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有什么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20:15:29 161 人看过

一、经济补偿金有什么规定

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享受经济补偿金,具体条款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金特殊情况: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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