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共同房产的分割方式有什么?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只要已经确认了房产是个人财产,征收房屋时,针对这套房屋支付的征收款肯定不是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双方来讲,一般结婚前其中一方买的房产都是个人财产,除非婚后加上了另一半的名字,结婚后买的房产也不见得一定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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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后房产的分割方式有什么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房产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
1.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可以竞价取得,然后取得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如果只有一方想要房屋,则房屋可以归其所有,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以将房屋拍卖,然后分割拍卖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方式,若是股权、存款可以平均分割,若是平均分割会导致财产价值毁损的,可以由一方享有财产并对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后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n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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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股权共同财产有几种方式?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4如果股权被看好,夫妻争买反之则双方都不要而要求补偿款。存在如何确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如何操作即对于增加投资的股权、股息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以及双方争要股权如何确定补偿款的作价。一般而言,共同财产包括在约定财产制下将个入的婚前财产约定为共有;男女婚前共同投资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股权。而婚前取得股权婚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股息、红利的依主从物理论仍为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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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共同共有房产的依据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041、在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应着重考虑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实际出资者的贡献,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房产证等因素。因我国不动产实行的是以登记为效力,故一般在认定时以不动产登记为第一考虑因素,其次考虑实际出资者的情况; 2、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因司法实践中情况复杂多变,出资的情况一般难以证明,也给分割的公平性造成了一定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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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江苏在线咨询 2021-01-13共有财产的分割方法: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及财产的性质,以下述三种方式分割: ①以实质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财产。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在不影响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可对共有财产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可以进行实物分割的共有物一般是可分物,例如金钱、粮食、布匹等。 ②以变价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财产。对于共有财产如果不能分割或分割有损其价值,而且各共有人都不愿接受共有物时,可以将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