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水泥厂两限房,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6:34:18 83 人看过

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两限房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限价房可以上市销售,而且价格是由卖房人自己制定,不再受政府的约束。但是,一般买了限价房的人是不会卖的,因为买房的人资格是严格把关的,炒房产的人肯定买不到限价房。其具体的限制政策是: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对于市民普遍关心的收入财产状况,办法规定3人及以下家庭,家庭年收入在8.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m2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同时两限房满5年可以出售,但须按照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交纳比例为35%。

两限就是限制价格,限价不是死价,它的价格有个上线,也就是不论卖多少,都不能超过这个价格。

另一个就是限制居住面积。这个面积肯定比同地段的普通商品房的面积小。但是一般买了限价房的人是不会卖的,因为买房的人资格是严格把关的,炒房产的人肯定买不到限价房。

两限房的建设虽然在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方面有所限制,但各项建设标准没有改变,首块两限房用地的标书中明确规定,要求各项建设指标应达到北京市相关住宅建设标准,并按照北京市建委、市规划委、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家庭装饰装修管理若干规定》执行。

此类房产的出现是为了应对社会发展,以及城市的房产的迫切需要产生的,有利益低收入者进行住房问题的解决,有着较强的法律现实意义,因此自己只要自己的符合

有关的条件,就可以进行合理的处置,但是问题的处理需要时间上的浪费,自己的需要耐心的等待。

两限房又称两限商品住房,是限制房价,限制户型的普通商品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19: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中标相关文章
  • 污水处理厂污泥检测标准
    1.在厂内经稳定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宜进行脱水处理,其含水率宜小于80%。2.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用于农业时,应符合GB4284标准的规定。用于其它方面时,应符合相应的有关现行规定。3.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不得任意弃置。禁止向一切地面水体及其沿岸、山谷、洼地、溶洞以及划定的污泥堆场以外的任何区域排放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排海时应按GB3097及海洋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产品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检验方法》的公告现批准《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检验方法》为城镇建设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CJ/T221-2005,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建设部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GJ3025-93)第四条在厂内经稳定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宜进行脱水处理,其含水率宜小于80%
    2023-08-12
    100人看过
  • 农村水泥厂拆迁补偿金额
    像这样的问题,可以说是大多数被拆迁户共同的疑问,不仅仅是农村地区的被拆迁户,许多城市地区的被拆迁户也有类似的问题。那么,拆迁补偿到底是按当地标准还是国家标准呢?实际上,这个问题虽然被提到的频率很高,但却是一个伪问题。首先,无论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地方政府的地方性法规,都不可能直接规定房屋拆迁的具体标准。从国家层面看,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并不均衡,房地产价格千差万别,怎么可能规定一个统一的、十分细化的标准?大家设想一下,北京市中心的房屋拆迁补偿能和湘潭市中心的房屋拆迁补偿一模一样吗?从地方层面看,即便是同一个地区,房地产价格也有所区别,不同的地段、不同的结构、不同的装修,还有其他种种不同因素,房屋拆迁补偿能一样吗?所以,很多被拆迁户找律师咨询,一上来就问房屋拆迁多少钱一平,但无论是国家法律法规还是地方性法规,都不可能规定多少钱一平,不是你想知道什么,法律就会规定什么,就像你去买一棵大
    2023-07-05
    397人看过
  • 农村建房子用什么水泥好
    农村拆房建房需要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024-05-07
    134人看过
  • 水泥路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水泥路赔偿标准是什么?①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②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③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④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⑤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二、征地补偿标准中的费用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是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
    2024-02-04
    219人看过
  • 室外水泥地拆迁赔偿规定
    (一)是有产权证的空地院落或者能证明产权归属的空地院落,这类空地院落是有补偿的;(二)是没有产权证明或者非法占地的情况,这类空地院落是没有补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确权登记的空地和院落单独予以补偿的答复》中,明确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一般来说,被征收人就其依法享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的受偿标准应当按照正常市场交易价格来确定,并不因被征收人只依法享有使用权而无土地所有权而降低,评估机构在进行房地产价值评估时应当将空地、院落的评估结果依法登记在内。西安拆迁补偿标准第十四条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用地单位应当向被征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属于个人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支付给所有权人。第
