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有什么适用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17:51:21 381 人看过

诉前保全的适用情形:

1、债权、债务关系明确;

2、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案件必须是给付内容的诉讼。

一、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二、诉前保全可以保全隐名股东的公司土地吗

可以。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三、离婚后一方转移财产可以要求财产保全吗?

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的,另一方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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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6日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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