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研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9 14:06:22 186 人看过

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实行的是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除了永久性标牌、信息档案等制度外,建设工程还将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

项目负责人应当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依法承担相应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未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程质量负责什么责任

工程质量的责任如下: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59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16: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北京共有产权房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在最新出台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导则》)中就这些问题,给出了让百姓满意的答案。为保证百姓住有所居,一直以来,我市在保障房规划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规划选址、土地供应、资金支持、审批办理“四个优先”措施;严把保障房建设主体、建筑材料、施工过程、市政配套“四道关口”,确保每个保障房项目真正成为“民心工程”、“放心工程”。同时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保障房、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不断拓宽保障房建设筹集渠道。为保证百姓住有宜居,根据中央及北京市提出的“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我市全面提升保障房建筑品质,打造绿色宜居精品住宅,在全国范围实现“六个率先”:一是保障房率先实现绿色建筑行动、住宅产业化“两个100%”全覆盖。二是率先建立保障房规划设计方案专家预审机制。三是率先实施保
    2023-04-30
    285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1月1日起实行
    1月5日,中山市住建局发布《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自1月1日起,建设单位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之前,各参建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均要签订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据了解,该项制度实施后,如果建筑工程在使用年限内未老先衰,也就是说房子出现渗漏、墙体开裂等质量问题,那么该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人无论走到哪里,将都会被追究责任。根据通知,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将实行终身负责制。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图审、检测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要按各自职责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负终身责任。今后,凡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的工程项目,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暂不办理相关项目的质量监督申报及竣工验收手续。
    2023-04-23
    282人看过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研究
    [摘要]本文详细论述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特点、影响因素和控制方法。[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特点1.1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特点一是一次性。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是不可逆的,因此,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只能一次成功,不能失败。二是固定性与生产的流动性。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都要固定在指定地点的土地上,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完后,由施工单位就地移交给使用单位。三是单件性。每一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都要和周围环境相结合。由于环境、地基承载力的变化,只能单独设计生产。四是体积庞大性。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是由大量的工程材料、制品和设备构成的实体,体积庞大,房屋占有很大的外部空间,因此只能露天进行生产,其质量受气候和环境的影响较大。五是预约性。房屋工程产品不像一般的工业产品那样可先生产后交易,它只能是在现场根据预定的条件进行生产,即先交易后生产。1.2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特点一是影
    2023-06-07
    151人看过
  • 工程质量推终身责任制负责人退休单位破产也追责
    房子建好了,出现工程质量事故找谁问责?在昨日的市长专线中,厦门市建设局总建筑师陈锦良表示,从现在开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五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违反规定的,最严重可终身吊销执照,并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陈锦良介绍,10月13日省住房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推行法人授权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是新规的亮点。从2014年10月31日起,新开工的建筑工程,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开工前签署授权书,明确五方的具体负责人,负责人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在10月31日之前已经开工在建的,需要补签授权书和承诺书。2014年10月31日仍在建的和新开工的建筑工程,要建立五方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处罚由轻到重进行了3档规定:违规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
    2023-06-06
    239人看过
  •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责任包括哪些工程质量责任?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有如下责任: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质量全面负责;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根据规定,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且其不良记录,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监理等单位的不良记录,应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年检和资质评审的重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包含什么人目前我国常见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主要有混凝土构件裂缝、屋面渗漏、地面起壳起砂等,从建设工程参与主体上对造成上述质量问题的原因作划分,主要有建设单位的原因、勘察单位的原因、设计单位的原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和监理单位
    2023-07-07
    99人看过
  • 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究该怎么做?
    1、严格履行对安全制度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是完善安全体系的关键和重点。工程项目这个部门应以项目经理为首要负责人建立起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严格管理的完整体系。2、对施工过程中的管理需要加强。在对建筑工程施工进行管理的时候一定不能只注重对技术的管理,必须对经济、组织等各个方面都加强管理,做到多管齐下,面面俱到。无论是技术、组织还是经济都缺一不可。并且必须建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而不是承包出去后就脱手不管了。3、对质量的把关和验收必须严格。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一定要对质量的验收严格把关,防止任何会出现偷工减料的行为。验收单位在进行检验的时候切忌大意和马虎,一定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严格检验,发现问题时需立刻反馈给施工企业,并及时进行问题的解决。4、绿色施工的实行很有必要。随着时代的进步,可持续发展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和目标。而对绿色施工的实施可以减轻施工的过程中对环境
    2023-04-04
    222人看过
  •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负有什么责任
    一、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负有什么责任1、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的责任是:(1)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2)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4)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二、项目工程质量问题归谁负责项目工程质量问题如果是施工人造成的,那么由施工人负责。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
    2023-04-21
    367人看过
  • 缙云县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为了切实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新的提升,让老百姓住上放心房,浙江省缙云县建设局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台了《缙云县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用制度和经济手段约束开发、施工、监理、设计、勘查各方主体行为,全面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出现问题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制度上促其强化质量意识。在质量监督方面,建设局质监站对每一个在建项目都安排专门的质量监管人员,对每一道工序进行全天候跟踪管理。今年以来,办理监督手续项目65项,总建筑面积28.32万平方米,建筑总造价26915.6万元;完成竣工验收项目54项,总建筑面积35.75万平方米,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未发生四级以上重大质量事故。
