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区分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19:32:48 230 人看过

1、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处理机关的不同决定了它们行为性质上的区别: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它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对相对人来说,这是一种行政救济的手段;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活动,是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对行政相对人来说这是一种诉讼救济的手段。前者受行政程序法即行政复议法调整,后者则受诉讼法即行政诉讼法支配。

3、受案范围不同。行政复议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必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但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未必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方面: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除行政行为对人身权、财产权的侵犯外,还包括对受教育权和其他权利的侵犯。

4、审查标准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但其审查标准是不同的。行政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进行审查;行政诉讼原则上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对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予审查。此外,行政复议法对复议的申请范围作了扩大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更全面的保护。

一、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管辖

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若干解释》第6条第1款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和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第2款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这些规定都表明行政案件只能由普通人民法院管辖。

(一)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

(二)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法》第13条至第16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第14条对此作了具体规定:

(1)确认发明专利案件和海关处理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这里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根据《若干解释》第8条的规定,有下列几种情形:①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②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③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④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中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三)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指同级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一般地域管辖

在行政诉讼中按照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划分案件管辖称作一般地域管辖,有时也称普遍地域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法律针对特别案件所列举规定的特别管辖。《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两种具体情形:

(1)《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选择其中之一进行诉讼时,按我国行政诉讼的管辖规定,可以就行政行为造成人身损失和财物损失都在同一法院诉讼,而不是分别提起诉讼。

(2)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共同地域管辖

共同地域管辖是指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共同地域管辖是由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派生的一种补充管辖方式。

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并非所有的都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按照《行政诉讼法》当中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来看,在具体行政行为当中,只有针对侵犯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那么才能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0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相关文章
  • 在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
    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项重要诉讼程序,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活动和制度。关于征收中的行政诉讼,是指征收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征收当事人和其他征收主体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纠纷案件的活动。征收行政诉讼和征收行政复议作为两项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程序,二者必然是有所区别的。对于征收行政诉讼和征收行政复议的不同亦需加以重视并区别开来,以便于对症下药,合理合法地采取征收救济措施。以下五点便是两者的区别所在。第一,征收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征收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的司法行为,属于行政机关外部所设置的对征收管理相对人实施救济的制度,是对征收管理机关的具体征收管理行为的外部监督和制约;征收行
    2023-02-19
    374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可以同时进行吗
    不可以。《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一、行政复议期间能否提交行政诉讼不能。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行政复议后能否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后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
    2023-03-28
    196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比较(行政诉讼之十六)
    1989年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是:(一)对拘留、罚款、吊用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1999年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是:(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
    2023-06-06
    309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与《行政复议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于1999年4月29日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施行。该法是我国规范行政复议活动的一部重要法律,它在总结原《行政复议条例》实施以来行政复议工作经验和教训基础上,对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受理、行政复议决定以及行政复议的法律责任等行政复议制度的基本问题作了较大改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扩大了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制度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和救济范围不再仅体现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方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全部合法权益都将受到行政复议制度的严格保护,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将受到行政复议的全面审查和监督。一是行政机关所有的具体行政行为都纳入了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二是将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所发的红头文件也纳入了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2.更加方便当事人申请行
    2023-04-24
    356人看过
  •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区别具体有哪些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对于受理范围均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从列举事项来看,《行政
    2023-03-19
    336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复议前置问题有哪些
    所谓的复议前置,是指行政争议发生以后,相关人必须先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允许在未经复议的情形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目前,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对此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2023-06-13
    181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的重复起诉怎么区分?
    行政诉讼重复起诉的认定标准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行政诉讼应以同一当事人、同一诉讼请求和同一事实理由作为重复起诉的认定标准。另一种观点是,行政诉讼应当以同一当事人和同一诉讼标的作为重复起诉的认定标准。三是行政诉讼应以同一诉讼标的作为重复起诉的认定标准。同意第三种观点的主要原因如下:由于与被诉行政行为有法律利害关系的对象往往不是唯一的,有权对同一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也不是唯一的;而且由于行政诉讼中对合格被告的认定比较复杂,原告对合格被告的认识也时有偏差;但无论当事人有什么不同,由于行政诉讼的审查对象是被诉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一旦受理案件,都会在全面审查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基础上,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做出判决,不会因为不同当事人参与诉讼而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做出不同的判决。与民事诉讼不同,行政诉讼适用有限的无理原则。行政诉讼强烈的职权主义决定了人民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审查不限于
    2023-08-05
    147人看过
  • 行政复议答复书与行政复议决定书有什么区别
    在实践中,在进行了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要给复议人送达复议决定书,那么行政复议答复书与行政复议决定书有什么区别?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行政复议答复书与行政复议决定书有什么区别行政复议答复书是由被申请人制作的文书,行政复议决定书是由行政复议机关制作的、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
    2023-04-24
    120人看过
  • 浅谈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良性互动
    内容提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行政法上两个基本的救济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在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导致许多当事人舍弃复议、诉讼的法律途径,而采用信访的形式进行权益的救济。庞大的信访人群,成为当今一个影响稳定的社会问题。本文尝试对这两种救济制度在实际执法中存在的弊端进行分析后提出几点完善的粗疏建议。一、现状《行政诉讼法》第37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是我国现阶段有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
    2023-06-06
    436人看过
  • 应该要如何区分复议和行政诉讼
    一、应该要如何区分复议和行政诉讼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二、行政诉讼时效的具体规定是什么行政诉讼时效的具体规定
    2023-09-18
    204人看过
  • 行政复议后行政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行政复议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则行政诉讼的时效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计算;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则从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该诉讼时效一般是十五日。一、行政复议期限是6个月吗?行政复议期限不是6个月。1、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2、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3、相关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特殊情况下,经相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4、复议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行政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答复违法吗行政
    2023-03-26
    237人看过
  • 对行政复议不服怎么提起行政诉讼
    一、对行政复议不服怎么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怎么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应
    2024-01-09
    397人看过
  • 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许可进程查询。咨询和查询的相关信息见网址:://.../,可电话查询(0769-21669918)或窗口查询。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相关信息见网址:://.../,可电话投诉(0769-22019323)或窗口投诉。3.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有什么不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区别:行政复议主要是找上级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行政诉讼是找法院提出诉讼。(一)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二)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它对于监
    2023-08-18
    198人看过
  • 行政复议必须先行政复议后再诉讼吗?
    应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再起诉的案件包括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一、行政复议是否能提交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行政诉讼并非必经行政复议。只要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不申请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法律对某些情况有特殊规定,要求行政复议前置于行政诉讼。例如,《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行政诉讼的前置条件有哪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
    2023-02-24
    10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我国最高审判机关,依法对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行使审判权的专门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 更多>

    • 什么是行政诉讼, 什么是行政复议? 如何区分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决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8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
    • 如何区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和行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4
      行政复议已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加以严格、明确的规定,形成了法定的程序。行政申诉程序目前还没有明确、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来调整。与行政复议相比较,在受理、裁决等程序方面更为灵活。在处理时限上,对行政申诉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主要由处理机关灵活掌握。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是什么,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2
      虽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的权利救济手段,但这并不影响它们之间存在的密切联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解决行政争议,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进行监督,对行政相对人遭到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侵害给予救济的法律制度,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主要体现为:①产生的根据相同。都是基于行政争议的存在,用以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②目的和作用相同。都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
    • 行政诉讼和解怎么区分行政复议后的处理,行政诉讼和解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29
      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协议。调解书应当注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法官、书记员签字,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 经双方签收后,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最终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确定调解书的生效日期。
    • 如何区分行政复议是行政裁决还是行政诉讼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10
      1.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