    2023-07-05
    182人看过
  • 水泥房拆迁怎么赔偿
    一、房屋拆迁水泥地面是否补偿房屋进行拆迁的,水泥地面是计算房屋价值补偿项目中的,而房屋价值,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3-04-06
    141人看过
  • 两包水泥能构成盗窃罪吗
    一、两包水泥能构成盗窃罪吗一般来说,两袋水泥一般不构成盗窃罪。盗窃水泥的价值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涉嫌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
    2024-01-16
    323人看过
  •  水泥厂的污染问题由哪个部门负责监管?
    该段内容讲述了水泥厂污染的种类及产生原因。环保局监察大队负责监管水泥厂污染,其中包括粉尘污染、二氧化硫、氧化物、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以及噪音等。粉尘污染和噪音分别由于收尘效果不佳和设备运转声音产生。水泥厂污染是由环保局监察大队负责监管的。水泥厂污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粉尘污染:由于各个环节的收尘效果不佳,会导致粉尘污染。2.二氧化硫:主要是烧成时产生的。3.氧化物:主要是烧成时产生的。4.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主要是烧煤产生的。5.噪音:设备运转声音。 水泥厂噪音污染如何解决?相关部门有哪些建议?水泥厂作为城市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为解决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水泥厂噪音污染行为进行规范和制约。同时,加大执
    2023-08-28
    189人看过
  • 某水泥厂包装工违章左腿被截肢
    (1)事故概况1986年9月10日下午,某水泥厂包装工进行倒料工作,开机后,库不下料,于是手持钢管,站立在螺旋输送机上敲打库底。库下料后,准备下来,不料因脚穿泡沫拖鞋,行动不便,重心失稳,乱了方寸的左脚恰好踩进螺旋输送机上部10cm宽的缝隙内,正在运行的机器将其脚和腿绞了进去。立即停车并反转盘车,才将其腿脚退出,导致左腿高位截肢。(2)原因1.包装工未按规定穿着防护用品,而是穿着泡沫拖鞋,在凹凸不平的机器上行走,失足踩进机器缝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2.螺旋输送机10cm宽的缝隙上部没有盖板或防护罩等安全设施,是导致该事故的重要原因。3.水泥厂安全生产管理不力,制度不落实,明显的隐患没能得以消除。(3)措施1.上班时间,劳动者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绝不允许穿着拖鞋上岗操作。2.设备、设施本身的缺陷,事故隐患必须予以消除,螺旋输送机10cm宽的缝隙如果不是工艺所必须的,则应当予以封闭;如
    2023-04-24
    402人看过
  •  如何确保水泥制品厂的环保工作?
    水泥制品厂在建设前需前往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咨询,根据建设项目的分类目录及具体申报情况,环保部门会确定审批形式,如环评报告书、报告表或简易审批程序。还需准备相关审批材料并取得环保部门的建设项目审批批复。开工建设并开始试运行后,需到环保部门检测水、气、噪声等污染因子。一旦取得环保部门的环评验收批复,即可完成全部环保手续并纳入部门日常监管。水泥制品厂在开始建设前,需要前往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咨询。环保部门会根据建设项目的分类目录以及具体申报情况来确定审批的形式,包括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和简易审批程序等。接着,需要准备相关的审批材料并取得环保部门的建设项目审批批复。在开工建设并开始试运行后,需要到环保部门检测水、气、噪声等污染因子。一旦取得环保部门的环评验收批复,就可以完成全部的环保手续并纳入部门的日常监管。 水 泥 制 品 厂 如 何 办 理 环 保 手 续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和《水泥制品工业大
    2023-09-12
    188人看过
  • 两限房有哪些意思
    法律综合知识
    两限房即“限套型、限房价”的商品房。为降低房价,解决城市居民自住需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两限房用地的套型面积全部为90平米以下。《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2024-04-20
    274人看过
  • 拆水泥房子国家有补偿吗
    1、房屋进行拆迁的,水泥地面是计算房屋价值补偿项目中的,而房屋价值,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
    2024-05-04
    144人看过
  • 睢某某诉安阳县黄口水泥厂、被告崔某某水泥产品质量纠纷一案
    原告睢某某(睢某珍),女,1968年元月13日出生委托代理人朱某某,濮阳市华龙区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安阳县黄口水泥厂。法定代表人李某某,该水泥厂厂长。委托代理人李某生,男,1962年生委托代理人张某某,河南法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崔某某,男,1964年8月7日生原告睢某某诉被告安阳县黄口水泥厂、被告崔某某水泥产品质量纠纷一案,于2009年9月23日起诉来院,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睢某某、委托代理人朱某某,被告崔某某,被告安阳县黄口水泥厂委托代理人李某生、张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睢某某诉称,2009年原告家中建房,2009年7月4日、2009年7月5日从被告崔某某建材门市部购买的被告安阳县黄口水泥厂生产俊鹰牌水泥12吨,价值3000元。原告使用后发现该水泥存有质量问题,所建房屋墙面、地面、房顶起沙,不凝固,2009年8月10日经崔某某
    2023-06-07
    376人看过
  • 农村修水泥路国家有什么政策
    一、农村修水泥路国家有什么政策对于农村水泥路,国家提出“村村通公路”的说法。但是,农村修筑水泥路是可以获得国家的部分补贴的,大部分的资金还是要看地方的财政。根据国家交通部的口号,在农村修建20万公里的公路,并且每公里公路补贴5万元的硬化补贴。另外,根据《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公路质量管理机制,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要求,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乡级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质量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二、农村流转土地国家有补助政策吗土地出让金是指转让
    2023-03-25
    154人看过
换一批
#招标投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标
    词条

