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怎样标明条款有歧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09:51:02 384 人看过

合同条款具有歧义的,按照词句结合相关条款等方法来确定其具体的意思表示含义。如果是词句不一致的,结合全部合同内容进行解释;如果是文字不同,意思相同的,将其解释为同种含义。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一、要约与要约邀请有哪些区别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如下:

1、生效的要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属于事实行为;

2、要约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邀请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要约是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体确定内容;

(二)表示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受意思表示约束;

3、第四百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方式、基金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价目表等。

二、设立要约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要约的条件如下: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3、要约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想要与要约人签订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明确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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