
  • 所有权属于土地承包还是房屋承包?
    中国土地实行公有制,分为“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两种形式。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同时对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有三条重要的限制:1、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2、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不得违反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义务。3、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需要明确的是,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不同的概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永远都是属于国家的,国家根据土地开发的需要可以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合法的转移和划拨,个人或者公司企业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获取土地使
    2023-06-27
    331人看过
  • 土地承包流转合同转让是否会影响农村土地经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如果是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转让,是不可以的,因为受让方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以转让的形式进行二次流转。如果是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转让,是可以的,但需要经过发包方同意。可以私下签订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吗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土地承包流转合同,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六条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第三百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
    2023-07-06
    268人看过
  • 在农村老人承包地属于遗产吗
    一、在农村老人承包地属于遗产吗?承包地不属于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处分的。《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二、遗产的范围有哪些?(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死亡子女可以继承吗?《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
    2023-06-18
    75人看过
  • 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属于行政诉讼案件
    一、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属于行政诉讼案件土地承包合同是不是行政诉讼案件,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行政机关侵犯承包经营权产生的,属于行政诉讼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
    2023-05-14
    211人看过
  • 土地流转属于什么收入
    财产性收入。农民土地流转需要自愿,而且土地的权属没有争议,而且交易双方是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想要流转土地的农民必须是土地的产权权利人,也就是对土地能做主的人,还有就是产权权利人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流转土地的交易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和环境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的规定,违反这些的都不能进行土地流转。一、集体土地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要有明确流转范围。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限定在存量的流转。2.合理分配土地流转收益。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的土地收益,应按照初次分配基于产权、再次分配税收参与的原则,确立分配比例和额度。3.不得改变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农村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4.合理确定农村土地流转期限。二、我国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土
    2023-04-05
    166人看过
  • 农村的土地属于遗产么
    农村的土地不属于遗产,农村土地为村集体所有,不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村民与村集体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以继承承包。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有关“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的政策规定,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协商,推举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家庭成员内部对推举代表人意见不一致、存在纠纷的,待协商一致后再进行确权登记。承包方只有权用权,没有处置权;承包人死亡的,其法定继人在承包期限内,可以代为使用和耕种,直到承包到期,村里有权收回。一、农村的土地使用者死亡后该土地如何处理?1、农村承包权的标的即农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农村
    2023-04-01
    488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还能否再次承包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根据流转双方需要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转包。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接包方按转包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二)出租。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三)互换。互换是指在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四)转让。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
    2023-04-17
    121人看过
  • 居住权是否属于遗产继承?
    居住权不属于遗产继承,居住权不能继承。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一、过户时发现房子设立了居住权如何解决过户时发现房子设立了居住权可以向法院起诉。居住权应当进行解除的情况,具体如下:1、当事人在约定居住权时,在居住权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居住权期限的,在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就可以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从而解除居住权;2、当事人未明确约定居住权期限的,等居住权人死亡后,再去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然后依法解除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二、离婚后可以申请居住权吗被骗离婚后要根据下列规定才可申请居住权,设立居住权不受其他情况影响。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
    2023-02-28
    19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流转
    相关咨询
    • 哪些属于遗产是否包括土地遗产?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30
      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l)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 划拨土地转包属于土地流转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4
      1、转包土地属于流转。 2、土地流转包括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
    • 承包的土地是否属于土地上的承包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 土地征用属于土地流转吗土地流转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2
      土地征用不是土地流转,不属于土地流转的一种形式。“土地征用”和“土地经营权流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一、土地征用是国家行为: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二、土地经营权流转是个人行为:【1】《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经营权可依法流转: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2】《农村土
    • 集体土地流转是否涉及土地承包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13
      可以依法流转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流转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应当签订书面的流转合同,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