    2023-06-07
    465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机制研究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多久返还可以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可以约定达到期限后一次性返还,也可以约定到一定期为时段,分期返还。质量保证金一般是约定在工程款结算时扣留相应的比例与数额。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才能退?工程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返还这个问题,需要区分合同有效和无效的情形。第一种情形: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且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双方作出约定,应在约定质量保证金期限届满后返还。第二种情形: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双方未作约定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质保金。第三种情形:若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返还条款为无效条款,应按双方没有约定处理,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
    2023-07-05
    205人看过
  • 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责任追究的规定是什么?
    建设工程主体主要1、建设方;2、施工方;3、设计方;4、监理方。一、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各自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又有哪些?(1)建设方的质量责任是使项目按照预期的质量标准,满足整个项目的使用功能和达到必要安全要求,使项目能够正常的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质量义务是确保建设项目满足国家的强制标准和相关规范、规定要求。(2)施工方的质量责任是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承包合同规定。按照2003年6月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且其不良记录,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监理等单位的不良记录,应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年检和资质评审的重要依据。根据法律规定:凡是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都要由施工人承担责任。这些责任包括由建设施工人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进行修理、返工或
    2023-04-06
    337人看过
  • 研究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有哪些转变
    (1)全过程监督。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建设工程产品形成的各个建设活动环节均纳入政府监督范围,即实施对项目立项、规划、勘察、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材料、检测单位质量行为、质量责任履行的全过程监督。(2)全方位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监督基础上,实施现场与市场的联动,监督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招投标、承发包、资质资格、市场、经营行为责任的全方位监督范围。(3)全覆盖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抗震设防、建筑节能、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工程质量纳入全覆盖监督。(4)全生命周期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监督触角向前提前到规划、勘察、设计、向后延伸到保修、工程结构合理使用年限的全生命周期监督。2.从“三步到位”监督向“三个聚焦”转变传统的基础、主体、竣工三步到位监督模式已不适应新形势下高、大、深、难工程特点,质量监督模式应向三聚焦转换。(1)聚焦重大风险
    2023-12-19
    406人看过
  • 主体结构质量终身责任制是什么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一、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二、发生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三、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四、存在其他需追究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实行书面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等制度。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项目负责人如有更换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程序,重新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工程竣工验
    2023-05-01
    457人看过
  •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讨论在工程质量事故中应承担责任的主体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应该施工单位承担责任。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式(1)修补处理这是最常用的一类处理方案。通常当工程的某个检验批、分项或分部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要求,存在一定缺陷,但通过修补或更换器具、设备后还可以达到要求的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和外观要求,在此情况下,可以进行修补处理。(2)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未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对结构的使用和安全构成重大影响,且又无法通过修补处理的情况下,可对检验批、分项或分部甚至整个工程返工处理。(3)不做处理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构成质量事故,但视其严重情况,经过分析、论证、法定
    2023-07-07
    409人看过
  • 劳务工伤责任分配研究
    对派遣员工而言,他(她)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工伤认定的主体是劳务派遣公司。但对劳务派遣公司而言,因派遣员工是在为要派单位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到的伤害,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公司和要派单位会在合同中约定,因工伤而产生的用人单位义务,由要派单位承担。因此,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直接找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则会依据派遣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义务。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劳务工伤与劳动工伤区别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或规章的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在从事工作的过程中受到损害时可以进行工伤认定。而在劳务关系中用人者不负有为提供劳务者办理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不走工伤程序。劳务关系中受伤不能叫做工伤,只能叫人身损害,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
    2023-07-03
    9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工程质量监理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怎么写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8
      质监站有固定格式的承诺书。开头填写:建设单位名称、工程名称;结尾填写:总监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加盖监理公司公章。
    • 在施工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好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6
      已经实行了,据了解,建筑工程项目将引入终身追责机制,通过两年专项治理行动,逐渐建立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制度,经法定程序确定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和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在工程开工前必须签署质量责任承诺书。
    • 2022年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实行什么制度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06
      1、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实行的是对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的工程质量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度。项目负责人要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六条 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
    • 你好,请问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是指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4-09-20
      建设工程质量终生责任制就是在建设项目(单位或单项工程)国家约定的正常使用年限内(如普通住宅为50年),施工方都必须承担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质量遗留问题产生的维修、赔偿等事宜。
    •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0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包括:工程名称;承诺人身份证号;承诺人注册执业资格;承诺人注册执业证号;承诺人和联系电话;承诺人所在单位法人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和联系电话;承诺人所在单位;日期等。 承诺书一式三份,两份提交给工程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竣工备案时提交给工程竣工备案管理部门,一份保存于承诺人所在单位备查。(七方承诺分别是: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