    中标是指招标人向经评选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之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 更多>

    #中标
    相关咨询
    • 水泥厂两限房出售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7
      1、限价房价格: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按周边区域同等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测定 2、注意限价房本质上而言仍然是商品房:限价房这种以“房价限地价”的操作方式决定了限价房与经济适用房在土地获取性质上有本质的区别。所以,它本身也拥有了一些商品房的属性特点。 3、限价房是国家住房保障性质的商品房:政府在限价房的土地出让、税费减免、限定房价、购房申购以及房屋销售等各个环节均有介入,并给于一定的优惠。
    • 石景山水泥厂两限房的相关政策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24
      两限房的申请条件为必须有本地的户口,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中申请人为农业户口,应是征地拆迁所涉及的家庭。
    • 水泥厂两限房买卖可以吗,注意事项是哪些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30
      1、限价房价格: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按周边区域同等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测定 2、注意限价房本质上而言仍然是商品房:限价房这种以“房价限地价”的操作方式决定了限价房与经济适用房在土地获取性质上有本质的区别。所以,它本身也拥有了一些商品房的属性特点。 3、限价房是国家住房保障性质的商品房:政府在限价房的土地出让、税费减免、限定房价、购房申购以及房屋销售等各个环节均有介入,并给于一定的优惠。
    • 辛集水泥厂对公摊地有什么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25
      水泥厂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要根据工厂的规模大小,综合评估工厂的价值及损失情况进行补偿。 评估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第一,厂房土地的补偿,厂房使用的国有土地且拥有使用权的,根据土地实际性质评估其价值,获得土地的补偿; 第二,工厂厂房的补偿,根据厂房的面积、结构类型评估其价值确定补偿金额; 第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工厂的年产值和纳税情况确定工厂停产损失的补偿; 第四,工厂员工的安置补偿,因
    • 水泥厂建设项目的赔偿措施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4-12-22
      在水泥厂拆迁补偿方面,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补偿方案会根据工厂的规模大小、土地的实际性质以及评估工厂的价值和损失情况而定。评估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厂房土地的补偿。对于使用国有土地且拥有使用权的厂房,将根据土地的实际性质评估其价值,并给予相应的土地补偿。 2. 工厂厂房的补偿。根据厂房的面积和结构类型评估其价值,以确定补偿金额。 3.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工厂的年产值和纳税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