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应对单位不按时缴纳保险
公司未按时缴纳社保,具体如下:
1.劳动者可以此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补缴;
2.同时可以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金;
3.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保费的,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补交社保要拿什么资料
补交社保要拿如下资料:如果是单位补缴的,需要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的印章、职工的身份信息等材料;如果是个人补缴的,需要个人的身份证明、社保卡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三、不给员工买社保会怎么处罚
企业要是不交社保的,就要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企业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n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n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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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如何对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271、单位交养老保险和个人交的不同主要是体现在缴费上:单位缴费基础为:当月上报标准工资或上一年岗位平均工资,档次从60%到300%不等,缴费比例是单位20%,个人8%。个人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当地的社平工资,档次目前只有80%和100%两档,自己全额担负所有费用,缴费比例是20%。2、其次是缴费期限上:单位缴费必须缴费至退休,中途除了失业和学习等情况下,不能任意中断缴费。个人相对来说就要灵活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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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离职后答应代缴保险未按时缴纳怎么处理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30缴费比例,以3000元社保基数为例(因为各地的标准不同,所以这一数值也会有不同): 1.:缴20%,也就是600元;个人缴8%,240元; 2.:公司缴1.5%,也就是45元;个人缴0.5%,15; 3.保险:公司缴1.0%,也就是30元;个人不缴; 4.:公司缴0.8%,也就是24元;个人不缴; 5.:公司缴10%,也就是300元;个人缴2%+3元,即6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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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5如果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劳动合同终止以后,用人单位是应当为劳动者补缴以前未缴纳的社保的。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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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如何征收的,单位应如何缴纳工伤保险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2一、工伤保险是如何征收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认真履行征收职责,在征收工伤保险费时应当实行工伤保险费与基本养老费等其他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然后将所征保险费分别列入工伤、基本养老等项基金中,实行分别核算,单独管理。不得分别征收,既不能由几个机构分别征收,也不能由一个机构分项征收,以切实减轻缴费单位的负担,并降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成本。提高其社会保险费征收的效能。 二、单位应如何缴纳工伤保险 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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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后原单位如何缴纳?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0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一般而言,单位也应承担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