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予认可三期鉴定的理由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22:01:47 397 人看过

理由是从鉴定许可证中看出不具备做三期鉴定的资质。三期是指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申请人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时可以提出三期鉴定,法院移送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各地法院对“三期”鉴定结果的态度不一,有的法院会认可,有的法院不予认可,也有的部分认可。

一、医院可以做伤情鉴定吗

医院不可以做伤情鉴定。但可以作为伤害鉴定的重要依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一、做伤情鉴定的流程如下: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

3、初次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4、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二、伤情鉴定的范围如下:

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二、司法鉴定机构退案怎么办

如果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被司法鉴定机构退卷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重新确定并委托其他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32号)的规定,接受法院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如果被终止鉴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重新委托其他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如果是属于所提供的鉴定资料不符合鉴定要求的,当事人应该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如果是属于超出原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或鉴定能力的,则直接可以另外确定其他有相应资质或鉴定能力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是,如果是因当事人所要求鉴定的内容,超出了现有鉴定技术而导致无法鉴定的,负有责任举证责任的鉴定申请人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三、交通事故证明误工费需要哪些材料

通常来说,索赔误工费要收集以下证明材料:

1、收入证明或收入状况的证据。有固定收入的,有单位开具有公章的书面证明,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等。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可到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开具。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均无法提供的,受理法院会根据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误工时间证据。

(1)病历或医院小结等。病历及医院小结上一般会载明就医时间,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等信息。

(2)误工证明。有单位有条件的,可以让单位出具误工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

(3)误工期司法鉴定书。如果对方不认可或存在争议的,可提请进行误工期司法鉴定,来确认误工期限。第三点需要注意,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最好由双方共同委托或者委托人民法院挑选鉴定机构鉴定。因单方委托作出的鉴定对方可能不予认可,有权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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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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