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9:10:49 185 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工伤保险关系与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是对商业保险的一种提升,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私权救济性质的民事损害赔偿存在根本的差别。在商业保险中人身伤害允许双重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相关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负责起草《工伤保险条例》的劳动和部法规司王丽处长解答指出,《工伤保险条例》确实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如果是工伤,劳动者当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又构成民事侵权的,工伤职工可以要求获得民事赔偿,即条例认可双重赔偿。职工受企业领导指派出差联系业务,属从事本单位的工作,外出期间应视为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有无责任或责任大小,只要不属自杀、自残行为,都应按照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赔偿原则进行工伤认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应和上下班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同等对待。受单位指派到汽车制造厂联系业务期间,违章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显然是不对的,自己也身受其苦,但主要是因急于办理业务,不存在自杀、自残的可能性,到外地不熟悉环境也是一个客观因素,因此,对这种情形也应认定为工伤。

二、琼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赔偿标准相关文章
  • 工伤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的相关法律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是指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而工伤待遇是指劳动者在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两者获得侵害赔偿和享受工伤待遇的法律关系、法律性质等相对独立。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可见,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
    2023-06-08
    173人看过
  • 2023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相关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相关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
    2023-06-12
    113人看过
  • 伤残赔偿标准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定有什么
    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标准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应当赔偿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一、交通事故责任同等责任怎么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双方都有过错,交警通常按双方责任五五开处理处理。双方如果是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话,并不一定是对半赔偿。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的: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2、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方损失的40%由对方
    2023-03-27
    176人看过
  • 交通事故停车费谁付?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停车费谁付交通事故停车费由行政机关承担,不应当由当事人承担。二、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
    2023-06-02
    271人看过
  • 工伤赔偿的相关问题与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不再发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致残的,除上述两项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规定享受。交通事故中牙齿工伤怎么赔偿交通事故中牙齿工伤怎么赔偿看鉴定等级。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或十级工伤鉴定标准主要包括如下一些情形,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十级伤残。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中的一项者;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3、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交通事故后认定为工伤社保该怎么理赔交通事故后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是双重赔偿并不是两类赔偿相加,如何赔偿,法律没有统一规定,而要看当地的规定,很多地方是差额赔偿,就是说先
    2023-07-08
    167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从事故发生日起算。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一般自事故发生日起起算一年诉讼时效。2、从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起算。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3、从治疗终结之日起算。实践中法院一般会以伤残评定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之一。一、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的情形有哪些?(一)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二)非机动车或行人进入高速公路造成的自身损害。高速公路是封闭的机动车高速运行道路,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进入,如果非机动车或行人擅自进入高速公路与机动车相撞,所受损害应自己负责。二、交通事故处理如何确定管辖地?(一)地域管辖。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中地域管辖
    2023-05-07
    247人看过
  • 交通事故属于工伤企业如何赔付,相关法律规定
    一、交通事故属于工伤企业如何赔付交通事故属于工伤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依据造成的伤情赔偿。如果购买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只承担工伤期间工资、伤残津贴和就业补助。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
    2023-04-19
    132人看过
  • 职工工伤鉴定交通食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职工工伤鉴定交通食宿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门诊治疗、康复及住院治疗、康复的;其在城市间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用及在转入地所需的市内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深圳职工工伤鉴定一、申请条件1、伤(亡)者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对象;2、伤(亡)者是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职工;3、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二、申请时限1、用人单位申请须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2、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须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三、所需材料提出申请人需提交材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用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伤者近亲属:近亲属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
    2023-07-26
    447人看过
  • 2023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些
    2022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些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之一,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也有相应的计算公式。注意的是在《工伤保险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都有相关司法解释。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一)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概念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在医院接受诊疗期间,需要进行伙食消费,而由相关责任人依据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发生与道路交通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的内容之一,应当予以赔偿。(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
    2023-05-05
    17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
    2023-08-05
    193人看过
  • 单边交通事故与工伤相关赔偿
    单边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此时一般医疗费用是不可以获得双倍赔偿的。但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可以享受。一、兼职员工受伤要怎么办兼职的赔偿应分情况予以区分:如果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话,因为法律规定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所受伤害只能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损害赔偿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进行赔偿,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因此,在校大学生与企业形成雇佣关系,所在公司应当为兼职工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在另一个用人单位兼职,兼职过程中受伤,根据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职工在两
    2023-03-30
    151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的相关法律标准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定罪标准包括:侵犯他人身体健康权,实施非法损害行为,一般主体,故意主观方面。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故意伤害罪定罪标准包括以下几点:首先,该罪行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其次,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第三,该罪行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最后,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
    2023-09-05
    283人看过
  • 有关交通事故轻伤逃逸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当进行民事判处及行政处罚。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为有逃逸情节,往往可以在上述基础上从重处罚。酒后肇事逃逸造成轻伤如何处理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而致人轻伤的,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4、法律依据:《刑
    2023-07-06
    48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属财产继承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交通事故赔偿属财产继承吗交通事故赔偿是交通事故责任人对受害人进行的赔偿,而财产继承是继承人对死亡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交通事故赔偿不属于遗产继承。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
    2023-04-20
    379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赔偿标准是指依法为受伤职工及其亲属制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工伤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 若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对劳动者来说,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工伤保险,只要能够认定为工伤,均能享... 更多>

    #工伤赔偿标准
    相关咨询
    • 工伤的赔偿标准都是什么,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4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 首先要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确定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项: 1、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保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 3、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 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相关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
    • 琼海交通法规扣分细则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28
      汽车牌照问题首当先列,明确规定出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刻不容缓。交通法规扣分细则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 琼海工伤赔偿标准对工伤是怎么规定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09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
    • 2023年琼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是怎样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5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理论上就是说: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