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中的非居住房屋,一般情况下按照下列规定予以认定:
1、原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拆迁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2、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作职工或者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
4、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房屋。但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在2001年11月1日以后,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未经市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区、县劳动部门核发《非正规就业许可证》,以及区、县民政部门或街道核发《社区服务证》的持证人所使用的居住房屋,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对自己搭建的房屋拆迁是如何认定
自己搭建的房屋是违法建筑或者超期临时建筑,对房屋进行拆迁时,不给予经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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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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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房屋拆迁如何分割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31、原房屋的居住权是以该房屋的存在为基础的,并不能自动延续到申购的房屋; 2、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割问题,需要根据补偿的依据而确定。如果补偿是以居住的人为补偿依据的,则有权分割;如补偿是按照面积为依据的,则该补偿款只是归拆迁补偿协议中写明的相关人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补偿协议里没有的人,那么就无权要求分割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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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2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每两年调整一次。上次是2011年12月31日调整,2012年1月1日施行。2012年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有业内专家推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拆迁非居住房屋怎么补偿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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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时住改非房屋如何补偿,有哪些规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09房屋拆迁时,对于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住改非房屋,一般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进行补偿。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房屋或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效益的,应选用收益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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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房屋情况如何界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7在认定“住改非”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依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证等。上述证件通常能直观地反映出生产经营主体和地点,可以直接认定房屋的实际用途。此处应注意:当登记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时,应当以实际经营地为准。第二、完税凭证。通常而言,生产经营与相伴随,有完税凭证(免税单位应当提供免税证明)可以说明有生产经营活动,从事着生产经营活动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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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居住权纠纷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6不知你的居住权房来源是什么?如果单位分配公房,应对居住权进行分割。对此,最高院有明确的司法解释。 如果是购买房屋,不能办理产证的,购买是有价值的,也应该分割这份财产, 如果是拆迁安置,你拥有居住权。 前两种情况,你可上诉。一审判决有误。 后一个情况,你可主张租金。 有意联系我,看到判决书后帮助你分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