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是什么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7 19:28:17 67 人看过

一、交通肇事罪是什么犯

1、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指因违反交通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罪犯需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2、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3、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是否构成累犯

交通肇事罪不会构成累犯。因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而累犯要求前后两个罪都是故意犯罪。所以交通肇事罪不能构成累犯。

一、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二、般累犯的成立条件如下: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2、行为主体实施前罪与后罪时,都必须已满18周岁。

3、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4、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

三、特殊累犯的成立条件如下:

1、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2、必须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再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三、怎么认定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共同犯罪必须具备的三个要件:

一是要有二人以上,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者单位;

二是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从犯罪的客观要件上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

三是要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看,构成共同犯罪必须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就是各共同犯罪人认识共同犯罪行为和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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