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您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复函》,依据该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不管采取何种交货方式,约定的交货地点即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没有约定交货地点的,才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
【法规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复函
【颁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1994-01-24
【实施时间】1994-01-24
【效力属性】有效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复函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函[1993]202号“关于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合同履行地问题,我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作了具体解释。依据该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不管采取何种交货方式,约定的交货地点即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没有约定交货地点的,才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即供方自备运输工具,将货物运至需方所在地或需方指定地点的,不论运费由谁承担,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即需方自备或租用运输工具到供方所在地或供方指定的地点提取货物的,不管运费由谁承担,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
关于保险价值确定等问题的复函
438人看过
-
有关购房定金合同的履行问题
108人看过
-
关于迟延履行债务的确定问题
339人看过
-
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终止条件问题的复函
281人看过
-
关于环境行政复议管辖权问题的复函
462人看过
-
关于借款合同公证费列支问题的复函
82人看过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
《关于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如何明确以合同履行地??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为便于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审判,减少案件管辖权争议,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9月12日作出了《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并明确规定,“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院以前有关购销合同履行地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该规定对以前有关的司法解释作了重大的修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司法解释,共规定了三项内容: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
-
借款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7借款合同履行地确定及债权转让法规,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
-
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法院如何规定的,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是怎样的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规定1996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为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院审判,减少案件管辖权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作以下规定: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
-
关于民法合同签订变更合同履行地问题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01变更合同履行地一方不愿意的,可以与另一方协商解除合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
-
关于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问题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18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以协商解除。对于尚未履行的应当终止履行,对于已经履行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变更合同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