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维持是否可以告原行政行为,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4 18:31:10 87 人看过

一、复议维持是否可以告原行政行为

经行政复议后维持原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所以起诉时应该同时告原行政行为和复议结果。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九条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

依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经复议后对复议结果不服的,要同时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

所以提起行政诉讼时,应该同时起诉原行政行为和复议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n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n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n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n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n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8: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机关受理决定的,还可以怎样做
    当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时,受害方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有权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就是即使不进行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维持原决定同样也是可以的。通过行政诉讼维权的话,首先原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明白以下几点:1、行政诉讼是有受案范围的,不是所有的行政争议都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2、人民法院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原则,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为例外。3、行政诉讼的提起是有法定期限的。《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2023-12-05
    141人看过
  • 行政复议维持原判后起诉被告是谁
    一、行政复议维持原判后起诉被告是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文件之一《行政诉讼法》明确指示:在特定情况下,针对已经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审核的个案,如果复议机构最终选择维持原有行政行为,那么最初做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与进行复议的复议机构都将成为共同被告。相反地,如果复议机关注重大幅度改变了原有行政行为的内容,那么做出复议决定的复议机构将会单独担任被告这一角色。《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二、行政复议维持告漏了怎么办在行政诉讼中,如有被告缺失的情况发生,则应由人民法院负责向原告方通知,并建议原告更改所列为被告,若原告认为不应进行更改,法院将依法裁定驳回起诉。又如,当发现有必要追加被告,而原告却对此持
    2024-07-29
    200人看过
  • 行政人员渎职能否申请行政复议,相关法律规定
    一、行政人员渎职能否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渎职行为,做出了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行为时,当事人对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024-01-21
    406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不受理的决定,是否可以告行政复议机关不作为?
    行政复议机关如果逾期不作出决定,作为行政相对人可以以其行政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如果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不受理的决定是否可以告其行政不作为呢?这样就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首先要对行政复议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作出判断,应该分情况来说:1、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这种情况不可以告行政复议机关不作为;2、属行政复议前置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可以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当事人对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可要求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其受理。对行政复议不服只可行政诉讼。一级复议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如果对于行政
    2023-05-01
    492人看过
  • 行政复议能否改变工伤认定,相关法律规定
    一、行政复议能否改变工伤认定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经复议后,撤销原工伤认定结果的,就能改变工伤认定。二、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
    2024-01-02
    369人看过
  • 行政复议维持原判由谁管辖?
    行政复议维持原判的,原行政机关及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均可受理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诉讼的对象应该是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管辖权属于由该机关所在地法院,一般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2024-05-01
    459人看过
  • 行政复议维持告漏了怎么办
    一、行政复议维持告漏了怎么办在行政诉讼中,如有被告缺失的情况发生,则应由人民法院负责向原告方通知,并建议原告更改所列为被告,若原告认为不应进行更改,法院将依法裁定驳回起诉。又如,当发现有必要追加被告,而原告却对此持有异议时,人民法院应对其发出通知,请求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与到诉讼过程之中。然而,对于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共同被告,此处的裁定程序并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二、行政复议受理的程序是如何的行政复议受理程序如下:一、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行政复议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其内容是否符合行政复议法的要求;是否有其他救济手段排除了行政
    2024-07-14
    480人看过
  • 行政拘留可否改为逮捕,相关法律规定
    一、行政拘留可否改为逮捕如果违法人员涉及到犯罪的,可以撤销行政拘留决定,将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发现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的,可以申请逮捕。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
    2024-01-21
    489人看过
  • 是否可以公开行政复议的相关信息?
    行政复议不开庭的,因为只有法院才需要开庭的,但是行政复议需要审查。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可以收钱吗《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就税务行政复议来说,《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发生的行政复议、诉讼费用在行政经费中开支。复议机关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
    2023-07-07
    419人看过
  • 维持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维持是保持原具体行政行为,使其继续存在下去。应具备五个条件:1、事实清楚。即所认定的事实客观存在、没有疑义;2、证据确凿。即所提供的证据使反驳不能成立;3、适用依据正确。即不得适用与案件无关和超过有效期限、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4、程序合法。法律、法规对各类行政行为都规定了实行的方式、步骤和时限,必须按部就班;5、内容适当。即虽然适用依据正确,行政机关仍然要在一定的幅度内适当做出决定。以上五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难以保证行政复议决定的公正性。一、决定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每个行政机关都应各尽其责,如按时发放抚恤金、救济金等,行政机关久拖不办,同样会损害公民、法人的利益,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而被公民、法人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就必须责令该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职责。二、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撤销是取消已经发生的行政行为,表明被撤销的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即无效力。撤销分为
    2023-04-07
    445人看过
  • 行政复议维持决定是怎样的
    (一)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案件进行审查后,维持决定是指: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3、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4、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一、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准备哪些材料(一)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书中应载明申请人基本信息
    2023-02-25
    339人看过
  • 经复议维持的行政行为如何撤销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行政行为决定后,原行政行为为会撤销,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后,认为行政行为错误的,就会撤销该行政行为。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
    2023-03-19
    70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第十五条第二款“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简单地说,就是当事人对自己的行政结果不满意需要复议的,就要向对其做出处罚的机构的上一级提出复议,若仍然不满意,就接着再往上一级机构提出复议。而具体的情况需要当事人自行去了解。行政复议申请的相关法律依据《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办法》第十二条申请人以书面方式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正本副本各一份。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三)行政复议请求;(四)主要事实和理由(包括知道行政行
    2023-08-18
    163人看过
  • 行政复议成功多久释放,相关法律规定
    一、行政复议成功多久释放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作出撤销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应该在作出撤销决定后,通知拘留所立即释放当事人。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
    2024-01-08
    19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是否可以维持原判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7
      如果对县公安机关(派出所)的决定不服,可到市公安局行政复议或者县人民政府复议,对市公安局或县人民政府复议决定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
    • 复议机关维持原始行政行为人是哪个被告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1
      比如区公安局对你作出行政拘留3天的决定的,你不服,复议的,然后市公安局审查复议后,对你作出了行政拘留5天的决定的,那么你对服役结果不服的,就以市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相信了解以上内容后,你就知道行政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维持的谁是被告了
    • 有哪些行政复议维持原行政行为?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7
      原行政行为作出时或者原行政行为规定的生效时间,那么行政复议维持原行政行为。具体可以参看《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即,原则上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是不停止执行
    • 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判我还可以起诉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5
      经复议的案件,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判的行政行为,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
    • 2022年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时应该如何确定行政诉讼被告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3
      1、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但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该决定的复议机关和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的行政诉讼被告,《行政复议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